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碗湯(四)</br> 孟星枕是市警察局的高級法醫,身高一八七,一身白大褂穿他身上簡直跟模特一樣,寬肩窄臀身材好,而且長得特別帥。鐘勛拎著他們進法醫室的時候他剛好脫掉白大褂在洗手,一抬頭瞧見是鐘勛,頓時皺起眉:“鐘隊長,我跟你說過很多次了,進來之前請敲門。”</br> 鐘勛提起兩手的一老一小,證明自己并不是不想敲門,而是實在騰不出手。</br> 孟星枕一瞧他兩手拎的,左手是個嬌滴滴的小姑娘,右手是個……不提也罷。他裝作沒看到那個熟悉的胖老頭,對鐘勛說:“你怎么對人家小姑娘這樣,人穿著裙子呢。”</br> 鐘勛一愣,他這么大沒談過戀愛,當然也不懂怎么體貼女生,就是他媽都被他氣過很多次,抱怨生兒子不如生叉燒,至少叉燒能吃,也不氣人。</br> 清歡對孟星枕擺了擺手:“嗨。”</br> “嗨。”面對漂亮的小姑娘,孟星枕一向非常具有紳士風度。他走過來把鐘勛扒拉開,禮貌的問清歡:“想喝點什么嗎?”</br> “可樂。”</br> “請稍等。”</br> 一會兒不僅給了清歡一杯可樂,還給了她一個小蛋糕。因為解剖時間誰也說不準,有時候出來都很晚了,再去吃飯嫌麻煩,所以法醫室的冰箱里是人頭與可樂并存,內臟并蛋糕齊飛。孟星枕也知道小姑娘不能嚇,剛才開冰箱的時候注意著呢,這個蛋糕跟一袋子血漿擱一起了,不過包裝剛才被他撕掉應該不會有味道。</br> 清歡就乖巧地坐在沙發上開始吃蛋糕,然后就看見胖老頭費盡力氣終于從鐘勛手上掙脫,接著就跳到了孟星枕面前指著他鼻子破口大罵:“你這混蛋!這就是你對待長輩的態度嗎?信不信我告訴你師父讓她抽你去???”</br> 孟星枕哦了一聲問:“您確定師父是抽我不是抽您嗎?”</br> 孟大仙倒抽了口氣。</br> 孟星枕說:“這么久了您還生我氣呢?不就是拿了點您的東西……”</br> “不告而取是為賊!”孟大仙想到都心痛,“而且什么叫拿了‘點’東西?!那是我辛辛苦苦攢下來的!你全給拿走了!”</br> 兩人吵得熱鬧,鐘勛被煩的受不了,清歡喝了口可樂,好奇地問:“拿了什么啊?”</br> “一把松子仁。”</br> “啊???”鐘勛獻血以為自己聽錯了。“拿了什么?”</br> “一把松子仁。”孟星枕嘆了口氣,“說起來那都是年少無知的事了,我十七歲的時候大家聚在一起過年,師叔他老人家有個習慣,吃花生瓜子之類的堅果會攢一把然后一口悶,我看著眼饞就給拿了。”誰知道之后被記恨九年,如今他二十六了,師叔仍然一如既往的恨他,每年過年的時候見了都恨不得扒他的皮。</br> “那你師父為什么要抽他啊?”清歡不明白。</br> “因為師叔他最不著調啊。”孟星枕說著明白話,“你是不知道這位有多作,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到處跑當個算命的,貓嫌狗厭的,我師父老是給他收拾爛攤子都收拾煩了。這次跑這來估計是又闖禍怕我師父生氣。”</br> 孟大仙立刻否認:“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會怕一個女人!”</br> 孟星枕道:“我現在就給師父打電話告訴她您在這兒。”</br> “不要!”這一聲慘叫凄厲無比,清歡聽了都心疼。“不要告訴她!”</br> “那師叔您得告訴我,您闖了什么禍吧?前幾天師父打電話給我氣得要死,叫我一旦得知您的下落立刻告訴她,她要用拖鞋抽死您。”</br> 孟大仙已經開始打寒顫了,要不是鐘勛拎了他一把,他雙腿一軟就要跪下去。</br> 師叔見到其他師兄弟都不是這樣的,對他特別兇,也許是因為被師父虐慣了的緣故。</br> “我、我……”孟大仙快嚇哭了,在他看來,小師妹可比兇神惡煞的鐘勛更嚇人,他寧愿被鐘勛盯上三個小時,也不愿意被小師妹批評三分鐘。</br> 之所以要跑不就是因為心虛嘛!</br> “我知道哦。”清歡吃完最后一口小蛋糕,依依不舍的舉手。</br> “你知道?”</br> 清歡沖孟大仙笑了兩聲,笑的這胖老頭渾身打怵。“他調戲人家賣包子的大嬸,被大叔看到了,抓著鍋鏟攆了三里地呢,當然不敢回去啦。”</br> 孟大仙渾身沒了力氣,徹底蔫了。</br> 孟星枕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說之前師父為什么跟我抱怨,她之前去買包子,賣包子的夫妻倆見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合著是師父您搞的鬼啊。”