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桃花村,山南荒地。</br> 馬小健騎車載著林子柒出現在山腳下的時候,上百位鄉親正在荒地上開荒除草,嚯嚯的掄鋤聲、奮力的吆喝聲,就像是富有節奏的鄉村交響樂似的,在偌大的荒地間此起彼伏。</br> “好熱鬧啊。”林子柒站在山腳下,眸光忽閃地眺望前方,臉上露出幾分驚訝之色,輕聲贊嘆:“那么大片山林荒地,這么多人干活,真是集中力量辦大事呀。”</br> “村里這片荒地擱置多年,一直沒利用起來,其實這真的是不可多得的寶地啊,非常適合種植藥材。”馬小健瞇著眼看向這荒山間一片熱火朝天的景象,抬手指著自家大哥所在的位置:“子柒,你看我哥,干活多賣力!有他在,這片荒山遲早成為金山銀山。”</br> “是啊,大壯哥好拼,看上去像是有使不完的力氣。”林子柒點頭認可,隨后忽然問道:“小健,你們小時候肯定干了不少活,吃了不少苦吧?”</br> “那是當然的啊,不過小時候,生活有苦也有甜,總體來說,快樂多過憂愁。”馬小健淡淡一笑,而后伸手捏了下林子柒臉頰道:“你啊,以后不準喊什么大壯哥,要跟我一樣叫哥,知道了嗎?”</br> “喔,知道啦。”林子柒點點頭,很聽話的說道:“你說什么便是什么,我聽你的就是。”</br> “這么乖的嗎,子柒,我是不是有點急了?”馬小健有些意外,望一眼說完話便低著頭的林子柒,心里反而在琢磨自己會不會心急,因而顯得太大男子主義了?</br> 雖說有時候男人有點大男子主義是挺好的事情,可以給女生帶來較強的安全感,但是如果太過了,就不太好了,尤其是自家女朋友這么好,大男子主義容易影響她情緒。</br> 果然,聽到馬小健這句話,林子柒抿了抿唇,低聲說道:“我也不想這么乖啊,可誰讓我攤上個小混蛋啊,我若不聽你的,你肯定要欺負我。”</br> “……”馬小健瞪了瞪眼,一時間不知該說什么,索性伸手抱住她肩膀,在她耳邊低語道:“你這么好,我哪舍得欺負你,我又不是狼心狗肺的人。”</br> “難說,你這家伙壞起來,我真的有點遭不住呀,不過……你倒不是狼心狗肺,你是我的小混蛋。”林子柒感覺到馬小健剛才說話的時候在她耳邊輕輕吹氣,俏臉一紅,稍稍跟他保持距離,抬眸凝望他道:“對啦,你會不會介意我一直這樣稱呼你,小混蛋?”</br> “介意啊。”馬小健很認真的點點頭。</br> “你真的介意啊?”林子柒眨眨眼,有些為難道:“這個昵稱,我叫習慣了,一時半會改不過來。”</br> “早晚還是得改的,結婚以后,就得喊我老公了,知道么?”</br> 馬小健一本正經,諄諄善誘道:“要不要現在先喊一喊,做個預熱?”</br> “才不要,你現在喜歡給我下套了。”林子柒的臉愈發紅了,宛如天邊的云霞似的,抿著唇,輕嗔一句:“走啦,好多鄉親都在看我們呢,上去幫忙做事吧。”</br> “好。”馬小健點點頭,輕擺著手,悄悄的勾住林子柒的手指,兩人并肩前行,就像是來山村采風旅游的大學生情侶似的,甜蜜而清純。</br> “寶根,你們老馬家真是有福,瞧瞧小健和林子柒,真是郎才女貌,走在一起的時候,看上去就像天仙配里的董永和七仙女似的,太讓人羨慕了。”跟馬寶根離得比較近,年紀也跟他差不多的村民鄧永華,望著走上山來的馬小健和林子柒,忍不住感慨一句。</br> 馬寶根聞言,瞇著眼看看邁步走來的自家兒子和準兒媳林子柒,眉眼露出滿意的笑容,嘴上卻不說什么。</br> 馬寶根沒出聲,另一個村民吳煥喜則是跟鄧永華搭茬道:“嘿,這事真的羨慕不來,小健今年不到二十吧?身邊的姑娘可是一個賽一個的漂亮啊,我家二牛,今年三十好幾了,在大城市打了快十年工,帶回家三四個女朋友,都是要相貌沒相貌,要品性沒品性的妖艷貨色,人比人得死,貨比貨要扔啊。”