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 錢
在我幼年時代,誰包里有一兩分錢,那是富人。我也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有錢人。聽說青岡果果(也叫立耩子果果)能賣錢,我就帶著弟弟去撿了。那時,青岡樹還很多,青岡果果不難撿,我和弟弟決定到離家離天宮場都不遠的生產隊的飼養(yǎng)場后面的樹林里去撿。
我偷偷地把母親繡有梅花的大方包挎了出來,就帶著弟弟出了門。因為我和弟弟年紀太小,一里的路程,我們卻走了老半天。又因為怕在外面耽擱的時間太長,回家挨打。雖然我們很累,但還是不敢歇氣,馬上就投入了掙錢的工作。人小,手小,沒有經驗,我們撿起來很慢,又加上覺得包里的果果太沉,沒辦法,決定還是馬上送到供銷社里去換成錢最好。我拉著弟弟下了一段陡坡,又走了一段田坎路,終于來到供銷社的門前。供銷社的秤盤好大啊,我和弟弟撿的果果倒進去還沒有裝滿,稱完后,叔叔給我們一張紙,讓我們到隔壁的一位嬢孃那里換錢。當我們把那張神圣的紙送到那個嬢孃手里時,嬢孃給了我們三個一分的硬幣。我和弟弟花一分買了五個水果糖,花一分買了兩個棒棒糖,剩下一分,揣在包里,作為我們的財富。
糖是無論怎么也吃不飽的,正好姐姐放學,在供銷社把我和弟弟逮了個正著,米西了我們兩個糖,帶著我們去外婆家吃中午飯。回到家里,父母笑話我們知道掙錢了,兩人還掙了三分錢,說他們一個勞動日才八分錢,只是把鞋給弄臟了。(未完待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