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碗湯(四)</br> 清歡睜著淚眼,迷茫地望著宋猊,那樣的眼神,怕是叫人把命給他都是心甘情愿。宋猊忍不住將她抱的緊了些,這滿懷的溫香軟玉,叫他心情無比舒暢。他在清歡耳邊低語:“我會幫你解決這些問題的,可是你要答應我,從今以后,一心一意的跟著我。”</br> “……怎么解決?”</br> “放心。”他親了親清歡的唇,感覺到她身體散發出的甜蜜的溫度,險些控制不住**。“但你得做到我要求你的事才可以。”</br> 她一臉茫然。</br> “從今以后,當作自己沒有弟弟,也不需要再去上學,我到哪里,你就到哪里。”宋猊知道這樣的要求對于一個乖乖女來說有些苛刻,但這是必須的,否則她不過是被利用的武器,最后她的弟弟會死,她也會死,留在他身邊,做他的女人才是最好的選擇。</br> 清歡帶著哭腔嗯了一聲,主動伸手抱住了宋猊的脖子,聲音軟糯而輕顫:“我怕……”</br>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盯上的,也不知道為什么會是自己,只知道有一天她突然接到弟弟的求救電話,然后她被蒙上眼睛帶到一個奇怪的地方,有個戴著面具的人給了她一張照片和一把刀,照片的背面寫著一個地址。他們要她去殺一個人,如果她成功了,就把弟弟放了,還會給他們一筆錢。</br> 清歡不想要那筆錢,但她確實不能不管弟弟。所以她鼓足了勇氣,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車,又轉了好幾趟大巴,終于來到這個叫做濱海市的地方。站在門口的那個瞬間,她充滿了恐懼不安。這輩子遭受到的最大的打擊是父母逝世,除此之外她一直生活的簡單而平凡,然后突然有一天,她被卷入了這個恐怖的漩渦。</br> 身上裝了微型攝像機和竊聽器,為的是防止她逃跑或是報警,同時也是為了將暗殺結果及時傳給幕后的人。她根本不知道宋猊是什么人,握著刀的手都在顫抖,那一刻她不知道想了多少次,如果她真的殺了這個人,后半生還能心安理得的活下去嗎?</br> 被宋猊看穿,清歡既松了口氣,又難掩害怕。能不殺人當然最好,可是如果這個人不死,她的弟弟就不會有好下場。這種焦躁感讓清歡想要放聲大哭,他們只是普普通通的人,為什么這樣荒誕而可怕的命運會降臨在他們身上?</br> 現在宋猊為她承擔一切,向她求愛,哪怕她心中對他沒有愛意,也判斷得出相信宋猊才是最好的做法。不上學就不上學吧,不見弟弟就不見弟弟,弟弟聰明懂事,就算沒有她也一定會活得很好的。所以她摟宋猊的脖子代表了接受他的求愛,同時她是個普通人,心里無法平靜,見不到弟弟安全,她是沒辦法這樣跟在他身邊的。</br> “乖乖。”宋猊抱著她,讓她坐的比他高,然后大手捧住她的后腦,與她接了一個吻。“沒什么好怕的,有我在。”</br> 雖然宋猊說他會幫助清歡救出弟弟,可他壓根兒沒有去做事的樣子。因為周日不用上班,他先是帶著她去洗手間梳洗換衣服,然后取出早就準備好的早飯,兩個人吃完早飯后,他就帶她出門了。一開始清歡以為他是要帶她去警察局,還想阻止來著,可最后的目的地卻讓她愣住——百貨商場……</br> 到這種地方來做什么?</br> 很快她就知道了,宋猊帶她來是買衣服的,還有一些女人用的日常用品,她早上沒有牙刷,用的還是他的。宋猊看起來非常享受這種親密,可清歡心里有事,無論如何也提不起興趣。他帶著她買了好多東西,中午的時候還帶她去吃飯。</br> 吃完午飯回家睡午覺,宋猊將她抱在懷里,她聽著他的呼吸,在不安忐忑中陷入沉睡,醒過來的時候夕陽西斜,晚霞如火燒著了整片天空。一覺醒來,對清歡來說簡直換了個世界。本來宋猊的房子是冷淡風,簡潔又深沉,可她醒來后卻發現房子有了鋪天蓋地的變化。如果說之前是單身男子的公寓,那么此刻就已經變成了熱戀情人的愛巢。</br> 床頭的水晶花瓶里插著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被套換成了藍天星星,床下鋪上了一層手工花紋地毯,墻上多了掛畫,飄窗上還有了吊蘭,總之這間公寓看起來充滿了家的氣息。