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棟看著他的眼睛,問:“你是具體什么時候開始想到殺死工商所全部人的?”
“我被王紅民打過巴掌后,其實也不能說具體某一天突然下定了決心,我中間有反復,有猶豫,有思考,也加上往日我聽聞的工商所的所作所為在心里發酵。如果一定說一個時間,應該是在我拿到朱夢羽給的視頻后的幾天里,正因為有了這視頻,讓我覺得可以利用林小峰,才下定決心犯罪,最后全部嫁禍給林小峰。”
“那么你是什么時候想出整個殺人計劃的?”
“什么時候?嗯……”李衛平眼神晃動一下,隨即略略朝下看著前方,道,“計劃是反復思考,設計出來的,具體說不準哪一天,因為方案初步定了后,我后來也進行了修改,把各種因素和細節考慮進去。”
高棟注意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向前略朝下的,這種狀態是典型的回憶特征。相反,如果是撒謊,編造謊言時,人眼習慣性會向左上或右上轉,根據每個人的左右腦使用習慣不同而有所區別。
不過高棟轉念一想,李衛平跟他一樣,老本行就是心理學的,這種常識他肯定知道,也許是故意裝出來的。用測謊儀對付李衛平?更不靠譜。本來測謊儀的有效性就值得商榷,許多人說真話時由于緊張,顯示他在撒謊。心理素質好的犯罪者根本不怕這一套,測謊儀在他們眼里就是一坨屎,他們習慣性地先在心里編造謊言,讓自己都相信了謊言,隨后心平氣和地說出來。
高棟繼續盯著他,道:“你最開始想到要在服務區動手,是什么時候?”
“應該去年十月份。”李衛平說的很干脆。
“你為什么會想到在服務區動手?”
“林小峰無意中告訴我工商所年底會旅游,而且是一車人不帶家屬去。”
“那你怎么會想到利用別克車?”
“當我得知他們年底前會旅游的這條信息后,問了林小峰他們會開幾輛車,如果是開多輛車,我就會換其他的計劃,結果得知是一輛車,激發了我布局設計的靈感。”
“你什么時候告訴林小峰你準備在他們旅游時動手?”
“去年12月下旬,案發前半個多月。”
“之前你都沒跟他說嗎?”
“對,之前我都在反復規劃這個方案的可行性,我只告訴他,等我想妥當了再通知他怎么配合,直到12月底,他們具體的出發日期定出來了,我才最終把別克車消失的計劃告訴他。”
高棟微瞇著眼道:“他們旅游的路線,幾個月前就確定好了?”
“對,去年十月份林小峰告訴我年底旅游時就基本定好了。”
“當你最后告訴林小峰,你準備在他們旅游時動手,他難道沒有懷疑?他只答應配合幫你殺死王紅民,并不想殺死其他人,他難道不懷疑你為何不挑王紅民落單的時候,而是挑所有人一起的時候?”
李衛平眼皮微微動了一下,道:“他有過懷疑,但我解釋給他聽,告訴了他整輛別克車消失的方案,說只有這樣,監控查不出,才能做成死案,否則平時的情況下動手,現在到處都是監控,很難逃過去。”
高棟想了想,無法判斷他這個回答的真實性,繼續道:“當工商所這些人,到了紹市服務區后,林小峰騙他們喝他自己做的飲料,在短短十分鐘內都昏迷了?”
“是的。”
高棟冷哼一聲,道:“陳法醫告訴我,這種迷藥的起效時間在十五分鐘到半個小時間,十分鐘都不到就起效了,這也太快了吧?”
李衛平繼續看向前面的空氣處,道:“是我擔心起效慢,所以劑量加得比較大。”
高棟道:“昏迷總有個先后順序吧,總不會所有人在同一秒一起昏迷了吧?如果一個人看到其他人昏迷了,他難道一點警覺都沒有,繼續留在車內等著昏過去?”
“當第一個人出現昏迷時,其他人的情況也好不到哪里去,并且我讓林小峰把車子鎖住了,開不了窗戶和車門。”
這個疑點在李衛平的解釋下,似乎也說得通,畢竟沒親眼見到一車人是怎么昏迷的,高棟依舊無法判斷真假。
“朱夢羽知道林小峰是殺汪海全的兇手,她把視頻交給你,可是你遲遲沒抓林小峰,當在服務區林小峰拿飲料給眾人喝時,她一點都不起疑,還是喝了?”
“我想她根本想不到林小峰會在飲料里對所有人下毒,而且事情過去幾個月,相信她也認為當時是林小峰個人恩怨,不會加害其他人。”
這個疑點的理由也過得去。高棟還是沒辦法判斷真假。
他想了想,站起身,嚴肅地看向李衛平,道:“我希望你不要跟我撒謊,你說的這些,我會再調查過的。”
李衛平道:“我到現在這個處境,還有撒謊的必要嗎?”
高棟不置可否,拿出兩包煙留下給他,轉身走了出去。
※※※
回到辦公室不久,張一昂進來道:“老大,昨天搜查了李衛平的住所,里面沒找到和犯罪有關的東西。本來想他設計這么龐大的一套方案,總不會只在腦子里想想,應該把各種細節完整地記下來。我問過李衛平,他承認他確實為這場犯罪準備了很多,設計了好幾個方案的文檔,最后的計劃也經過反復修改,包括沿路實地考察的照片、地圖、服務區的平面圖等,不過在他得知你注意到修理店的藍色別克那天,就格式化刪除了。”
高棟點點頭,隨口道:“這些次要物證刪了就刪了,反正他自己口供很翔實,少幾樣物證不影響定罪。”
過了片刻,高棟突然瞪眼道,“等下——,以我對李衛平的了解,他是個思想很有邏輯的人,這么做沒道理,完全多此一舉。如果他是怕我們查他電腦,發現犯罪的方案文檔,才把電腦格式化的。可是,只有我們明確懷疑是他干的時,才會去查他電腦,而文檔刪除根本無濟于事,我們還能找出人證和監控等物證,這么做,只會讓我們更起疑,接著尋找其他證據。相反,如果沒懷疑到他,誰會去查他的電腦?他也沒必要把電腦里的文件刪了。他很清楚,這案子要么以林小峰為兇手結案,如果一旦開始查到他頭上了,任何掩飾都已無用,我們會找具體的人證查清楚這幾天他到底在哪里,做了哪些事,就像他并沒有用其他手段掩蓋他手機在那幾天的行蹤,而是一直帶身上。因為他深知,只要查到他頭上,所有細枝末節的掩飾手段都將是徒勞的。”</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