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去見秦孝公,
據說帶了三套方案。
帝道,王道,霸道。
世道變了
三家滅知,戰國開始。
戰國常常被看作春秋的延續,或與春秋同一時代,叫春秋戰國。這其實是極大的誤解。實際上,春秋與戰國是兩個時代,中間也隔了好幾十年。只不過由于史料的匱乏,我們對這幾十年的情況知之甚少。但可以肯定,戰國與春秋的差別不會小于男人和女人,盡管男女都是人。
比如戰爭。
戰爭是春秋和戰國都有的,然而性質和方式卻截然不同。春秋的戰爭更像是競技體育,講究外交禮儀和游戲規則,包括不斬來使、不鼓不成列、不重傷、不逐北、不擒二毛等等。諸侯們宣戰的目的,則主要是炫耀武力,嚇唬對方,拉幫結派,爭當霸主。最卑鄙的動機,也不過掠奪財富和擴張勢力。這樣的事情當然也不少。春秋早期,中華大地上的邦國據說有上百,到晚期只剩下二十幾個,便是證明。
春秋戰爭中最卑鄙的勾當,是楚文王干的。事情發生在魯莊公十年到十五年間,牽涉到的邦國有陳(今河南淮陽縣)、蔡(今河南上蔡縣)、息(今河南息縣)。當時,陳國一位公主嫁到息國,路過蔡。碰巧蔡哀侯的夫人也是陳國公主,自然要盡地主之誼。可是這位陳國公主或者說息國夫人實在是太漂亮了。蔡哀侯一見,便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言行舉止頗為輕佻。息侯聞訊大怒,一狀告到楚文王那里。楚文王受理了此案,當真去討伐蔡國,還俘虜了蔡哀侯。蔡侯為了報復,則慫恿楚文王去搶息夫人。楚文王聽了蔡侯的描述,居然當真滅了息國,把息夫人據為己有。
這可真是蠻夷的行徑。
成為楚文王女人的息夫人,后來被稱作文夫人。她為楚文王生了兩個兒子,其中一個就是楚成王。然而許多年下來,這位美女從來不主動說話。楚文王問她為什么,息夫人答:我一個小女子,事奉了兩位丈夫,還有什么話可說?楚文王無言以對。他出氣的辦法,是把蔡國又痛打了一頓。[1]
不過,搶地搶錢搶女人,往往是順手牽羊。因此,也有把搶來的土地和人民還回去的,甚至還有用閱兵來替代實戰的。比如召陵之戰,就沒有真打;楚莊王伐陳,陳國也沒有被滅。當然,莊王原本已經把陳變成了楚國的一個縣。但被大臣一勸,又還給了陳人。他甚至沒將夏姬收入宮中,盡管夏姬之性感未必亞于息夫人。[2]
這時的楚國,已經變成華夏了。
士和大夫參戰的目的,在春秋主要為榮譽,包括邦國和個人的榮譽。因此在整部《左傳》中,可殺不可辱的史不絕書,貪生怕死臨陣脫逃的卻一個沒有。當然,春秋晚期也出了兩個膽小鬼,一個是趙武的孫子趙羅,一個是衛國的太子蒯聵(讀如愧)。當時,趙鞅發兵攔截給范氏和中行氏送糧的鄭軍,他倆和魯國的陽虎都參戰。趙羅單獨一輛戰車,蒯聵則擔任趙鞅的車右。陽虎英勇奮戰,那兩個卻嚇得半死,蒯聵甚至嚇得自己跳下車來。趙羅的駕駛員沒有辦法,只好用繩子把他綁在車上。蒯聵則被趙鞅的駕駛員拽上車去,還被斥為像個女人。
