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6日,星期一。
今天的開封是一個大晴天,很熱,非常熱。
預報的是三十七度,但紛紛說起碼要有四十度。
陽光刺眼。
我去掃小綠車的時候,門口推拿店的老板問我需不需要個傘,我搖頭,心中一片陰霾。
今天一個姑娘,繼續來對我嚶嚶嚶嚶李師兄,我和她聊著,然后說番外要等到新文了,我現在沒心情,因為這兩天正在跑我那房子的事情。
據我到寧波,還不到二十天。
上一次我去的時候心情各種糾結,到了之后感覺還不錯,回來還給大家夸了一通,大意就是寧波政府給力,路勁也是一個目前來看有擔待的企業。
然后在今天,我大概就要打臉了。
上一次見面,路勁的雷經理告訴我們,他們公司一定會解決的!他們公司一定會給業主一個交代的!只有過年前的十戶拿到了錢,其他人都沒有!對我說,他們現在要和恒屋打官司,希望我們業主能配合,但不管官司如何,路勁都會把這筆錢給出了。
而且當時還說,可以把他這句話錄音,是算數的,說這也代表了公司的意思,如果不是公司是這個意思,他們也不會這么說。
話都說到這一步了,雖然那筆錢存到銀行,這兩年也會有個幾萬塊錢的利息了,雖然注定是要虧損了,但總不算太嚴重。
我和小灰灰就回來了。
我們怎么也沒想到,那么信誓旦旦那么肯定確定,都能是說假的!
這里面,還有一個這樣的關系。
就是大概四月份,我和路勁聯系的時候,路勁那邊說,你過來,簽一個協議,然后要退房呢,我們把房退了;如果不退房,也走一下手續。
但那時候疫情還很嚴重,小灰灰作為體制內的,出市出省都很不方便,我就說能不能律師代理,那邊就說不行,這件事必須我本人過去。
那我就說能不能等一段時間我再過去,畢竟疫情還很嚴重,對方表示可以。
然后有一個小高、潮,就是過了一段時間,我收到了對方的一個催款通知。
我這個房子是18年11月買的時候,付了七成,五十多萬,還有三成,當時說會19年二三月份的時候通知我,我過去付掉就可以了。
因為這個,我一直有一筆二十多萬的錢連定期都不敢存放在那兒。
但三月過去了沒有通知,四月過去了沒有通知,五月過去了,依然沒有通知,我就自己打電話問了,一開始問了我們的顧問,說讓等等,再之后又說讓我去打售樓部的。
售樓部那邊反應莫名其妙,說沒見過這么追著付錢的,說放心吧,一定會讓你付的,我還問了我房子的情況,對方說沒問題,我說那要是不能按時交房怎么辦?對方說那就賠錢啊。
說的非常利索,沒有半點折扣,我當時還想,不愧是上市企業,這底氣就是足啊。
然后就等著了,等到中途我也有些犯嘀咕,就找朋友打聽了一下寧波政府怎么樣,會不會賴皮什么的。
朋友說政府公信力還是很足的。
我就想那就等等看吧,反正合同上寫了2020年4月份給收益,沒有的話,就打官司好了。
然后就到了這個四月,出現了上面說的那些事。
我的收益沒有了,肉眼可見的是要有損失,但因為路勁給的回復很給力,我就又相信了。
我六月份過去的時候,路勁說,他們早先已經墊付了一部分,之所以后面的沒有墊付,是因為恒屋公司那邊有間諜。
怎么個間諜法呢?
