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娜并不知道阿狼是個“練家子”,固有思維,她到現在還以為他不過是個南下打工的普通農民工,不想因為自己的事而牽連到對方,畢竟王自強這種級數的人不是他一社會底層人士能夠招惹得起的。
她故意提出讓阿狼報警,不過是說給王自強幾人聽的,希望三人會因為此點而放棄猥褻她的行為,那樣她最少可以少受點罪,而錯過了今天,她自有辦法能夠躲脫對方的騷擾。
不過看王自強滿臉寫著不在乎三字的樣子,只怕自己的想法會是妄想。
“報警?我從不同官府的人打交道。”阿狼淡淡的回答著林美娜,完全沒有半點要出手的意思。
聽見他這么說,林美娜的心瞬間沉入谷底,果然是個自私膽小的男人,虧自己以前還覺得他與眾不同,覺得他冷冷的外表不過是保護自己的偽裝,本身一定是個不平凡和有故事的男人,到這一刻她才真正明白,原來他的冷漠那是真的冷漠啊
而王自強臉上卻是露出得意的笑容,同心中的想法一樣,對方不敢得罪自己,也或許是現代人特有的涼薄特性,犯不著為個關系不深的女人把自己陷入麻煩中。
“明智的選擇,小子,出去后我會找你的”大有深意的看了阿狼一眼,王自強得意的說著,意思是不會讓對方吃虧的。
“我欠你多少錢?”理也沒理王自強,就仿佛對方是空氣一樣,阿狼朝躺在地上的林美娜平靜的問道。
“錢?什么錢?”林美娜腦袋一時轉不過彎,他到底什么意思?
“我幫你解決麻煩,賬單一筆勾銷。”阿狼秉承著一貫的口吻,語不驚人死不休,淡淡的述說,卻表明他并不是想袖手旁觀。
“小子,你說什么?”王自強幾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你你可別做傻事”林美娜臉上出現了擔憂的表情,就算這個臭屁男人不怕惡勢力,但他那淡薄的身板如何是王自強三個大塊頭的對手?他真有心,還不如假裝妥協,然后出去報警來得好。
“這么說你是同意了?”冷冷的轉過身軀,阿狼看著王自強說道:“抱歉”
下一秒,房中一道人影閃過,就在王自強以及他兩個狗腿子手下不及反應是怎么回事前,阿狼的身影已經離開原地簡單的劈手,對付三個普通人,實在用不著什么精妙的招式和死腦細胞的計算,就一個普通的動作,已經足夠了。
嘭嘭嘭
三聲脆響就是三人的喪鐘,當阿狼定住身形,卓立于林美娜身前時,三人不分先后,一起栽倒在地上,如果是有心的人會發現,三人心口中招的位置在同一個地方,一樣的胸口凹陷,一樣的心脈震斷
短暫的驚愕后,林美娜從地上翻了起來,好在衣服只是扣子被扯開了,其他地方并沒有撕爛,在雙手的配合下,勉強遮住內里的褻衣卻是能夠做到。
“現在我發現你真的很像個男人了,呵呵原來你是武林高手,他們都被你打暈了嗎?”臉上沒有因為險些遭受到強暴而有的惶恐和后怕,林美娜睜著雙迷人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起阿狼,原來一切都不是猜想,他真的是個有故事的男人
“不得不說,你眼神很差,”淡淡的諷刺了句,阿狼轉身朝后走去,“不用感謝我,我只是還賬而已還有,他們不是暈了,而是死了”
話音落下,人已經接近于門口邊緣,可也就是這句話,使得原本還能勉強保持鎮定的女孩林美娜心頭大駭,死了?
怎么這么簡單就會死了?