然而蒯聵重新上車后,表現卻非常出色。他不但救了受傷的趙鞅,還接替趙鞅指揮戰斗,繳獲軍糧一千車。所以戰后論功行賞,蒯聵便自稱是車右中功勞最大的。趙鞅的駕駛員則說,驂馬的肚帶快斷了,我還能控制戰車,我是駕駛員中功勞最大的。為了證明這一點,這位駕駛員往空車里面裝了些小木材,驂馬的肚帶立即就斷了。[3]
這就是春秋的戰爭。
的確,戰爭在春秋是榮耀的事,也是體面的事,還是君子的事,因此流血而不嗜血,有血性而無血腥。即便是城濮這樣的大戰,時間也只有一天。一旦決出勝負,就各自收兵,絕不趕盡殺絕。像越王勾踐那樣把吳都一圍三年,已是蠻夷作風和戰國做派,為正人君子所不恥。
然而在戰國,一場戰爭打幾個月,是很正常的。殺人上萬,也稀松平常。比如秦國,從獻公到嬴政,大規模殲敵的戰爭十五次,敵方死亡總人數一百零二萬八千。其中最慘絕人寰的,是秦將白起在伊闕之戰斬敵首級二十四萬,在長平之戰活埋降卒四十萬。[4]
至于屠城這樣的野蠻行徑,當然也是戰國的發明。[5]
世道變了。一個新的時代已經開始。
天子沒了
為新時代加蓋公章的,是周威烈王。
公元前403年,威烈王簽署命令,冊封晉國大夫趙籍、魏斯、韓虔為諸侯。原來的晉君也保留了名位,但僅有絳和曲沃。其他地盤,盡入趙、魏春秋時期的頭號霸權大國,就這樣沒了。
三個新的國家,則在分裂中誕生。
沒人知道周威烈王當時怎么想。也許,在這樣一個禮壞樂崩的末世,天子還能行使封邦建國的權力,是應該竊喜的。但他同時也應該清楚,這一回的封建跟當初之封齊封魯,后來之封鄭封秦完全兩樣。那時,是天子想封誰,就封誰。現在,卻是讓你封,就得封。一樣嗎?
其實,不但趙、魏、韓是嶄新的,整個天下都今非昔比。我們知道,世界上的國家有兩種。一種是一個城市加周邊農村,叫“城市國家”;另一種則是中心城市(國都)加許多城市再加廣闊農村,叫“領土國家”。西周的邦國主要是城市國家,春秋則兩種國家并存。那些霸權國都是領土國家,許多被吞并的小國則是城市國家。[7]
這樣的小國,戰國時還有嗎?
沒有。戰國七雄都是領土國家。當他們成為新時代的主人時,不要說那些小小的城市國家,就連許多中等規模的領土國家,也都被兼并或變相兼并。鄭,不就被韓國滅了嗎?衛,不是變成了附庸小國嗎?
更重要的,是主權。
西周的邦國是沒有獨立主權的,禮樂征伐在理論上都必須自天子出。春秋的邦國則有“半獨立主權”,諸侯可以自由地征稅、擴軍、宣戰、媾和、結盟,甚至吞并小國,侵略天子,壓迫中央,根本不把王室放在眼里。同樣,那些強大強悍的氏室,比如魯的三桓和晉的六卿,也公然無視公室的存在,自說自話地征稅、擴軍、宣戰、媾和、結盟,吞并其他氏族。這哪里還是家?明明是國。
魯、晉、齊的國君,豈非形同虛設?