大概就是,本來路勁想的是他們替業主打官司,把錢給業主墊付了,然后有業主拿到錢后在群里說,然后被恒屋截圖了作為證據,放到了法庭上,所以法律不支持業主們找恒屋理賠了,因為不能二次理賠啊。
我們聽了一再點頭,覺得這恒屋實在太可惡了,路勁真好。
小灰灰還對我說,以后寧波這邊,只同雷經理和范經理(他們的法務部經理)聯系。
然后等到七月路勁真的給我發協議的時候,我只是覺得不太對勁兒,還沒意識到這個協議是一個坑。
而幾乎就在我拿到協議不到兩個小時,有一個紹興的電話,當時就說自稱自己是業主,問我要不要維權。
我第一個反應就是,這人怎么有我的電話號碼?恒屋的間諜?很是警惕,那邊的非常無語,說要不都是因為路勁維權的事情,才不會聯系你呢。
我被搞的有些懵,就說要考慮考慮。
之后就去找了律師,律師說,這個協議是有坑的,因為在協議里,第一,律師費和訴訟費是我自己出——這和早先的承諾完全不一樣;第二,這個協議標明的是,如果輸了官司,路勁會墊付,而贏了呢,那就和路勁沒關系了,贏了而又拿不到錢,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第三,路勁把自己本來模糊不清的大概有責任的地方全部推脫開了。
這就是一份對業主沒有絲毫有利而充滿了甩鍋意味的協議,但直到這個時候,我還想著是可以協商的,于是就找那雷經理說,雷經理說會轉達,然后我又說了其他業主的事情,雷經理說這也是業主為了自身權益,我聽這話好想同間諜沒關系,就同早先那位打我電話的聯系了。
這位女士姓章。
的確也是路勁的業主,然后,她告訴我,其他業主都拿到錢了,只有我們七戶沒有!(看看上面雷經理說的--)
他們買的是二號樓的,唯有我是四號樓的,整個四號樓也只有我自己一個人沒拿到錢!
我聽了只有一個感覺,那就是我TMD真是一個傻白甜!
在這時候,我還抱著希望,想著之間也許有我不知道的什么事情?樂文小說網
于是又和雷經理聯系,我說雷經理啊,咱們早先聊的那么好,怎么這信息都對不上啊。
然后高、潮來了,雷經理對我說,他辭職了!
現在只是在做一些轉達工作!然后讓我去聯系范經理。
然后我打了兩遍范經理的電話,都沒、有、人、接!
章女士告訴我說他們今天會一起去開發商那里,給那邊的人協商,要求一個說法,我就拜托我寧波的朋友去了。
寧波的朋友幫我去聽了聽,也沒有聽到對方給出什么有用的消息。
我朋友問那邊今天出來接待的徐經理,為什么其他人都拿到錢了,只有我們七個沒有。
徐經理說因為我沒有積極主張。
我朋友說那你說要怎么個積極法,需要怎么做。
徐經理說他不清楚,他是新調過來的。
我朋友說你既然都不清楚那你來做什么?
那徐經理回答不出來開始轉移話題。
然后下午的時候,其他業主開始聯系律師,準備起訴,而我發現,可悲的我連去起訴都不太能行。
為什么呢?又繞回到了四月份,我沒有去簽上一份協議!
我為什么沒有趕過去呢?因為疫情。
裝修費+服務費涉及到二十多萬,如果不是因為疫情,我為什么不去?
早先的路勁的范經理一直問我是做什么的,在電話里我始終都沒有很清楚明白的告訴他,怎么說呢,首先我覺得我是什么工作的,和房子沒關系。
當時我沒有少交給你們錢——交七成也是按照你們要求交的。
之后還一直積極和你們聯系,想要補交,后面這三成沒有補交,也只是因為涉及到了糾紛——我欠你們的只是二十二萬,而有糾紛的,可是二十六萬!
那我們只要在房子上的事情捋明白就好了,和我是做什么的沒關系。
其次呢,我也真不愿意走到輿論這一步。
就像我早先說的,我的目標是什么呢?諾貝爾文學獎……認真來說,這個獎后面其實有很多貓膩爭鋒,所以,與其說我是在追求這個,不如說我是想在文學文字上有所追求,那就是一個夢,你也許永遠也跑不過去,但那是一個目標,你可以看著它不斷的去奔跑。
但是現在,我好像沒有別的辦法了。
最積極主動的那一波被退款了,剩下幾個沒有退款的也有協議,唯有我,因為疫情,什么都沒有。
而且路途遙遠,來往困難,除了打相關熱線,好像,只剩下媒體曝光了。
今天是Q7去上幼小銜接的第一天,上學的地方離他爺爺奶奶家很近,所以我們又把他送了過去,然后因為是第一天,他們老師要求最好是父母去開家長會。
所以我三點多鐘出門,往那邊去。
路上的車流很多,晉安路那邊還有修路的,太陽很大,我盡量找有陰影的地方走,心中則不免的想,這個事,最后也不知道是個什么結果。
普通民眾,對企業的信任,大概就是這么一次次被磨滅的吧。
我們上一次去寧波,來回路費就要三千多,還要住宿,而我,顯然是不可能這么一次次的折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