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天德也很神,他送給凌云百分之五的股份,結果公司股價漲了五倍,從六元變到了三十六,然后又送給了凌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結果公司股價直接拔地而起,從三十六漲到了現在的四百八十八!</br> 以莊氏醫藥集團現在八千億的總市值計算,他手里的股份雖然只剩下了百分之四十,卻也價值三千兩百億,他的身價等于漲了三十多倍!</br> 他送給凌云的越多,自己的身價越高!</br> 所以,莊天德很感激自己的兩個女兒,大女兒莊美鳳誓死要嫁給凌云,而小女兒莊美娜,則是逼迫他,不得不送給了凌云那百分之五的股份,他的身價暴漲,正是來自于此。</br> 莊天德如今當然已經知道,他公司股價如此瘋漲的原因是什么,這來自于凌云逆天的能力,強勢的崛起,以及他的不敗神話!</br> 他辛苦打拼了幾十年,也才擁有兩百億的身家,為了擴展莊氏醫藥集團的經營范圍,甚至不惜以最疼愛的大女兒莊美鳳做賭注,外搭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去尋求孫家的支持,為的是什么?</br> 說到底,還不是為了賺更多的錢?!</br> 可是,莊天德付出了這么多心血,還不如他的一次無奈之舉,加上一次明智選擇得到的多,只是短短幾個月工夫,身價就提升了幾十倍!</br> 正是看明白了這些,他忽然發現,自己過去幾十年的辛苦打拼,在真正的絕世強者面前,根本就毫無意義,他才感覺意興闌珊,對于今后經營,再也提不起任何興趣。</br> 現在,他的大女兒莊美鳳,終于回來了,而且已經變得無比強大,那他還攥著那些股份做什么?每天看著公司的股價上漲傻笑嗎?</br> 到了他這個身價,那些暴漲的財富,只不過是數字游戲罷了。</br> 所以,他當初在讓凌云蛇吞象的時候,早已打好了主意,等著凌云把莊美鳳救回來的那一天,到時候把莊家的一切,平分給兩個女兒,同時把莊家的產業,交給莊美鳳打理。</br> 這是一個父親的懺悔,是他對于親情的補救,莊天德活到五十歲,已知天命,他總算活明白了。</br> 親情才是最重要的!</br> 他的財富,早晚都是他兩個女兒的,同樣道理,他女兒的財富,又何嘗不是他的?</br> 難道他真要用錢的話,莊美鳳和莊美娜會不給?絕無可能!</br> 退一萬步說,就算他把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送給莊美鳳做嫁妝,莊美娜手里還有百分之二十呢,那可是價值一千六百億!</br> 這個數字,照樣遠遠超出他幾個月前的總資產了,他心里滿足的很!</br> 莊美鳳當然知道,凌云之所以會拒絕,是不想要她們家的資產,雖說這資產的價值很驚人,可現在的凌云,根本就不需要!</br> 或者說,凌云是想讓她自己留著這一筆財富。</br> 可惜,現在的莊美鳳,早已不是當初那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清水市首富的女兒,她現在是練氣三層巔峰的修真者,已經知道了這個世界的真實模樣!</br> 對莊美鳳來說,她今后必將以修煉為主,那么,莊家龐大的資產,她還是要交給別人去打理,或者說,變現之后再拿出去進行投資。</br> 那么,她交給誰最為放心?投資哪家企業升值最快?</br> 這還用想嗎?當然是凌云,當然是凌云集團!</br> 她是凌云的女人,凌云肯那樣費盡心機去救她,又怎么可能會讓她缺錢呢?</br> 而凌云正是瞬間想明白了莊美鳳所想,所以他才會驚訝與贊嘆,說莊美鳳的算盤打得精。</br> 在驚嘆的同時,凌云也忽然發現,自己對莊美鳳,還遠遠談不上真正的了解,他必須要重新認識對方。</br> 其實,這是必然的!</br> 因為兩人從清水市第一次相遇開始,真正相處在一起的時間,包括伏魔大會營救莊美鳳的時間都算上,全部加起來也不過十五天!</br> 半月而已!</br> 而如果只算到凌云下天坑那一天,那就更是少的可憐了,也就一周而已。</br> 一周時間,一個人能把另一個人了解多少?</br> 何況凌云那時,每天忙于修煉,事情一件接著一件,忙的馬不停蹄,他和莊美鳳真正獨處交流的時間,幾乎沒有。</br> 兩人真正定情,源于清水市的那場百年不遇的大暴雨,天坑出現,清水市劇震,莊美鳳在驚恐之下春光乍泄,被凌云看到了身子。</br> 他們倆是典型的先爬床,再戀愛,然后才開始互相了解對方,但他們的感情能夠突飛猛進,卻是來自于清明節那天晚上,莊美鳳給爺爺上墳,被京城孫家的人抓走,然后凌云不顧生死殺入莊家,一人獨斗四大高手,去營救莊美鳳。m.</br> 從那一晚,莊美鳳宣布是凌云的妻子,今后與他生死相隨。</br> 這種危難之時的生死與共,才是讓他們感情生死不渝的基石,這跟他們相處了多久,根本沒有半毛錢關系。