這時的天子,也徒有其名。
當然,名分還是重要的。就算夫妻離婚,房產過戶,也得辦手續。所以三家分晉,田陳代齊,還需要周王認可。這位名義上的天下共主,就相當于民政部門和房管部門。只可惜,這與其說是法理如此,不如說是習慣使然。
習慣是可以改變的,而且改變起來也并不那么麻煩。最簡單的辦法,是把自己變成王。這事楚人在西周時就試運行過,到東周則正式稱王。以后,又有吳和越。當然,他們都是南方蠻夷,并不算數。
進入戰國后,北方諸國也紛紛見賢思齊,相繼稱王。就連奄奄一息的宋也不甘寂寞,秦和齊甚至還曾稱帝(但很快恢復為王)。總之,大約在戰國過了三分之一的時候,所有的公國都變成了王國。[8]
公國變王國,意義重大。
意義不在等級和面子。名號體現的是國家性質。從夏到秦,名號在不斷變更,性質也在不斷變革。大體上說,是夏方國,商伯國,西周侯國,春秋公國,戰國王國,秦漢帝國。方國就是部落國家,伯國則是部落國家聯盟成員國。這時,國家形態還不成熟,無所謂主權。西周建立特殊的國家聯盟,成員國即侯國。但諸侯國系周王所封,所以又叫封國或邦國。侯國是沒有獨立主權的。變成公國,就有了半獨立主權;變成王國,則有完全的獨立主權。
沒錯,獨立王國。
一個由獨立王國組成的天下,是不需要什么共主的。日薄西山的周,后來也分裂為兩個城市國家,分別叫東周國和西周國。他們的國君也不敢再稱王,而是稱君。這時,不但諸侯們都已成為國王,就連蘇秦也死了。
這樣看,當年威烈王冊封三晉,周安王冊封田和,其實是給自己簽署了死刑判決書。這死刑判決,是給封建制度的,也是給邦國時代的,更是給周天子的。
是的,天子沒了。
但,天子又似乎是不能沒有的。大家都是王,等于沒有王。因此,國王們只能頻繁地發動戰爭,最后打出一個天子來。
這個新的天子,就是秦始皇。
秦始皇建立的,是帝國。
帝國是一定要建立的,也是一定會建立的,卻未必一定由秦來建立。比如楚和齊,便都有資格。所以秦兼天下,楚最不服;而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不過在我們看來,最該后悔的卻不是楚,更不是齊,而是魏。
這錯不該犯
魏惠王最大的錯誤,是看走了眼。
的確,如果不是魏惠王小看了一個人,那么,在戰國激烈的競爭中,最后勝出的就可能不是秦,而是魏。事實上魏在戰國初期,原本是最有活力也最有希望的。正如亞歷山大是亞里士多德的學生,魏的第一任國君魏文侯也拜在了孔子學生子夏的門下。輔佐他的,則有政治家李悝(讀如虧)和軍事家吳起,以及地方官西門豹。于是魏國的發展便蒸蒸日上。相反,這時的秦國還被視為戎狄,毫無起色。
這就像極了春秋。春秋,是鄭國先崛起,然后讓位于晉。戰國,則是魏國先興盛,然后讓位于秦。戰國的魏文侯,就是春秋的鄭莊公。看來歷史的選擇并非先入為主,后來居上反倒極為可能。這實在是意味深長。
那么,秦又為什么能后發制人?
因為商鞅。[9]
至少,商鞅的作用很大。
商鞅是孟子和莊子的同時代人,但比他們倆稍微年長一點。因為后來受封于商,所以被稱為商君或商鞅,其實本名叫公孫鞅,又叫衛鞅。顧名思義,可知他原本是衛國的公族。但可惜,他這個公孫是庶出,衛國又已淪為魏國的附庸。于是年輕時的商鞅、衛鞅或公孫鞅,便只能去做魏國宰相公叔痤(讀如磋)的家臣。
這時的魏君,就是魏惠王。
魏惠王是很器重公叔痤的。因此公叔痤病重時,魏惠王就去探望,并詢問后事。魏惠王說:先生如果有個三長兩短,寡人和寡人的社稷可怎么辦?
公叔痤推薦商鞅接替自己。
魏惠王聽了,一言不發。
于是公叔痤就請魏惠王屏退左右,然后說:王上,如果不用公孫鞅,那就一定要把他殺了,別讓他跑掉。
魏惠王說:諾。
惠王一走,公叔痤就把商鞅叫來,把所有的情況都告訴了他。然后抱歉地說,我這是先公后私,先君后臣。趁現在還來得及,你就趕快跑路吧!
商鞅卻淡然一笑說,大王既然不能聽主公的話而用臣,哪里又會來殺臣?
不出商鞅所料,魏惠王果然沒殺他。不但不殺,還對身邊人說:公叔怕是又老又病糊涂了吧?居然要寡人用公孫鞅為相。這不是太搞笑了嗎?