她不是沒見過死人,相反,她還見過許多的死人。
自小便是孤兒,跟著叔叔一起長大,沒有父母的孩子,本身就已經失去了得到關愛的權力
林美娜是在打罵中成長起來的。
叔叔是一個盜賊團伙的頭目,并不是像小說里寫的那種神偷門之類的江湖門派,僅僅只是個普通的犯罪團伙而已,不過話又說回來,現實中是否真有什么所謂的神偷門還是兩說。
領著一幫大約十幾個小孩,游走于各大城市,靠著小孩們每天的乞討,叔叔的日子過得還算滋潤。
林美娜現在還記得當時的情景,其實某些東西一直不曾遺忘過,只是自我保護的把他們深鎖于心靈最深處而已,當需要時,即便是加了厚厚一層枷鎖的記憶,依然會如決堤的江湖,狂涌入腦海之中
一共十多個小孩,其中有男有女,有長相機靈的,也有天性木訥的。
并不是每個小孩每天要回的錢都是一樣多,要回錢多的,叔叔會賞賜他們一塊紅燒肉吃,運氣好的,更是會被恩賜一顆糖果。
只是七八歲,或許十一二歲的小孩,糖果對他們的吸引力不亞于貓見了耗子。
而那些得錢少的,卻是承受是悲慘的命運。
先是藤條皮鞭加身,被叔叔指責偷懶,是沒用的東西,再就是餓上幾頓不得飯吃。
如果一段時間下來,“業績”一直是所有小孩中倒數幾名,那么就不僅僅是藤條與饑餓的懲罰,迎接他們的是被掰斷手腳,以傷殘之軀博得路人的同情與施舍。
林美娜并沒有因為是叔叔親侄女而得到特別的優待,叔叔的冷酷是對每一個人,包括她在內。
在被打過多次,被饑餓折磨過多回,眼睜睜看著一些同伴由完好之軀變成四體不全的殘廢后,她暗下決心,一定不能變成那樣
每天的乞討,也不是一點好處都沒有,至少開闊了她的視野。
當時還只是個八歲小女孩的她,已經開始懂得為將來做打算了,將來還有幾十年的生命等著她,如果變成同伴們那樣的殘廢,那這一輩子就算完了。
叔叔的要求就是每天拿會夠多的錢,卻不管你使用的手段。
所謂窮則變,變則通,在偶然一次撿到一個路人錢包,拿著厚厚一疊鈔票交到叔叔手里,被大肆贊嘆一番,得到期盼已久的糖果后,小小的林美娜就在心中暗下決心,以后不再靠乞討,辛辛苦苦在一個地方跪一天,或許不如偷走一個錢包得的錢多
或許是她可愛如瓷娃娃般的外表具有很強的欺騙性,使人很難把她同小偷聯系在一起,再加上她本身的聰慧與機心,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里,她屢屢得手,每天拿回的錢最多,吃的飲食最好,得到的糖果也最多,她成了眾多小伙伴崇拜和爭相巴結的對象。
都說小孩間相處久了容易產生感情,可那群過早接觸社會陰暗面,每天為著一塊紅燒肉而拼命的小孩子們,卻并沒有產生出什么深厚的友誼,有的只是猜忌與嫉妒,這或許也與叔叔刻意安排他們競爭的因素在里面每天拿錢最少的四個人沒飯吃,而拿錢最多的兩個人不僅有菜有肉,還有小孩子夢寐以求的糖果。
時間就這樣一天天的畫著圓,有小孩因為殘廢感染傷病而死去,當然,更多的是新的小孩加入到這個隊伍里。
這一年,林美娜十二歲,已經算是隊伍中的老人了,跟她同期的小孩子里,死去的占一大半,見慣了生死,她對那些死去的孩子變得一點感覺都沒有,如果硬要說有什么,那就是慶幸,慶幸死的是別人,自己還活著,盡管活著也是受罪
雖然每天都能交些錢到叔叔手里,可林美娜依然活在恐懼當中,機靈的她在很久前就開始瞞著叔叔攢錢,把順來的錢包多余的部分存起來。倒不是想逃跑,在見識了幾個逃跑被抓回來活活打死的小孩后,她壓根就沒想過逃跑這個詞,只是為了如果哪一天沒有偷到錢,可以拿些存貨上交,那樣最少能避免餓肚子。
長期的良好表現,再加上跟叔叔的日子最久,更或許是叔叔親侄女的關系,終于有一天,叔叔私底下告訴她,不用再出去拋頭露面的乞討或是偷東西了,就幫著他管理整個乞丐團伙吧。
叔叔需要信得過的人幫忙,因為那時候整個團伙已經聚集了近三十名小孩,叔叔憑著鐵血手段,雖然能震住那些小孩子,可一個人管起來也算吃力,急需要人幫忙。
能不出去冒險當然是好的,林美娜欣然答應,就那樣,她成了叔叔的幫兇,這個團伙的二把手。她知道叔叔的行為是違法的,可她沒得選擇,她只是個十二歲的弱小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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