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也不過是一炷香的功夫,十幾人,能活著逃出去的僅有三人,其余的全部死在了楚王府。</br> 而逃出去的那三人,也是缺胳膊少腿的,元卿凌哪里見過這般慘象,只覺得當年處死蘇嬪的恐懼感又往心頭上涌,在百萬黃金面前,人命真的賤如泥!</br> 湯陽吩咐人清場,尸體被清出去,一桶桶的水沖刷著院子的地面,沒一會兒,又恢復了往日的干凈,尋不到一絲血跡,但空氣中,卻怎么也揮不去那股血腥的味道。</br> 元卿凌自打懷了這個孩子之后,一點反應都沒有,現在是第一次感覺想吐。</br> 那些人一邊沖刷,一邊呸,“要百萬黃金何用啊?命都沒了,值得嗎?”</br> 元卿凌便聽得包子道:“百萬黃金有什么吸引的?長生不死才值得追求。”</br> 元卿凌聞言,猛地側頭去看著他,“你說什么?”</br> 包子抬起頭看她,“我從書里看來的,說古往今來,好多人追求長生不死。”</br> 包子走過去,抱著她的腰,“媽媽,你知道不知道,我和弟弟他們都有自愈的功能?我們的細胞異于常人,我們能迅速修復身體的毛病,我們可以長大,但是我們很難衰老。”</br> 聽包子說細胞兩個字,元卿凌心頭就微微地一緊,但想起他總是數次來往,為她和方嫵傳信,總會知道一些。</br> “自愈?”她驚愕地看著他。</br> 包子眉目瑩然,“媽媽果然不知道。”</br> 元卿凌也顧不得惡心想吐了,拉住他們回了嘯月閣去,五個孩子排排坐,都抬起頭看她。</br> “包包,你剛才是說你們有自我修復的功能?但是你以前摔傷碰傷,也沒迅速自愈啊。”</br> 而且,二寶之前傷了眼睛,也不是迅速好轉的,是兩三天才沒事。</br> 包子從旁邊的簍子里取來一把剪刀,往自己的手心劃去,元卿凌嚇得叫了一聲,卻見鮮血已經滴出,但也僅僅是一滴血,還不曾滑落,那傷口就開始結痂了。</br> 元卿凌這一次是真的目瞪口呆了,抓住他的手盯著看,只見傷口上結了一層痂,但看得出傷口沒完全康復,而就在她的注視之下,結痂的顏色開始變淡,從淡黑變成了淡紅,約莫一分鐘之后,連一丁點的痕跡都看不到了。</br> “怎么會這樣的?”元卿凌看著包子,艱難地問道。</br> 一旁的湯圓和糯米都瞪大了眼睛,很吃驚地看著哥哥,湯圓問道:“包哥哥,你怎么弄的?”</br> “你們大概也可以,試試!”</br> 湯圓搖頭,“我不試,如果不會自己好,豈不是白浪費了血?”</br> 倒是糯米覺得好玩,拿了剪刀過來,往自己的手指上刺了一下。</br> 米粒大小的血擠出來,傷口紅紅的一點,擦去血跡之后,傷口沒有明顯的修復。</br> “不行的?”糯米急了,哥哥有這本事為什么他沒有?</br> 元卿凌卻一直盯著他的手指看,搖搖頭,“不對,糯米,你也有,只是略慢了一點。”</br> 大家湊過去看他的手指,手指上的紅點果然是慢慢地消失了,那小傷口上留了一層小小的白色的皮,元卿凌伸手撕掉,手指殘留了一點的淺粉淡紅,修復能力是明顯沒有包子的好。</br> 見糯米都有,湯圓也試了一下,他和糯米是差不多,到最后手指上就留下了淡淡的印子。</br> 再等一盞茶左右的功夫,那淡紅的印子也消失了,徹底地康復。</br> 四人八只眼睛一道看向了二寶。</br> 這一次,是元卿凌拿起了剪刀朝兩人走過去。</br> 兩只食指湊在了一塊,剪刀劃下,鮮血甚至還沒流出,傷口已經痊愈,就好比金剛狼一樣,甚至比金剛狼還要迅速,傷口是馬上修復到和原先一模一樣。</br> 點心們頓時面面相窺,為什么弟弟還要更厲害一些?尤其湯圓和糯米更是不服,比不過哥哥就罷,連弟弟都比不過?</br> 二寶淡定若素,仿佛自愈只是一個小兒科得不能再小兒科的本事了。</br> 不,就不能稱作本事,那是應該的。</br> 元卿凌怔愣了半晌,拿著剪刀看向了自己的手掌。</br> 狠了狠心,閉上眼睛,剪刀從手心劃過,尖銳的痛楚傳來,她睜開眼睛,看著鮮血滴出來,一滴,兩滴,三滴……臥槽!</br> “止血,快止血!”包子首先反應過來,五小福頓時忙活起來。</br> 也就是說,孩子們都有自愈的能力,或者快或者慢,她……也是有的,但和尋常人一樣,一個傷口該痛幾天就痛幾天,一點都不比別人優越。</br> “為什么會這樣?”元卿凌怔怔地看著自己被包扎成豬蹄的手,問出了這個誰也無法解答的問題。</br> 如果說孩子們也注射了藥物,發生了細胞變異,這可以說得通,但孩子們都沒注射過藥物,且是通過這一具身體生下的她,按說,他們是和正常的孩子是一樣的,可為什么啊?</br> 如果說她這身體也發生了變異,那么生下的孩子遺傳了她的基因,變異也可以說得通,問題是她沒有變異。</br> 這就好比……隔山打牛?乾坤大挪移?</br> 元卿凌覺得自己快瘋掉了,就像當初剛剛穿越過來看到藥箱時候的瘋狂,她是求知欲特別旺盛的人,但凡遇到無解的難題,總得困擾很久,一心想要鉆研得到答案。</br> 腦子里,又迸出了方嫵當年說的那句話,科學的盡頭未必就不是神學。</br> 雖然內心很抗拒這種說法,但是這些年所經歷,她堅定的信念開始動搖了。</br> 才意識到,原來人類都有這種特性,但凡自己想不明白,或者是無解的難題,最終都會歸到神學上去。</br> 其實再往深一層去想,百姓求神拜佛,倒不是愚昧無知,除了信仰,還可以不必再苦苦追尋。</br> 就這樣,殺手光臨的這個晚上,元卿凌和五小福一起探討了許多,雖然整個晚上五小福都有些蒙圈,但是他們聽得很認真,很仔細,最后用奇異的眸子看著媽媽,元卿凌自顧自地說,好似發泄一般,說到最后,糯米呆呆地問道:“媽媽,你是說,你現在信神佛了嗎?”</br> 元卿凌也怔了一下,她是這個意思嗎?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