其實公叔痤一點都不可笑,反倒是魏惠王很快就悔之莫及。二十年后,魏國接連吃了兩次敗仗。第一次是敗給齊國,結果是大將龐涓戰死,太子申被俘。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馬陵之戰,是軍事家孫臏的杰作。
敗給齊國的第二年,魏國又敗給了秦。這一仗,則是商鞅的杰作。當時,魏軍的統帥是公子卬(讀如昂),與商鞅可能有點交情。于是商鞅就寫信給公子卬說,你我在魏國,本是好朋友。現在成為敵人,實在是下不了手。不如我們私底下講和,然后各自回國去安定國家。
公子卬很以為然,興沖沖毫無防備地前來赴宴。他哪里知道,這一仗原本就是商鞅挑動起來的,屏風后面也早就埋伏了甲兵。商鞅一聲令下,甲士蜂擁而出,秦軍也乘勢出擊。結果,魏軍大敗,公子卬被俘。
實話實說,商鞅這招多少有點不太地道,他是把交情變成了武器。但,兵以詐立,豈能考慮許多?何況商鞅與魏國也早已恩斷情絕,又哪有什么信譽可言?
然而一敗再敗對于魏國,后果卻很嚴重。再也無力支撐的魏惠王,只好割地求和,并把國都從安邑(今山西夏縣)遷到了大梁(今河南開封市),所以后來他也被叫作梁惠王。直到這時,他才終于明白公叔痤并不糊涂,糊涂的是自己。魏惠王一聲長嘆說:寡人只恨當初沒聽公叔痤的!
說這話時,估計他連腸子都悔青了。
是的。這個錯誤,他不該犯。
商鞅是在公叔痤病故之后離開魏國的。走的時候,他沒有依戀,也沒有糾結。實際上從春秋晚期開始,士,即當時的知識階層和白領階層,便都是天下主義者。對于他們來說,天下比邦國重要得多。就連最有道德感如孔子,也不過是離開魯國的時候走得慢點,離開別國的時候走得快些。
至于公孫鞅,就更不必有什么過意不去。是啊,魏惠王既然不肯用我,那我就跳槽。
對!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商鞅的留爺處,就是秦。
只能霸道
商鞅去見秦孝公,據說帶了三套方案。
哪三套方案?
帝道,王道,霸道。
三套方案,分了三次來談。先說帝道,孝公無動于衷;再說王道,孝公昏然欲睡;最后說霸道,孝公聽得入神,膝蓋移出了座席都沒有感覺。
這完全不奇怪。因為這時的秦,情況相當不好。秦穆公稱霸中原的夢想破滅后,霸權就一直在晉楚兩國手中。東邊的晉,南方的楚,把秦國擠壓在狹小的戎狄地區,完全沒有發展空間。而且,無論是華夏正宗晉,還是蠻夷之邦楚,都視秦人為夷狄,不邀請甚至不允許他們參加中國的盟會。[10]
如此待遇,實在讓人憋屈。
秦孝公下令求賢,就是要改變現狀,讓秦國迅速崛起。
目的如此明確,帝道和王道便顯然不合時宜。帝道即堯舜之道,王道即湯武之道。前者屬于部落時代,后者屬于邦國時代,都不適用于戰國時代。秦孝公跟商鞅討論興國之路,話也說得很清楚:帝道和王道固然好,但當真實現起碼也得幾十上百年,寡人哪能等那么久?
空談誤國,實干興邦,得來點管用的東西。
管用的是霸道。
表面上看,霸道就是五霸之道。但在商鞅那里,卻其實是強國之道,甚至是強國之術。術當然比不上道,可惜道不能當飯吃。何況兵強馬壯,才能稱王稱霸;先成霸業,才能再成帝業。這道理,商鞅清楚,孝公明白。
于是重用商鞅,行霸道,變法度。
變法其實就是改制。改哪個?邦國制。邦國制的特點是分權。天子分權予諸侯,故封邦建國;諸侯分權予大夫,故封土立家。可見,分權、封建、邦國,是三位一體的。
然而權力一旦下放,就收不回來;下級一旦強勢,上級就只好空城。結果是前有五霸,天子被架空;后有三桓,諸侯被架空。架空了諸侯的大夫如季孫氏,又被家臣架空。國君被架空,國必亡;家君被架空,家必滅。結果是,晉國分裂,齊國易主,魯國衰落。教訓啊!
痛定思痛,必須變分權為集權,改周制為秦制。
問題是怎么改?
