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1814~1864),原名仁坤,小名火秀,拜上帝后改名秀全,借“禾”為“我”,意即“我乃人中之王”。嘉慶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1814年1月1日),生于廣東花縣福源水村,次年全家遷居官祿村。該村距縣城約六十華里,離廣州九十華里,背枕獨秀山,西靠髻嶺,是個有名的窮村莊。其父鏡揚,長兄仁發(fā),次兄仁達,均以種田為業(yè)。秀全7歲人本村書塾,幾年間,熟讀四書、五經(jīng)、中國歷史等多種古籍。十六歲時,因家計困窮輟學(xué),從事農(nóng)務(wù)。十八歲時,被聘為塾師。在“學(xué)而優(yōu)則仕”的思想支配下,他大約從道光八年(1828)起,開始參加科舉考試,但屢試不中,思想受極大刺激。道光十七年(1837)洪秀全第三次應(yīng)試落第,在悲痛與失望中,大病四十余日,嚴(yán)重時神志昏迷,口說囈語。道光二十三年(1843)春天,洪秀全再去廣州應(yīng)試,仍然落選。個人的科場失意,同當(dāng)時廣大農(nóng)民所遭受的壓迫和剝削以及鴉片戰(zhàn)爭前后中國社會的激烈變動聯(lián)系起來,激起了他對現(xiàn)實的強烈不滿和改變現(xiàn)狀的思想。
洪秀全最后一次應(yīng)試失敗后,仔細地閱讀了十年前在廣州得到的一本基督教布道書《勸世良言》。這本書是中國教徒廣東人梁發(fā)所編。書中宣傳只有“上帝”是真神,其他為人所崇拜的偶像都是妖魔,一切人均為“上帝”子女,是平等的,人人都要拜“上帝”,敬耶穌,遵守十戒。它宣揚世人只有信仰上帝耶穌基督,遵守神天上帝之命,安貧樂業(yè),才能得到赦免和拯救,來世靈魂可在天堂永遠享福。這種宗教思想,是企圖麻醉中國人民,為西方資本主義征服中國開辟道路。然而,這種與中國傳統(tǒng)觀念大相徑庭的新奇說教,卻使正在榜徨探索新思想的洪秀全得到了相反的啟示。他將書中內(nèi)容和六年前大病中所出現(xiàn)之幻覺加以附會,說是幻覺中所見老者即上帝,自己則是天父上帝的次子,天兄耶穌之弟,稱那次大病中昏迷,是上天受命,后來復(fù)蘇是奉上帝命下凡誅妖救世。據(jù)此,洪秀全于道光二十三年(1843)六月在花縣蓮花塘按書中所言,祈禱上帝,自行施洗,并勸人“拜上帝不敬邪神”。在這里,他實際創(chuàng)立了一個名為“拜上帝者”的新宗教。馮云山和洪仁玕首先受洗禮,皈依上帝。馮云山(1822~1852),出身于家道殷實的家庭,自幼誦習(xí)經(jīng)史,博覽天文、歷算、地理、兵法等書,但也屢試不第,在村塾中執(zhí)教。他和洪秀全是表親,又是同學(xué),關(guān)系極為密切。洪仁玕(1822~1864),出身農(nóng)民家庭,自幼讀書,習(xí)經(jīng)史、天文、歷數(shù),經(jīng)考五科不售。拜上帝后,他們“將館中所立孔子文昌,家中所立灶君、牛豬門戶耒龍之妖魔一概除去”①。這一行動違背了封建傳統(tǒng),引起當(dāng)?shù)睾兰澋牟粷M,從而使他們失掉了塾師的職位。為吸收信徒,道光二十四年(1844)春天,洪秀全與馮云山從廣東長途跋涉到廣西貴縣賜谷村秀全表兄黃盛均家,進行傳教。經(jīng)三個多月,參加拜上帝者超過百人,但因黃家生計艱難,馮云山首先離去,轉(zhuǎn)人桂平縣紫荊山區(qū);洪秀全隨后返回花縣。
