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碗湯(十四)</br> “如你所愿,你改變了命運,可是這個結果,是你當初想要的那個嗎?”</br> 清歡問。</br> 鐘勛嗓音沙啞說不出話來,清歡嘆道:“是的,那個孩子我可以救,這次死掉的人我也可以救,哪怕是日后導致更嚴重的后果,我都可以解決。那么有朝一日我離開了要怎么辦呢?就像是雪球一樣,只會越滾越大,不是人力所能干涉,到時候你們要怎么辦呢?我要在這里停留到這個世界終結才可以嗎?我得讓全世界只有好人沒有悲哀沒有死亡才算是修道之人嗎?”</br> 她不想再讓他更難過,便轉身離開了病房。</br> 鐘勛是幸運的,他只是骨折的比較厲害,需要休養一段時間,等過個一年半載,雖然說恢復不到以前的身體素質,但仍然是四肢健全能跑能跳,可那輛車里一共六個警察死了三個,這會成為鐘勛一輩子都跨不過去的坎。</br> 今天的天氣很好,已經快要天黑了,天邊的霞光照映著這個世界,無論曾經發生過什么,大部分的人們仍然像以往一樣生活。</br> 某公園,一群小朋友在玩。有的堆沙子,有的捉迷藏,還有的跳房子……他們玩的很開心,傍晚的天氣很涼爽,所以也沒怎么出汗。正踢球的一群小不點笑著鬧著,不知世事,天真美好,沒有煩惱。他們還沒有長大,于是這童年就越發顯得難得可貴。</br> 突然,皮球咕嚕嚕跑遠了,小不點們一起朝著球追過去,誰知道球像是長了腿似的越滾越快,一直滾出了草坪,滾到了草坪邊緣的長椅上。</br> 小不點們仰起頭看向眼前漂亮的跟洋娃娃般的大姐姐,為首的那只小不點走了出來,不好意思地說:“姐姐對不起,那個球是我們的,能還給我們嗎?”</br> 漂亮的大姐姐幫他們撿起了球,卻拿在手中不還,而是說:“可以呀,不過你要坐在這里陪我說說話,我一個人在這坐了很久,實在是寂寞無聊。”</br> 小不點想了想,他在幼稚園就是班長,很有一種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而且洋娃娃大姐姐長得好好看,就和媽媽喜歡的那種娃娃一模一樣!所以他點了下頭,手腳并用的爬上長椅,正襟危坐頗有一副小大人的架勢:“大姐姐可以跟我們一起玩。”</br> “這樣玩耍,你開心嗎?”</br> “開心!”小不點用力點頭,“我喜歡踢球!以后我要當一名運動員!為國爭光!”</br> 小拳頭握起來揮舞兩下,還挺有氣勢,圓嘟嘟的包子臉白白嫩嫩,因為染了些汗水,于是顯得明亮的大眼睛更加有神了。</br> 小不點說完話沒聽到大姐姐出聲,就好奇地看過去,結果漂亮的大姐姐竟然也在看他,把他給鬧了個大紅臉,有點害羞。</br> 然后他感覺自己的腦袋被一只溫柔的手摸了摸,大姐姐說了一句他完全聽不懂的奇怪的話:“既然活下來了,就好好活著吧。”</br> 咦?小不點簡單的大腦還不能消化這樣復雜的話,所以他努力瞪大眼睛想要得到一個答案,可是大姐姐已經轉身走了,臨走之前將他從長椅上抱了下去。小不點也只是迷惑了一會兒,很快就把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繼續跑回去跟小伙伴踢球了。</br> 清歡慢悠悠地走在路上,從這里到十字路口還需要半個多小時,她卻沒有坐公交地鐵或是打車的意思,就這么一步一步走了過去。經過她身邊的人總會忍不住回頭看她,但她卻好像沒有察覺到一樣。</br> 十字路口因為兩天前的事故還在搶修,那家受了無妄之災的水果店買了意外險,所以雖然有損失,但好在老板跟員工都沒出什么事。他們已經開始重新裝修了,牌子被拿了下來,玻璃也換成了新的,估計要不了多久就能夠重新開業。</br> 四周人多,不能太引人注目,所以清歡只是抬起手,她纖細的手腕上不知何時系了一串銀色的小鈴鐺,晚風一吹就發出叮叮當當清脆的聲音,分外好聽。就這樣,她在十字路口站了會兒,便伴隨著鈴鐺聲遠去了。</br> 等到了沒有人的地方,她才將腕上的鈴鐺取下來,這是聚魂鈴。本來不該死的人死去了,魂魄不知東西,只能在原地徘徊,可過不了多久,它們就會四處飄散。陽壽未盡卻枉死,引魂人是不會出現的,只有等到它們到了壽終的年紀才可以,可是到那個時候,誰知道它們會變成什么樣呢?