釜底抽薪。
什么是釜?封建貴族。什么是薪?爵位世襲,采邑私有,無功受祿。春秋那些跋扈的貴族,無論魯國的公族,晉國的卿族,三桓六卿,都如此。正因為有此特權,國君才拿他們沒有辦法,他們也才能擁兵自重,盤踞采邑,架空國君。顯然,要想集權救國,必先干掉貴族。
當然,貴族不可能馬上被消滅,商鞅只能先以新貴代舊貴。具體方案,則是不論血統論軍功。新法頒布后,所有貴族都必須先從沒有軍功的宗室做起,然后按照軍功的大小重新確定尊卑貴賤,爵位俸祿。沒有軍功的,取消名位,降為民戶中的地主和富人。有軍功的,爵位最高也不過封侯。而且,只要有軍功,哪怕不是宗室,也能封侯,成為新貴。
新貴和舊貴,有什么不同?
舊貴是領主,新貴是地主。按照周制,大夫對自己的采邑(家)是有治權的,而且這治權諸侯還不能干預。采邑中的臣民,包括家臣和子民,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只忠于家君(大夫),不必也不能忠于國君(諸侯)。
然而按照商鞅設計的新制度(秦制),新貴(侯)對自己的封地卻既無產權,又無治權,只有財權。也就是說,他們只收租稅,不理民事。原先附屬于領主的那些臣民,則重新編組,由地方官管理,變成直屬國君的編戶齊民。
這一改革的直接結果是領主沒有了。領主沒有了,領地自然也沒有了。從此,秦國不再有采邑,只有郡縣。全國設為三十一個縣,置縣令(縣長)和縣丞(副縣長)治理。以后奪取他國之地,也不立封國和采邑。既沒有領地,又沒有領主,也就沒有了真正意義上的貴族。
沒有了貴族,就沒有了需要世襲的爵位。因此,無論卿大夫,還是地方官,所有官員都由國君任命,按能力和績效任職,不再按爵位世襲。有能力有才干的,即便不是秦國人,也可以進入領導層和決策層。相反,即便是秦國最有來頭的家族,也得靠邊站。
這就是商鞅的政治體制改革,它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句話:廢領主制,行地主制;廢封建制,行郡縣制;廢世襲制,行任命制。這樣一種根本性的變革,當然不可能由商鞅一人來完成,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然而在這里,我們卻分明看到了未來帝國的影子。
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正在于此。
變法的實際意義,則是中央集權。這是秦國改革的重中之重。事實上,原先隸屬于領主的臣民直屬中央,人民就是國君的。采邑變成郡縣,土地就是國君的。從卿大夫到地方官都由中央任命,權力就是國君的。土地、人民和權力都集中到國君手里,豈非霸道?
不過商鞅又霸道得聰明,霸道得智慧,因為他的指揮棒是軍功。軍功與血統,有什么不同?血統與生俱來,軍功全靠爭取;血統有利于貴族,軍功有利于國君;血統由家族遺傳,軍功由政府認定。以軍功定爵祿,軍民人等就積極上進奮勇殺敵,誰也不能再妄自尊大坐享其成。結果必然是:風氣改變了,國力增強了,國君的地位提高了,貴族的權勢沒有了,豈非一舉多得一箭雙雕?
當然是。
從此血腥
以國君集權和富國強兵為鎖定目標,商鞅全面展開了他的體制改革,包括經濟改革和軍事改革。使用的手段也很簡單:恩威并施。比如,努力生產多交公糧的,免除徭役;偷奸耍滑投機倒把的,收為奴婢。又比如,有軍功的,讓他們顯赫榮耀;沒軍功的,讓他們沒有面子。
總之,商鞅一手拿狼牙棒,一手拿軍功章,帶領秦國突出重圍。新法實施十年后,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人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秦孝公也從雍(今陜西鳳翔縣)遷都咸陽(今陜西咸陽市),開始了“席卷天下,包舉宇內”的準備。勃然雄起的秦讓諸侯刮目相看,連周天子都送來了胙肉。
但,這很可疑。
可質疑的不是鄉邑大治,而是大治的原因。事實上商鞅上臺后頒布的一號法令,就是在基層組織推行保甲制和連坐法。商鞅規定,庶民按戶編組,五家為保,十戶相連,一人作奸犯科,通體連帶責任:不告發者腰斬,藏匿者視同降敵,告發者則按斬敵首級領賞。呵呵,難怪秦國能做到“道不拾遺,山無盜賊”了,人人都是特務和警察嘛!
