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題XXI 問題XIII
對于給定的一個焦點畫一條軌道,它通過給定的點并與位置給定的直線相切。
設焦點S,點P和切線TR被給定,需求另一焦點H。往切線上落下垂線ST,并延長它至Y,使得TY等于ST,則YH等于主軸。連結SP,HP,且SP是HP和主軸之間的差。按照這種方式,如果給定更多的切線TR,或更多的點P,總能找到由所說的點Y或P到焦點所引的同樣數目的線YH或PH,它們或者等于軸,或者它們以給定的長度SP不同于軸;于是它們或者相等,或者有給定的差,且由此,由上面的引理,另外一個焦點H被給定。同時擁有了兩個焦點和軸的長度(它或者為YH,或者,如果軌道為橢圓,為PH+SP;若不然,軌道為雙曲線,為PH-SP)也就有了軌道。此即所求。
當軌道為雙曲線時,在這個軌道的名下我沒有包括相對的雙曲線[分支]。因為物體在自己的持續運動時不可能遷移到相對的雙曲線[分支]上。 如果由給定的圓錐截線上的任意點P,以給定的角向內接于那條圓錐截線的任意不規則四邊形ABCD的無限延長的四邊AB,CD,AC和DB引相同數目的直線PQ,PR,PS和PT,一條直線對一邊:則向兩對邊所引[的直線]的矩形PQ×PR,比向另兩對邊所引[的直線]的矩形PS×PT按照給定的比。
解釋
拉伊爾,在他的《圓錐截線》卷VIII,命題XXV中給出此問題的解法,方法上與此沒有大的差異。
第V部分 論當焦點未被給定時求軌道
引理 XVII
情形1 首先我們假設向對邊所引的線與其余邊中的某一邊平行,設為PQ和PR平行于邊AC,且PS和PT平行于邊AB。再設上面對邊中的兩邊,設為AC和BD,彼此平行。則直線,它平分那些平行的邊,是圓錐截線的一條直徑,它也平分RQ。設O為一點,在此處RQ被平分,PO是屬于那條直徑的縱標線。延長PO至K,使得OK等于PO,則OK是屬于那條直徑異側的縱標線。由于點A,B,P和K在圓錐截線上,且PK以給定的角截AB,所以(由阿波羅尼奧斯的《圓錐截線》卷III,命題17,19,21和23)矩形PQK比AQB按照給定的比。但QK和PR相等,由于相等的線OK,OP以及OQ,OR的差相等,由此矩形PQK和PQ×PR也相等;所以矩形PQ×PR比矩形AQB,這就是比矩形PS×PT按照給定的比。此即所證。
情形2 現在我們假設不規則四邊形的對邊AC和BD不平行。作Bd平行于AC,既交直線ST于t,又交圓錐截線于d。連結Cd截PQ于r,并作DM平行于PQ,截Cd于M且截AB于N。現在,由于三角形BTt,DBN相似,Bt或者PQ比Tt如同DN比NB。這樣Rr比AQ或者PS如同DM比AN。所以,前項乘以前項且后項乘以后項,矩形PQ乘以Rr比矩形PS乘以Tt,如同矩形NDM比矩形ANB,且(由情形1)如同矩形PQ乘以Pr比矩形PS乘以Pt,又由分比,如同矩形PQ×PR比矩形PS×PT。此即所證。
情形3 最后我們假設四條直線PQ,PR,PS,PT不與邊AC,AB平行,而對它們有任意的傾角。代替它們,引Pq,Pr平行于AC;且Ps,Pt平行于AB;因為三角形PQq,PRr,PSs,PTt的角給定,PQ比Pq,PR比Pr,PS比Ps,和PT比Pt為給定的比;因此復合比PQ×PR比Pq×Pr,PS×PT比Ps×Pt [為給定的比]。但是,由前面的證明,Pq×Pr比Ps×Pt為給定的比;所以比PQ×PR比PS×PT [為給定的比]。此即所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