然后他看向清歡:“小姑娘是怎么知道的?”</br> “我算的呀。”清歡露出笑容,“我也是個算命的。”</br> 孟星枕咦了一聲:“師叔要收徒弟了?”</br> “我有師父,不能拜其他人為師。”清歡又喝了一口可樂,“我還想再吃一塊蛋糕可以嗎?”</br> “當然。”他買的挺多的。</br> 孟大仙由于被抓住一個把柄,坐下來之后就老老實實的,清歡捧著蛋糕吃起來,她一點也不在意這蛋糕在冰箱里的時候跟誰是鄰居,反正她又不吃它鄰居。鐘勛也看完了這叔侄倆的鬧劇,跟著坐下后問:“你們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師叔師父的,這都什么年代了,你不是B**醫系畢業的嗎?怎么你們學校還有師叔這種叫法?”</br> 孟星枕坐在辦公桌前呵呵一笑,“鐘隊是能信任的人,所以明人面前不說暗話。我是個孤兒,是師父領養了我,教我本事,送我去念書,之所以學法醫,是因為跟師父教的本事比較相近,也跟我們門派的宗旨比較般配。”</br> “……什么意思?”鐘勛仍然是一頭霧水。</br> “這個我來說!”孟大仙突然開口,嚇了眾人一跳,“我們呢是個修道門派,以降妖伏魔為己任,天下太平的時候我們都各過各的,但是你得知道,這天下就沒個太平的時候,所以我們是平時正常生活,出事了就去解決,但一般不會暴露名號。你也不用問我們什么門派,你只要知道我們門派有一個最大的特點!跟其他門派都是不一樣的大特點!非常特殊!一眼就看得出來!”</br> “哦?”鐘勛好奇了,就連孟星枕都不曉得他們門派還有啥特點。“是什么?”</br> “就是……”孟大仙故意壓低聲音,“長得都特別好看。”</br> 鐘勛:“……”</br> 他看了孟星枕一眼,確實,這位法醫剛來的時候就讓所有女警驚艷,直到現在都還是警局女性夢中情人排名no.1。</br> 等視線轉到了孟大仙身上,頓時就有些一言難盡了……</br> 孟大仙深深地覺得自己被侮辱了:“你這是什么眼神??我年輕的時候比這兔崽子帥多了好嗎?”</br> 看著他老人家的兩層肥油雙下巴,鐘勛正色道:“我帶他們來不是要聽這些的,你們什么門派我不管,我就想知道王芳到底是怎么死的。”怎么可能會在全身沒有傷口的情況下丟失內臟?這也太不合常理了!</br> “驗尸報告上寫的很清楚了,心臟沒了還怎么活?”孟星枕喝了一口咖啡,“我是有專業道德的,難道還會騙你?”</br> “但是——”</br>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嗎?”</br> 鐘勛皺眉:“我是唯物主義者,鬼神之說不可信。”</br> “那就行了唄。”孟星枕攤手,“你又不信,我還有什么辦法?我就是個法醫啊,破案不是我的本職工作。不過我告訴你鐘隊,你要是不信,這案子你永遠都別想破。”</br> 鐘勛覺得一夕之間世界就變了,這屋子里現在有四個人,除了他之外竟然三個是神棍。“孟法醫,你是高材生,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怎么會相信這種無稽之談?”</br> 孟大仙道:“你不信,你憑啥不信?你是陽氣旺,體質特殊,一般鬼物不敢近身,你過來讓我把你肩頭那盞燈吹了試試,嚇不死你!”</br> 誰知鐘勛還真走過來了:“你吹。”</br> 孟大仙見不得有人這樣橫,張嘴就要吹,幸好清歡一把拉住他:“你瘋啦,你吹了他的陽燈不怕他出事?他體質特殊,可太適合鬼上身了。”</br> 孟大仙不服氣:“是他先不相信有鬼的!”</br> 清歡對著鐘勛勾勾手指頭:“鐘隊你低頭。”</br> 鐘勛微微彎下腰,就感覺一根白嫩嫩的手指頭在自己兩個眼皮子上輕輕劃過,然后就看見那漂亮嬌嫩的小姑娘說:“你現在進解剖室。”</br> 鐘勛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還真轉身進去了。孟大仙跟孟星枕都賊好奇:“你剛才干了啥?讓他進解剖室干啥?”</br> “王芳的尸體在里面吧?”</br> 孟星枕點頭。</br> 于是清歡笑得像朵花兒:“只用嘴巴說是沒有用的,既然他不信,讓他看一眼不就信了?”</br> “你幫他開眼了?”孟大仙驚奇地問,“沒有牛眼淚沒有畫符念咒,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經是師父口中的奇才了,可就算是奇才也得開眼才看得見鬼,這小姑娘真是處處出乎他的意料。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