這樣一種鄰里之間相互監視相互告發的恐怖生活,也許只有在納粹德國之類的地方可以體驗。只不過沒人知道,商鞅是否為他的元首組建了黨衛隊。
但可以肯定,商鞅不但使秦國變成了一座軍營,也使秦國成為一座監獄。實際上他肅清盜賊,整頓治安,禁止斗毆,并不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而是要將社會上閑散的武力集中起來為其所用。他的所謂“勇于公戰,怯于私斗”,就是只為國君戰斗,不為自己戰斗;只殺外國人,不殺秦國人;只為高官厚祿殺人,不為蠅頭小利殺人。顯然,商鞅培養教育出來的,不過是些毫無愛心的殺人機器。如果靠這竟能實現天下大治,那才真是天大的笑話![11]
殺人機器是不會把他人生命放在眼里的,商鞅本人就是如此。據說,商鞅有次一天之內就在渭水之濱處決囚犯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于天地,畜怨積仇比于丘山”,簡直就是慘絕人寰![12]
商鞅,你這樣殺人如麻,就不怕報應嗎?
沒人知道這條史料是否可靠,正如沒人證明它無中生有,或夸大其詞。但毋庸置疑,商鞅是一個鐵血宰相。新法初行之時,秦國上下議論紛紛,到國都投訴的數以千計。起先商鞅還跟他們講道理,后來就干脆以霸道行霸道。而且不管是說新法不好還是說好的,都統統稱之為亂民,放逐到邊邑。結果當然令商鞅滿意。從此以后,再沒人敢說三道四。
這絕不是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
不錯,變法是要有些鐵腕。決策做出以后,斬斷爭論也很有必要。否則,七嘴八舌,議論紛紛,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改革就不能成功。但商鞅的情況不同于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圍繞著專制、集權和獨裁來設計和進行的,因此不能讓人民有任何自由,包括言論自由。
實際上,商鞅不但不準議論他的法令,而且根本就不允許有任何議論。在他心里,人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他們不過是君王實現霸業和帝業的工具和武器。或者說,男人平時是勞動工具,戰時是殺人武器,女人則是生產這些工具和武器的機器。既然如此,那你議論什么?遵命執行就是!
這就是所謂商鞅變法。從此,秦國上有獨裁君主,下有蕓蕓眾生,中有官僚機構,到處都有軍隊、特務和警察,變成了一個中央集權和軍事獨裁的準帝國。
事實上,秦能在優勝劣汰的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只能歸結為他們有當時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說,他們把這個新制度建設得最徹底,也運用得最徹底。這種新制度,能夠最大限度地集中國內的資源和財富,最大限度地激發民眾的生產潛力和戰斗勇氣,并保持令行禁止步調一致的集體性格,從而橫行霸道,一統天下。
在這里,我們聞到了專制的血腥。
是的。伴隨秦軍挺進中原之步伐的,是血雨腥風;提供秦國后來居上之保證的,是嚴刑峻法。秦政之苛,秦法之嚴,秦制之專橫,秦風之強悍,實乃公開之秘密,不爭之事實。秦,是專制主義和軍國主義的大本營。
這個大本營的奠基者,是商鞅。
商鞅成功了。至少,他把秦從公國變成了王國,并為這王國變成帝國搭建了舞臺,鋪平了道路,做好了準備。商鞅死后十四年,秦惠稱王;一百零四年后,嬴政稱帝。
然而商鞅自己,卻死于非命。
為誰改革
商鞅是被車裂的。
車裂即通常所謂五馬分尸。行刑之法,是用繩子捆住受刑者的頭和四肢,另一頭系在馬身上,然后同時鞭策五匹馬,分裂人犯的身體。商鞅所受,就是這種酷刑,而且是當眾執行,分明有殺一儆百的意思。[13]
商鞅為什么會落得如此下場?
