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風景油畫發展概述
西方風景畫最早是作為人物畫的背景出現,后來才逐步發展成為獨立的畫種。在西方美術史中,我們可以看到14世紀前半葉的意大利壁畫(如錫耶納市政廳的《善政圖》)和15世紀初期尼德蘭的抄本裝飾畫上,已經出現了風景在畫面上占有很大比重的作品。這些作品中的風景和早期的中國山水畫有同樣的作用,只是作為人物的搭配,并不是畫面的主體。真正沒有人物的純粹風景畫最初是以素描等小畫面形式出現的。
從15世紀起,風景在為人物畫做了一個多世紀的背景后終于脫離這種陪襯的命運而走上了獨立的道路,成為獨立的畫種。在德國畫家丟勒的水彩畫和阿爾特多費爾的油畫中,有不少風景畫,從這些風景畫中可以看出作者對風景的刻意描繪。但這時的風景畫還不是很成熟,在藝術上達到成熟則是17世紀的荷蘭。荷蘭的著名畫家維米爾、霍貝瑪對風景畫的發展都做出了較大的貢獻。這時,在風景畫繁榮發展的同時又產生了海景畫、夜景畫、街景畫等分支。當時的一些意大利畫家還描繪了理想中恬淡的田園風景。此外,法國的普桑等畫家也在風景畫中安排了很多古代的神話人物作為點綴。在西班牙,格列柯、委拉斯開茲等大師也留下不少傳世的風景畫名作。至18世紀,英國出現了偉大的風景畫家康斯太勃爾,才使風景畫取得了決定性發展。他學習荷蘭畫家的風景畫,采取直接描繪自然的寫生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久就影響到了法國的印象主義畫家。19世紀的畫家還注意表現高山、大海、晚秋、晨霧等前人不曾描繪過的自然景象。以柯羅為首的法國巴比松畫派,開始采取自然主義的態度來表現風景。19世紀后期,由于印象主義畫家的努力,風景畫獲得明暗和色彩的微妙協調,并成為繪畫中的重要門類,到此,西方風景畫的發展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