</br> 鄧永華一聽這話,笑笑道:“你家二牛打工十年,還是個三不沾,能帶女朋友回家都算不錯了,比我家那個兔崽子有出息,在外面瞎混了這么多年,還單著呢,我正發愁怎么搞點錢,給他準備個彩禮,好歹尋個姑娘結婚生子呢!”</br> 這話落下,村里的長者高錦木爽朗一笑:“哈哈,兒孫自有兒孫福,你們別太操心了,話說回來,小健這孩子,身在桃花村,踩著桃花運,這前后幾十年,估計都沒誰能跟他比,所以,都別拿自家孩子跟他對比了,比不了。”</br> 鄧永華點點頭,認可道:“就是,比不了的。男人要想有桃花,一靠長相,二靠本事,三靠錢財,小健長得帥,有本事,還有錢。”</br> 吳煥喜撇撇嘴道:“害,說來慚愧,我年輕的時候,也跟小健差不多高大帥氣,當時怎么就沒錢呢,要不然我也找個全城最美的姑娘,再不濟,找個村花也好啊。”</br> 鄧永華翻了個白眼,道:“少來,咱倆一塊長大的,你年輕的時候也不帥,頂多還算端正,跟小健比那是差遠了,當初咱倆一起追的村花,最后她沒看上你,也沒看上我,跟劉衛民好上了。”</br> “誒,往事莫提,氣人!”想起當年那些破事,吳煥喜氣得都想扔鋤頭。</br> ……</br> 身邊幾個鄉親嘴上議論不休,馬寶根在一旁邊掄鋤頭,邊聽內容,嘴角始終帶笑。</br> 兒子有出息,找個這么好的姑娘,這是給老馬家貼金的大好事,鄉親們看得羨慕,身為家長的馬寶根則是看在眼里,樂在心里,唯一有些放心不下的是小健和子柒的婚事還沒定下來。</br> “要是這倆孩子能早點領證結婚,把人生大事給徹底敲定下來,那就最好不過了。”</br> 馬寶根在心里默默地琢磨著:“可千萬別有緣無分啊。”</br> 馬小健帶著林子柒來到他上午干活的區域,一手撿起地上鋤頭,另一手輕輕握著林子柒的小手。</br> “小混蛋,你打算一邊牽著我,一邊除草?”林子柒瞧他一眼,含笑問道。</br> “想啊。”馬小健牽著她的手,壓根不想松開,可是想想好像有點不妥:“一直牽著你太引人矚目了,影響不好。”</br> 聞言,林子柒咬了下唇,輕嗔道:“你還知道影響不好啊,剛才這一路走來,好多雙眼睛都盯著咱倆看呢。”</br> 馬小健笑了笑,不甚在意道:“的確好多雙眼睛盯著咱倆,不過鄉親們的眼神觀注都是善意的,你長得好看,我長得帥,帥哥和美女,無論走到哪,都難免受人關注,想低調都不行。”</br> “噫,好個自戀的小混蛋。”林子柒聽著這話,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我不跟你說話了,把鋤頭給我,我要做一個安靜的女子,默默地在這山間開荒除草。”</br> “嚯,你這小手這么修長細膩,哪能拿來掄鋤頭干農活啊?”馬小健抬起她的手,注視這嫩豆腐似的纖纖玉手:“就算你舍得,我可舍不得,你站在一旁,安靜看我勞動就好。”</br> 林子柒見他這么心疼自己,不禁莞爾一笑道:“我也沒這么嬌嫩,小時候也跟著長輩下鄉干過農活,最近在店里吹空調有些疲乏,適當干點活,出出汗或許舒服一些。”</br> “這樣啊,吹多了空調,身子的確容易出現各種不適癥狀,出出汗比較好。”馬小健深以為然的點點頭。</br> 說完,他沖林子柒眨眨眼:“不過,我真舍不得讓你干農活,你去一旁坐會,等我忙完,有更好的排汗方式,幫你消除疲乏。”</br> “哦?更好的排汗方式……”林子柒也眨眨眼,心里思量著什么方式會比開荒干活還更容易出汗?</br> ps:抱歉,今天朋友新店開業,確實被很多事情耽誤到了,本來請了假休息。剛回來還是坐下來更新一章,欠下的章節會找時間盡快補更。抱歉各位。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