太平天國洪秀全道光二十五、六年(1845、1846),洪秀全在家鄉(xiāng)一面做塾師,一面埋頭于理論撰述,先后寫成《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xùn)》、《百正歌》、《改邪歸正》等重要著作。在這些文章里,洪秀全把基督教的教義和中國儒家思想結(jié)合起來,闡述了拜上帝教的教義,曲折地表達了農(nóng)民群眾反對封建壓迫和剝削的愿望和要求。《原道救世歌》指出:天父上帝為古今中外獨一真神,主宰萬事萬物,所有的人不論貴賤,均為上帝子女,而且人間的一衣一食也都是上帝所賜,因此,人人都得敬拜上帝,不得拜邪神。他明確提出:“天父上帝人人共,天下一家自古傳”,“天人一氣理無二,何得君王自專,上帝當(dāng)拜,人人所同,何分西北,何分南東”②。它諄諄告誡人們“勿拜邪神,須做正人”。要改邪歸正,為善積福,就要反對淫、忤父母、行殺害、為盜賊、為巫覡、為賭博以及鴉片、飲酒、看風(fēng)水、相命等,實則是要人們通過加強個人道德修養(yǎng)來救世。《原道醒世訓(xùn)》首先揭露了中國的黑暗現(xiàn)實,指出:當(dāng)時的世界,國與國之間,一國之中省與省、縣與縣、鄉(xiāng)與鄉(xiāng)、姓與姓之間,都彼此相憎,進而“相陵相奪、相斗相殺”,正處于“暗極”“亂極”的時代。產(chǎn)生這種“凌奪斗殺之世”的根源,則在于“世道乖離,人心淡薄,所愛所憎,一出于私”。在批判舊世界的基礎(chǔ)上,文章進一步提出了理想社會的構(gòu)想,指出:天下凡間即然皆由“皇上帝主宰化理”和“生養(yǎng)保佑”,因此,就國家來說,“分言之,則有萬國,統(tǒng)言之,則實一家”;就社會成員來說,“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盡是姐妹之群”,既不應(yīng)“存此疆彼界之私”,也不應(yīng)起“爾吞我并之念”。文章認為未來的理想社會,即是《禮記·禮運》篇所描繪的“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在這個社會里,社會成員一律平等,“有無相恤,患難相救”,“強不犯弱,眾不暴寡,智不詐愚,勇不苦怯”,人人都過著太平幸福的生活。文章號召天下凡間的兄弟姐妹,跑出邪魔之鬼門循行上帝之真道,時凜天威,力遵天誡,相與淑身淑世,相與正己正人,相與做中流之砥柱,相與挽已倒之狂瀾,行見天下一家,共享太平③。在這里,已隱含有要農(nóng)民起來反抗黑暗現(xiàn)實的革命思想。
正當(dāng)洪秀全從事艱苦的理論創(chuàng)作期間,在廣州傳教的美國傳教士羅孝全得到洪秀全的信息,遂由其助手邀約其前來“襄助宣救”。道光二十七年二月(1847年3月),洪秀全與洪仁玕應(yīng)約到廣州羅孝全教堂。在此,他們第一次讀到《舊遺詔書》和《新遺詔書》(即《舊約》和《新約》),對基督教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但由于羅孝全的另外兩個中國助手忌妒洪秀全的才能,設(shè)計陷害,洪秀全“受洗禮”的請求未能實現(xiàn)。對此,洪秀全極感失望,遂憤然離開廣州,徑赴廣西。七月(8月)洪秀全抵廣西桂平縣紫荊山區(qū),與馮云山會面。