</br> “此番你們枉死,不必心懷怨恨,下一世自然會長命百歲,幸福美滿。”</br> 只是,要和這一世說再見了。下一世,再也不會這一世的記憶,也不會知道這一世被它們留下的人會有多么悲傷。</br> 清歡輕輕揮了下手,七個不再響的鈴鐺便憑空消失。</br> 她回到警察局,刑偵隊的辦公室里只有那天沒有去聚餐的人,他呆呆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著空蕩蕩的辦公室出神。清歡在門口看了他一會兒,沒有打擾。雖然還有三人幸存,可包括鐘勛在內都受了重傷,以后能不能重回崗位都是個問題。</br> 法醫室里孟大仙的師兄弟們都到齊了,見清歡出現,孟星枕道:“第五名受害者出現了。”</br> 所以是的,沒有什么能夠阻止命運的齒輪。那個孩子沒有死,便會有另外一個孩子代替他死亡,命運是不會改變的。</br> “你不在的這兩天,我們已經找到了那個叛徒的蹤跡,今天九點,我們便要去清理門戶了。”孟大仙嚴肅地說。“那個叫吳凡的,身上肯定有古怪,我們查到叛徒下榻在K市的酒店,所以剩下的事就拜托你了。”</br> “要我做什么?”</br> “看住吳凡就可以,不知道他和那個叛徒到底是什么關系,但不管怎么樣,吳凡那邊得盯著。”</br> “可以。”</br> 于是孟大仙跟他的師兄師弟師妹還有師侄們往叛徒所在的酒店去,清歡則和孟星枕一起去往吳家別墅。</br> 一路上孟星枕都有些魂不守舍,清歡跟他說話他也沒在聽,直到清歡戳了他一下,他啊了一聲,看到她了然的眼神,才嘆了口氣:“不知道為什么,我有種很不好的預感。”</br> “什么時候你也變神棍了,這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br> “不是。”孟星枕否認。“我心里憋得慌,想找個人說說話,除了你也沒別人了。師父他們任意一個拿出來都是大本事,為什么只是抓一個人,就要一起去?那人真的有那么厲害嗎?”</br> “有沒有那么厲害,去看看不就知道了?”</br> “啊?”</br> “孟大仙說看住吳凡,吳凡跟那個人肯定有什么關聯,那我們把他抓了也去酒店不就行了?”</br> 真是……簡單粗暴啊,可是孟星枕越聽越覺得,雖然簡單又粗暴,但卻很有效,就這么做!</br> 吳凡在別墅里和母親吃了晚飯,然后說公司還有事,就開車出門去了,臨走前還擁抱了吳太太一下,吳太太笑著敲他腦袋,叮囑他不要太累,不要總是跟他爸爸學。吳凡又插科打諢幾句,就上了車。</br> 他回來的時候開了一輛超跑,現在這輛黑色轎車卻很大眾化,扔大街上分辨不出來那種。清歡跟孟星枕對視一眼都覺得有戲,怕是吳凡要去什么地方。</br> 他們一路跟過去,最后看著標牌都很驚喜,真是巧了,吳凡也到了這家五星級酒店!</br> 吳家那么有錢,他到酒店里來做什么?不是泡妞就是見人,而且從車上下來的吳凡看起來和他母親在一起時的模樣大相徑庭,簡直是判如兩人。</br> 他下了車后,清歡和孟星枕也跟了進去,結果這里的房間需要預定,他們就是有錢也進不去。孟星枕手上拿著卡哭笑不得,被清歡扯了出去。</br> 然后他們扮成清潔工人溜進去了。</br> 這家五星級酒店非常高檔,而且非常注重客人**,從四十樓開始就不是套房出租而是樓層出租了,再加上隔音效果做得好,就是頂樓爆炸了下面也不一定聽得見。</br> 從一開始刑偵隊就沒有找到吳凡是兇手的證據,除了那個行李箱讓一切指向吳凡之外,其他的都無法證明吳凡和這起連環殺人案有什么關聯。說來也奇怪,除了那個箱子之外,剩下的受害者全部都被裝到了塑料袋里——那么為什么會有那么一個意外?</br> 不過眼下吳凡不大重要,他跟孟婆一脈的叛徒有關系早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了。</br> 清歡孟星枕知道吳凡去了頂樓,他們雖然裝成了清潔人員但卻沒有電梯卡,于是孟星枕拋棄了紳士觀念敲暈了一名真正的保潔人員,從對方身上摸到了電梯卡,然后進入員工專用電梯到達頂樓。</br> 剛到,電梯門都還沒開,就有重物砸在了電梯上,發出一聲巨大的悶響。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