我有個外號,跟了我三年,我從來都不承認,但是遇到他,我才知道這個外號是為他留下的伏筆,她們都叫我小短腿,現在想想,就是因為我腿短,所以對于他,我去不了,也得不到。
去不了的是他的心里,和他的城市,得不到的還是他。
很難過,中間很長時間,我們失去了聯系,他不會主動給我發消息,我也支持著不給他發消息。
仿佛發了我就輸了,都說先動心的人最痛,我想,我是痛不欲生。
但是我總是如同自殘一般的點開聊天框,看著他的頭像,點開他的空間,一遍一遍的看,最后還不忘刪除記錄。
他不在乎,而我卻做得偷偷摸摸,假裝他在乎。
有一次,突然說到戀愛經歷,我假裝好奇的問他,結果他真的談過
他說是在高中的時候,但是他們學校很嚴,所以過程就是一起吃飯,然后分手。
我笑他,真慘,手都沒有牽過。但是其實在他看不到的這端,我暗暗的松了一口氣,還好還好。
可是想想還是好難過,他的初戀,多么特別。
女孩子就是這樣,矯情死,一邊在意得要死,一邊還自虐的問。
我總說自己很酷,可是我發現遇到他后我還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