馮云山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夏,在廣西貴縣與洪秀全分手,前往桂平紫荊山區(qū)。該區(qū)方圓五百里,位于桂平縣城西北部,北連平南、永安諸山,西通象州、武宣界。這里分散居住著漢、壯、瑤等各族人民,其中多數(shù)是從廣東遷來的客家人。他們以種田耕山為主,以燒炭、種藍為補,生計極為艱難。馮云山來到紫荊山后,以極大的堅韌力教人敬拜上帝。他通過做苦工、當(dāng)塾師,聯(lián)系當(dāng)?shù)氐臒抗と撕拓毧噢r(nóng)民,向他們宣傳拜上帝的道理,號召會眾共尊教主洪秀全。經(jīng)過近三年的努力,到道光二十七年(1847),拜上帝的信徒已達二千多人,且以“拜上帝會”之名聞名于遠近。洪秀全抵紫荊山后,看到拜上帝會組織已經(jīng)建立起來,親自感受到廣西地區(qū)群眾反抗斗爭的激烈,因而增強了推翻清朝統(tǒng)治的信心和決心。于是,他撰寫《原道覺世訓(xùn)》和《太平天國》,與馮云山共同建立拜上帝會總機關(guān),制定“十款天條’和各種宗教儀式。以對會眾加強思想和紀(jì)律教育。《原道覺世訓(xùn)》為拜上帝會指明了戰(zhàn)斗目標(biāo)。它把社會劃分成兩個根本對立的營壘,一面是正,是善,就是“皇上帝”和“皇上帝子女”;一方面是邪,是惡。就是“閻羅妖”和“妖徒鬼卒”。文章指出,“皇上帝”是“天下凡問大共之父”,人們的“死生禍福由其主宰,服食器用皆其造成”人人應(yīng)當(dāng)朝夕敬拜。“閻羅妖乃是老蛇妖鬼也,最做怪多變,迷惑纏捉世間人靈魂”;世人“所立一切木石泥團紙畫各偶像”,清朝皇帝及各級官吏均屬其類。文章指出,只有皇上帝才能稱帝,人間君主不得僭越,硯然稱帝。文章號召天下眾兄,弟姐妹,獨拜真神皇上帝,擊滅閻羅妖及其妖徒鬼卒④,實際就是號召農(nóng)民奮起革命,推翻以道光帝為首的清朝統(tǒng)治。《太平天國》以洪秀全在道光十七年(1837)的異夢為素材,用神話的形式,講述了洪秀全上天受命,戰(zhàn)逐妖魔,下凡救世,以后兩次到廣西活動的故事。它宣稱洪秀全是上帝的次子,耶穌之弟,被封為“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是“真命天子”受命下凡“斬邪留正”⑤。這部書充分表達了洪秀全“奉天誅妖”、“斬邪留正”的革命思想。一切宗教必須依賴種種儀式戒律,才能維系其存在和表現(xiàn)其觀念及情緒。洪秀全根據(jù)中國社會情況,對“摩西十誡”加以修改,制定十款天條,作為上帝教的戒律。“十款天條”的內(nèi)容是:崇拜皇上帝,不拜邪神,不妄題皇上帝之名,七日禮拜頌贊皇上帝恩德,孝順父母,不好殺人害人,不好奸邪淫亂,不好偷竊劫搶,不好講謊話,不好起貪心⑥。前四條是宗教信仰,后六條為信徒的生活準(zhǔn)則,起義時則變?yōu)檐娛录o(jì)律。洪秀全還通過宗教儀式把人生日常活動與上帝聯(lián)系起來,規(guī)定人會受洗有悔罪奏章,禮拜頌贊上帝,朝晚拜上帝,食飯謝上帝,災(zāi)病求上帝,凡生日、滿月、迎親嫁娶、喪事,以致作灶、作屋、堆石、動土等事,都得祭告上帝,宣讀祈禱文。這種迷信瑣碎的儀式,成為拜上帝會組織、鼓舞群眾的重要方法。為擴大組織,洪秀全、馮云山以紫荊山為中心,派人四出宣傳拜上帝會教義,并領(lǐng)導(dǎo)會眾開展破壞偶像、搗毀神廟的斗爭。道光二十七年九月十八日(1847年10月26日),洪秀全親率拜上帝會眾前往象州搗毀甘王廟。據(jù)傳甘王是個殺母、貪暴、淫亂的兇神,當(dāng)?shù)厝罕娕滤魉罱档湥漓敕浅r础:樾闳戎比霃R中,宣布甘王十大罪狀,將神像推倒砸毀。這一舉動以及拜上帝會到處搗毀神廟、社壇,很快在群眾中擴大了影響,信徒迅速增加。然而這種搗毀偶像的斗爭,卻引起地主豪紳們的極端恐懼和仇恨。地主豪紳憑借團練武裝力量,極力壓制拜上帝會的活動。宗教斗爭由此轉(zhuǎn)向政治斗爭。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1847年12月),桂平生員客家富戶王作新率團練逮捕馮云山,途中為拜上帝會眾奪回。