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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普林帶著刑警大隊的七八個人趕到的時候拿四個巡邏警察馬上就要支撐不住了,對方倒是沒有采取拉響消防警報的法子,但對方采取了騷擾不同樓層住客然后住客紛紛投訴乃至于報警.
但四個巡邏民警得到的是死命令,不能離開張火房間門口半步,所以此刻憤怒的人群已經開始要爆發.
就在這時候王普林到了,黑著一張大臉,看見混亂的人群直接大吼一聲,"大家都不要亂,有人故意搗亂,大家放心,我們見一個抓一個,大家只要只認出無故騷擾威脅你們的人就行!"
這句話果真好使,對方的人見勢不妙便想逃跑,只可惜此刻已經又趕來十幾個巡邏民警,將錦江之星的幾個出入口全都死死守住,沒有王普林的命令誰都不得隨便進出.干脆給這些人來了個甕中捉鱉!
而王普林沒心情管這些,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張火.所以他簡單吩咐跟著來的刑警大隊副隊長專門負責抓捕搗亂人員.自己則親自抬手敲門,"張火,開門,我是市局王普林,請跟我回去調查!"
里面的張火早就知道外面的情況,王普林一叫門,立刻打開,然后伸出雙手,"你好,王局長,還要戴手銬么?"
王普林黑著臉,十分冷漠,"不用,你不是嫌犯,只是相關知情人,跟我們回去就好!"王普林沒有提起李三江的事情,因為李三江正被人押著站在走廊那邊.張火挺滿意市局如此信守承諾,于是便考進來小聲說道,"那王局我會配合你們調查,李三江就放了吧……"
可是王普林卻搖頭,"李三江肯定會放,但是他當街猥瑣婦女人證物證俱在,他自己也是供認不諱,所以現在要看對方的態度.對方愿意和解就會進行一下治安處罰教育一下放然人,如果對方執意追究那恐怕就要治安拘留7到15天了!"
張火一愣臉色立刻變得也很難看,強忍住情緒,"王局,你們可是答應好的,否則我即便跟你們回去也不會十分配合的.我知道我的權力和義務,集團已經把律師提前給我請好了.要是你們如此那我直接帶著律師去了!"
王普林絲毫不退步,這時候旁邊的唐林看好時機出手了,"王局,這邊沒有太強烈的訴訟要求,這事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治安罰款和批評教育記錄在案就行了!"
王普林一愣,他沒有去看遠處的梁爽,這事的確不是什么好事,但他也受不了縱容這種事.但眼下要是張火開始玩法律玩程序不肯直接配合也是大麻煩,他們的時間可不那么多了!
原本他們就是計劃暫時秘密抓捕廖俊杰,即便要動作和透漏消息也是在今天趙春霖召開新聞發布會以后.可現在被張火提前泄露,他們也不得不要需找廖俊杰新的突破口.而張火這時候又把突破口主動送到了他們嘴邊.
"那這樣,李三江跟你一起帶回去,關一天,治安罰款,然后專人批評教育.跟你一起出來,我不是在跟你商量,是通知你處理結果!"
這個結果張火勉強能接受,其實他也理解市局副局長親自出馬來帶走他,無論如何不可能完全同意他私下的條件.而且既然開始那個設計,就一定要把事情坐實,而現在他跟李三江雖然可以互相遠遠看見卻不能交流.李三江此刻表現的也比較知趣,不喊不鬧不說話乖乖配合!
畢竟這是在中州地盤上.
張火很快被帶進樓下警車,然后另一伙人也到了,但是沒用了,他們只能看著警車屁股頓足捶胸了.
而此刻市局審訊室內頂住余洋的是宋獨眼,這是他跟王普林的分工合作,因為王普林畢竟剛剛上調市局,直接跟副廳長發生沖突或者對著干都不好.可宋林則不同,他馬上就要退休了,也不指望再升職加薪,他完全就是公事公辦.
要說他不講情面也不是,而是這件事本身影響深遠利益復雜,上面,省里,市里都是有領導下決心要徹底鏟除蘭奇街毒瘤的.
廖俊杰跟剛開始一樣,還是保持沉默,什么都不說.看到余洋進了審訊室這才長長出了口氣.余洋進來卻也不說話,他能做到省廳副廳長自然也不是尋常之輩,他著急是著急,跟李慶祝那么大吵大鬧已經是底線,真到了具體環節他還是要拿著副廳長領導的威嚴和架子的.
宋林很正常的打招呼,余洋揮揮手,"老宋啊,你們繼續,只是省廳也特別關注這個案件,所以我過來看看.但是你們該怎么審問怎么審問,該怎么處理怎么處理,不要顧及我的存在,我此刻就是個普通警察,知道了么!"
他是領導他當然這樣講話,但宋獨眼卻挺難受,廖俊杰不開口,他不能現在拿出那三個人的筆錄質問,廖俊杰聚眾吸毒容留吸毒的事情也還沒有直接證據.所以現在他能做到就是拖延時間,王普林那邊估計最少來回也要將近一個小時.
他再次站起身來到廖俊杰跟前,語聲沉吟,"廖俊杰,你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現在我們帶你來也不是說你犯了罪,而是有諧疑的地方需要你解釋清楚,我們現在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中強銅礦除了報案丟失的炸藥,在這之前還違反礦山炸藥使用規定私自外借[,!]而這就是說,蘭奇街爆炸案的炸疑能是你們報案丟失的,也可能是你們借出去的那部分.如果是報案丟失的這個已經有充足的處理準備.但如果是私自借出去的炸藥流失到暴徒手中那后果不堪設想,所以現在你還是知道什么就說什么,這個對你,對中槍礦,對中州的老百姓都好,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余洋來了廖俊杰便有了主心骨,抬起頭,看看宋獨眼,終于開口,"宋局,你能親自過來問我我很感謝.不過中強銅礦每天的事情很多,我不知道外借炸藥的事情,如果市局已經有足夠的人證物證,有人證明我知道此事,有人證明炸藥外借,市局又已經找到了那批外借的炸藥并且抓捕了相關人員,那么就直接告訴我,也讓我徹底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否則,我真的很難說什么,我的確是中強銅礦的礦長,但是并不是礦里的每件事我都清楚都要過問,我承認炸藥丟失我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我愿意公開檢討并且請求上級機關處置,但我不清楚的事情也的確沒什么可說.難道有人借此機會想要整垮我?故意栽贓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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