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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昭弒君之后,與公卿們商議,立燕王曹宇之子常道鄉公曹璜為天子,改元景元。
景元三年(262年),司馬昭聽信鐘會的譖言,殺害嵇康、呂安,不久即感到后悔(一說此事發生于次年,此處姑從《資治通鑒》)。
第二年夏天,司馬昭準備伐蜀,與眾人商量說:
“自在壽春平定叛亂以來,士兵已經六年沒有戰事,制造兵器,修繕盔甲,準備對付吳蜀二虜。如果滅吳,大略計算一下,造戰船,開水道,得用千余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