接著他向桂平縣衙控告,捏稱馮云山“迷惑鄉(xiāng)民,結(jié)盟聚會”,“不從清朝法律”“踐踏社稷神明”,要求“嚴(yán)拿正辦,俾神明泄憤,士民安居”⑦。十二月十二日(1848年1月17日),王又以團練逮捕馮云山、盧六二人,經(jīng)大湟江巡檢司送往桂平縣獄。盧六于羈押中被折磨致死。后由于馮云山在獄中堅持斗爭和廣大會眾在獄外積極營救,道光二十八年六、七月間,桂平知縣被迫結(jié)案,以無業(yè)游蕩之名將馮云山遞解回籍。在遞解途中,馮云山說服兩名解差皈依上帝,與其同返紫荊山。
馮案前后歷時半年多。該案發(fā)生后,在貴縣賜谷村的洪秀全聞訊立即趕到紫荊山,隨后又赴廣州設(shè)法營救,未果。當(dāng)洪秀全再返紫荊山時,已獲釋的馮云山卻又動身前往廣東尋洪秀全,兩人于路途相左,直到洪秀全重返原籍,二人才得相見。在此期間,拜上帝會主持無人,會眾發(fā)生混亂。處此緊要關(guān)頭,以種山燒炭為業(yè)的會員楊秀清利用當(dāng)?shù)孛耖g“降僮”習(xí)俗,于道光二十八年三月三日(1848年4月6日)假托天父上帝下凡附體,傳言群眾,安定人心,鞏固了拜上帝會組織。洪秀全在返回紫荊山后,確認了楊秀清代天父傳言的資格。九月九日(10月5日),在洪秀全的指使下,與楊秀清關(guān)系密切的蕭朝貴又假托“天兄下凡”,證實洪秀全確是上天受命、下凡救世的“天下萬國真主”,從而取得代天兄耶穌傳言的資格。此后,楊、蕭二人通過“天父”、“天兄”頻頻下凡,實際左右著拜上帝的活動。道光二十九年五月三十日(1849年7月19日),洪秀全、馮云山從廣東返回紫荊山。這時,拜上帝會在同地主團練斗爭中得到迅速發(fā)展,以桂平縣紫荊山區(qū)為中心,東到平南、藤縣,西至貴縣,北達武宣、象州,南抵博白、陸川,以及廣東的信宜、高州、清遠等地,都有拜上帝會的成員在活動。人會的包括漢、壯、瑤等各族群眾,其中絕大多數(shù)是種地或燒炭的貧苦農(nóng)民和部分礦工、小手工業(yè)者,也有少數(shù)家境富裕而社會地位較低的地方士紳。在斗爭中,拜上帝會逐漸形成了自己的領(lǐng)導(dǎo)核心,其成員有洪秀全、馮云山、楊秀清、肅朝貴,以及金田富戶監(jiān)生韋昌輝和貴縣富戶石達開。以均為上帝子女,其核心成員在會內(nèi)排行次序是:耶穌為長兄,洪為二兄,馮為三兄,楊為四兄,蕭為妹婿(蕭妻洪宣嬌為洪秀全妹),韋為五弟,宣嬌為六妹,達開為七弟。此后拜上帝會就是在他們的領(lǐng)導(dǎo)下,掀起了震驚中外的太平天國運動。
教義、教規(guī)的確立,從宗教斗爭向政治斗爭的發(fā)展,以及領(lǐng)導(dǎo)核心的形成,標(biāo)志拜上帝會已成為政教合一的代表廣大農(nóng)民利益的革命組織,從而為金田起義的發(fā)動奠定了基礎(chǔ)。
注釋
①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國》第2冊,第690頁。
②《大平天國印書》,江蘇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上冊,第10頁。
③《太平天國印書》上冊,第14~16頁。
③《太平天國印書》上冊,第16~22頁
⑤《太平天國印書》上冊,第36~50頁。
⑥《太平天國印書》上冊,第31~33頁。
⑦《太平天國資料叢編簡輯》,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3冊,第82~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