</br> 感情就是這樣,有人一見鐘情,即可白頭到老;有人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哪怕天天膩在一起,卻未必能夠產生愛情,長大了男婚女嫁,兩不相干。</br> 而凌云卻救了莊美鳳三次!</br> 第一次在十字路口暴打孫星,第二次殺入莊家西郊別墅,踩了孫家;第三次當然就是伏魔大會,幫她恢復記憶,徹底脫離凈心庵了。</br> 坦白說,自打凌云強勢崛起以來,還沒有哪個女人,能夠有過這種待遇呢,當然,也沒有哪個女人,有莊美鳳這么坎坷的經歷。</br> 這樣的感情,當然讓他們情比金堅,但感情再深厚,也并不意味著就徹底了解對方,凌云對莊美鳳如此,莊美鳳對凌云,哪怕到了今天,還是如此!</br> 男女之間,感情迸發不需要時間,一瞬間就夠了;了解才需要時間,也許需要用一生的時間去了解對方。</br> 現在的凌云家大業大,絕對的財大氣粗,哪怕千億資產也不會看在眼里,早已不需要錙銖必較,因此他確實不想要莊美鳳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br> 無論如何,他在莊家這里,得到的已經夠多了,而且可以說是太多了,多的都讓凌云想起來有些不好意思了。</br> 只是他和莊美鳳,早已不分彼此,哪里還會分什么你的我的,既然莊美鳳有自己的打算,凌云也就只好由她。</br> 所以凌云對于莊美鳳的豐厚嫁妝,其實毫不在意,真正讓他驚嘆的,乃是莊美鳳的天賦能力,商業頭腦!</br> 雖說莊天德為了發展莊氏醫藥集團,不惜犧牲大女兒莊美鳳的婚姻幸福,一念之差,結果差點兒鑄下大錯,但是,瑕不掩瑜!</br>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莊天德到底是培養了一個好女兒!</br> 當然,凌云在剛認識莊美鳳的時候,就已經初步了解了她的商業能力,也正是在莊美鳳的幫助下,凌云才去銀行開了戶頭,又去證券公司開了賬戶,兩人那時躊躇滿志,意氣風發想要從金融入手,打造一個商業帝國出來,只是隨著凌云下了天坑,莊美鳳被凈心庵帶走,這一切不得不戛然而止!</br> 所以凌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選擇了唐猛來打理他的龐大資產,開始還行,可是現在,唐猛那家伙雖然進步很快,卻依然跟不上凌云集團迅猛的發展速度。</br> 唐猛畢竟只是高中畢業而已,而且他高中天天不上課,也沒學多少東西,他現在完全是靠著自己的天賦,在咬牙苦撐!</br> 不懂專業知識,是唐猛最致命的短板!</br> 但是現在,莊美鳳回來了!</br> 想到這里,凌云兩眼變得賊亮,他目不轉睛盯著莊美鳳,仿佛對方臉上突然長出來一朵花。</br> 陰差陽錯,凌云和莊美鳳分開半年,他確實沒能和莊美鳳共同打造一個商業帝國,但如今,凌云卻可以送給莊美鳳一個商業帝國!</br> “切!連我的人都是你的,還需要打什么算盤?”</br> 莊美鳳似乎看出了凌云所想,她嫣然一笑道:“不用你說,這兩天,唐猛那小子知道我回來以后,已經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了。”</br> “哦?真的?!”</br> 凌云愕然,心說真是干一行愛一行,唐猛這小子在這方面,比自己可要迅速多了。</br> 毫無疑問,唐猛現在已經視莊美鳳為救命稻草了。</br> 凌云笑著問道:“那家伙怎么跟你說的?”</br> 莊美鳳沒好氣說道:“他還能怎么說?天天給我訴苦唄,說什么他算是被你坑了,現在忙得連軸轉,每天連飯都顧不上吃,那家伙后悔的要命,死活要求我出來,要把你凌云集團的總裁位置讓給我……”</br> “哈哈哈哈……”</br> 凌云聽了忍不住哈哈大笑,揶揄說道:“那小子不是愛錢嘛,非要攛掇我成立什么集團,這下傻眼了吧?”</br> 莊美鳳白了凌云一眼,嗔怪道:“你也真行,竟然敢把這么大的一個商業帝國交給唐猛那家伙打理,你知道現在你的凌云集團,估值是多少嗎?”</br> 這個凌云還真不知道,他好奇問道:“多少啊?”</br> 兩天時間,莊美鳳顯然從唐猛口中了解了很多凌云集團的絕密信息,她是精算師,稍微一算就有結論。</br> “不說別的,只說你在臨江新城那一千六百多畝地,將來估值就不下萬億!”</br> 莊美鳳正色說道:“如果再算上莊氏醫藥現在的八千億市值的話……你的凌云集團,現在至少可以估值兩萬億!”</br> 凌云:“……”</br> 雖說凌云對世俗錢財已經無所謂了,可是莊美鳳說的這個天文數字,還是讓他目瞪口呆!</br> 莊美鳳忽然再次笑了起來:“老公,你現在明面上的資產,只是那一個凌云集團,就已經跟工商銀行差不多啦!”</br> …………</br> 第二更送上。繼續碼第三章。</br> 謝謝大家的推薦票和月票。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