</br> 宋猊是個很浪漫的人,他想要付出的時候,能讓天底下所有的女人心動。他對清歡一見鐘情,因此便愿意為她做任何事。對清歡來說,最神奇的不是風格有了改變,而是這些改變全是她喜歡的。無論是卡通抱枕還是半人高的玩偶,再不然是小清新的壁畫和擺件,全部都是她喜歡的!</br> 而且臥室里還神奇地出現了一個衣帽間,里頭是宋猊今天給她買的衣服包包鞋子——他已經整理的非常整齊,連內衣內褲都分欄放好。</br> 就像是做夢一樣。</br> 但只有一點沒有改變——她的睡衣,仍然是宋猊的襯衫,他準備了好幾件,疊在床頭,怕她不知道干嘛用的還寫了便利貼,告訴她這是她的睡衣。</br> 宋猊的字非常漂亮,極有風骨。</br> 可是……一個圖書館管理員的工資是多少?不說別的,光是上午逛街的時候買的那些衣服就是一個令人咋舌的數字了,清歡看著宋猊刷卡的,他眼睛都沒眨一下。</br> 他肯定不是普通人,否則不會有人要殺他。那他……究竟是什么人?</br> 清歡呆呆地坐在床上,連宋猊進來從背后抱住她都沒有發現。纖軟的腰身被大掌扣住,宋猊的下巴擱在她的肩頭,薄唇親了親她軟嫩的小耳朵,還曖昧地朝里頭吹了口氣:“喜歡么?”</br> 她沒有說話。</br> “你應該喜歡這種風格的吧?”</br> “……你怎么知道的?”清歡囁嚅著問,有一種自己被完全敞開毫無秘密的感覺,她的喜好對方了如指掌,可她只知道他的名字,除此之外一無所知。</br> “我什么都知道。”宋猊親著她,咬了咬她的耳垂,沒有用力,但非常的酸癢,清歡身上起了一層小疙瘩,想躲過卻被他強硬抱住,男人的氣息非常好聞,讓她腦袋暈乎乎的,被迷惑的不知所以然。“這世界上沒有什么瞞得過我。”</br> 清歡喘了一下,立刻就讓宋猊對她的熱情燃燒起來,他本來是想叫她吃晚飯的,他點了蠟燭開了香檳還煎了牛排,今天晚上應該是很浪漫的,應該先吃晚飯,然后洗個鴛鴦浴,再共赴巫山。</br> 可他現在就想先吃掉她。</br> 清歡剛剛醒來,就又被宋猊帶入一片旖旎。</br> 事后她渾身沒力氣,被他抱著洗了澡又抱到廚房,燭光中這個男人英俊的眉眼顯得格外溫柔,令人心跳加速。宋猊細心地幫她把牛排切成容易入口的小塊,然后就微笑著凝視她,仿佛她是小仙女,怎么也看不夠。因為被他看著,清歡忍不住就喝了一杯香檳,宋猊立刻給她滿上,她很快就又喝完了……一整瓶香檳,宋猊大概也就喝了一杯,剩下的全被清歡喝了。</br> 所以她醉了。</br> 醉后的她竟然非常黏人,眼睛水汪汪的凝視著你,不吵不鬧,可是如果你要離開她,她就會帶著哭腔哼哼著撒嬌。太可愛了,宋猊已經很喜歡她,認定她是自己女人了,沒想到她還能更可愛。等到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長了,她是不是會更加可愛?難道是吃可愛多長大的嗎?</br> 不僅黏人撒嬌,還非常懶,干什么都要抱,一定要抱,自己的腳丫子卻不肯動一下,賴在宋猊懷里哼哼,然后突然開始哭唧唧叫弟弟。</br> 怪不得一整天都不怎么開心呢,原來心里想著弟弟。</br> 昨天晚上她被弄累了睡著的時候,宋猊就將全部的事情解決了,沒告訴她,她不會以為他是故意騙她說著玩的吧?</br> 大概只用說的也不管用,眼見為實啊。</br> 宋猊打電話去給領導請假了,因為他工作態度良好一年多來從不請假,所以領導干脆利落地批了,還不忘叮囑他一定要早點回來——自打宋猊來上班,圖書館熱鬧了許多,就連圖書館周圍的蛋糕店啊奶茶店啊什么的生意都好了!</br> 好可愛哦,宋猊想,他就是打個電話的功夫,她就覺得自己被忽略了,纏上來要抱要親。他話沒說完呢,她就哼哼,那頭的領導都懵逼了:“小宋啊……”</br> “抱歉,是我的女朋友。”宋猊吻了清歡一下,她立刻反客為主的來啃他漂亮的薄唇,于是他在百忙之中道了一聲再見,就抱著她笑起來,“以后得讓你多喝醉幾次才行。”</br> 這么珍貴的場景可不能錯過,好在家里四處都有微型攝像頭,這一幕也肯定錄下來了吧,以后沒人的時候他可以慢慢欣賞。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