因為得罪了孝公的太子、后來的惠王。之前,商鞅為了推進新法,并維護法律尊嚴,懲罰了太子的兩位師傅,公子賈臉上刺字,公子虔被割了鼻子。所以,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馬上就一狀告到了惠王那里,舉報商鞅謀反。秦惠王原本就對商鞅恨之入骨,當然一告就準。于是下令通緝,全國搜捕,捉拿歸案,處以極刑,同時滅族。
這是商鞅被害的直接原因。
根本原因呢?
儒家說是作法自斃。因為按照“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老規矩,商鞅原本可以免死,頂多賜他自盡,不至于死得這么慘。可惜,此人卻偏偏不行王道行霸道,不行禮治行法治。那就請你以身試法。
是這樣嗎?
否。
沒錯,商鞅確實死于法治,也確實是作法自斃。比如舉報別人,就是他鼓勵的。好嘛!老百姓知情不報要腰斬,積極告發則視為奮勇殺敵,那么,有人聽說你要謀反,該不該舉報?呵呵,你不是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或許有人會問:舉報商鞅謀反,有證據嗎?沒有。他們的原話,叫“商君欲反”。什么叫“欲反”?想造反。哪里想?心里想。心里想,能證明嗎?不能。需要證據嗎?不要。因此,說白了就是莫須有,誣告。
或許又會有人問:誣告也能成立嗎?能。因為商鞅在鼓勵鄰里之間相互告發的時候,就沒說要有證據,更沒規定誣告者要負法律責任。總之,獎勵舉報的政策是有的,制裁誣告的法律則是沒有的。不難猜測,在商鞅的治下,被人誣告和屈打成招的,一定不會絕無僅有。
只不過,現在輪到他自己。
實際上商鞅被誣告后,也清楚自己渾身是嘴說不清,只好逃亡。但他跑到秦國邊境,卻住不進旅店。店老板說,商君有規定,所有的客人住店,都要出示路條、護照或者身份證。如果沒有,就不能收留。如果違法收留,而客人碰巧又是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那么,這人將來判什么罪、受什么罰,旅店老板也判什么罪、受什么罰,這就叫“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簡稱“連坐”。店老板并不知道來人就是商鞅,商鞅自然也不敢出示什么證件,于是便長嘆一聲說:真沒想到,我變法立法的弊病竟到了這個份上![14]
走投無路的商鞅只好當真造反。他先是逃往魏國,卻被魏人送回秦境;又逃往商邑,卻被惠王派兵剿滅。作為反賊,他被秦軍殺死在基地,又被拉回國當眾車裂。
這一下,商鞅的叛國罪坐實了。
其實,商鞅原本還有另一條出路,那就是在開庭審判時為自己辯護。當然這很難。面對“欲反”的罪名,要想自證清白,幾乎沒有可能。
然而就連這最后一線希望,都不存在。因為秦國的法律里沒有辯護權這一條。請大家想想,商鞅在渭水之濱處決囚犯七百余人時,這些人都經過了公開審判,由法庭核實了證據,請律師進行了辯護嗎?沒有。
顯然,商鞅雖是作法自斃,釀成悲劇的根本原因卻不是法治有問題,而是秦法有問題。什么問題?只有維護君王統治的手段,沒有保護人民權利的條款。原因,則因為商鞅之法是王法,商鞅之道是霸道。王法,就不會有公民權利的意識;霸道,就不會有疑罪從無的思想。
因此,不要以為改革就好,還得看為誰改,改什么,怎么改。同樣,也不要以為立法就好,還得看為誰立,立什么,怎么立。不弄清楚這些根本問題,僅僅只說鐵面無私執法如山,是不行的,也是不夠的。[15]
可惜這些都只能留待將來。
事實上,就連商鞅式的變法,也很快就不再能滿足國王和梟雄們的需要。比起嚴刑峻法來,他們更感興趣的是陰謀詭計,是損人利己和巧取豪奪。
于是,商鞅被殺五年后,張儀入秦,蘇秦則擔任了六國縱約長。以此為標志,士階層的各色人等紛紛登場,興風作浪,出將入相,攪得周天寒徹。
合縱連橫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