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并沒有搭話,走到正在發笑的姜妍身旁,摸了摸妹妹的小腦袋,而后屈指一彈。</br> 啪!</br> “啊,姜云!”</br> 姜妍吃痛,笑聲戛然而止。從小到大姜云就是這么喜歡敲她的腦袋,有時候還弄亂她的頭發。</br> “嗚嗚,媽,你看,哥又欺負我!”</br> 姜妍一把拍開姜云的手,連忙換到母親柳卿身邊,揉著小腦袋告狀。</br> 姜云表情淡然,沒有當一回事。</br> 他不可能去接母親與金可可關于結婚生子的話題,一旦搭話,后續就甭想消停了。</br> 索性,給姜妍一點教訓。</br> 當然,姜云也沒有用多大力,只是凝聚出一縷內息真元,打入姜妍的身體。</br> 平時這縷內息真元可以養氣提神,有益于身體健康,若是遇到危險,這縷內息真元可以保命,也可以讓他隨時追蹤到姜妍所在的位置。</br>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他不可能時時刻刻在父母妹妹身邊,所以必須準備一些手段。</br> “行了,你哥又不是不知輕重。”柳卿一邊揉著姜妍的腦袋一邊道。</br> 姜妍則是氣鼓鼓的,哥還是那個哥,有時候真討厭!</br> 金可可看到這一幕,聰明的腦瓜一轉就知道姜云在刻意轉移話題,雖然有點失望,但看姜媽媽的態度,似乎也不是沒有那種可能。</br> 偷偷看了姜云一眼,金可可拿出手機,而后臉色有些焦急地道:“糟糕了,怕是要來不及了。”</br> 聽到這話,柳卿疑惑地看向金可可,擔心問道:“可可啊,出了什么事了嗎?”</br> 她是真心地喜歡金可可,不僅僅是因為金可可長得好看還會燒菜,而是金可可雖然是大明星,卻不擺譜沒架子,平易近人,和她能聊得來,話也能講到一起去。</br> 不像夏紫嫣,每次見到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惹得她與劉艷梅不高興,說話聊天也講不了幾句。</br> 兩人一比起來,金可可簡直要比夏紫嫣好一千倍一萬倍。</br> “伯母,是這樣的,今晚按照安排我還得去參加一個舞會,但我沒有舞伴,現在找恐怕也來不及了。”金可可滿面愁容道。</br> 說完,她還求助地看著姜云。</br> 以她的身份姿色,去了舞會自然會有一把人爭著搶著當她的舞伴,但她根本看不上,她最希望的,自然還是姜云能陪她去。</br> 看到金可可看過來,姜云眉頭微微一皺,以他三千多年的閱人經歷,哪里還猜不到金可可的想法,而且還當著他母親說出來,用意更明顯,膽子也很大。</br> 果然,母親柳卿一聽到這話,不由得看向姜云:“小云啊,你看看,要不你去幫可可一個忙?”</br> 她也不傻,剛才姜云分明是故意岔開話題,但她又很喜歡金可可,有意撮合兩人。</br> 像金可可這樣好的媳婦上哪里找?</br> “媽,我很忙。”姜云面色平淡的拒絕道。</br> 他一向不喜歡熱鬧的地方,也不想去什么舞會。</br> “哼,姜云,你騙人,你根本不忙,就是不想幫可可姐姐而已。”</br> “而且,你就算有事,能有可可姐姐著急嗎,姐姐這么漂亮,要是去參加舞會被人灌酒怎么辦,一個女孩子在外面可是很危險的,萬一遇到外人怎么辦。”</br> 姜妍還在氣憤中,見到這種機會,自然不會放過自己這個哥哥。</br> 和金可可接觸不到半天,但她也覺得金可可比夏紫嫣好太多了。</br> 更何況還是個大明星,不僅跟她拍照,還給她簽名了。</br> 要是能成為她嫂子,以后在同學朋友面前絕對很有面子!</br> 聽到姜妍的話,柳卿更加擔心了。</br> 一個女孩子大晚上在外面的確不安全,還是去參加酒會,她可不想這樣的好媳婦遇到危險。</br> “小云啊,你要是不急的話,就去幫可可一下,也不花多少時間。”柳卿道。</br> 姜云本想再次拒絕,可看到母親請求的樣子,最終也只能無奈答應。</br> “好吧。”</br> “看吧,我就說也不忙。”</br> 姜妍得意一笑,還給金可可拋去一個眼神,似乎有特意助攻的意思。</br> 金可可滿臉笑意,很明顯,家人就是姜云的軟肋。</br> “多謝,那我先去準備準備。”</br> 收拾過后,金可可把地址給姜云,自己則需要回家換套禮服。</br> 姜云倒不在意,穿著自己平常的衣服,按照地址到了一個私人莊園。</br> 當他到這里時,莊園也人滿為患,以青年男女居多,基本上都是娛樂圈與上流社會的人,一個個穿的精致華麗,在悠揚的歌聲中跳舞,或在場邊談論,有說有笑。</br> 自然,沒人會注意姜云這個穿著普通的青年。</br> 姜云倒也樂意,掃了會場一眼,到處都擠滿了人群,只有角落有一名女性獨坐。他喜歡清靜,便是直接走了過去。</br> “怎么,你想泡我啊?”</br> 不過,姜云剛走到角落,一道冰冷不屑的聲音就傳過來。</br> 說話的,自然是那個獨坐的女人。</br> 二十幾歲年紀,長得也不錯,皮膚白皙,身材妖嬈,比夏紫嫣那樣的貨色要強出幾分。</br> 很顯然,她正是出道已經三年,但卻一直半溫不火的三線歌手林空雪,無論是相貌還是人氣,比起金可可都差得太遠。</br> 姜云沒有理會,直接坐到女人鄰桌,享受清靜。</br> “喲,被我說中了,所以話都不敢說?”</br> “哼,我最鄙視的就是你這種人,有色心沒色膽,還好意思坐我旁邊。”</br> 林空雪鄙夷地看著姜云,認為姜云是被她說中了怕尷尬,故意坐到一旁。</br> “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渾身上下穿著也就一兩百塊,也好意思來參加宴會,還想泡我?”</br> “知道我是誰嗎?林空雪,就你那倒霉悲催的衰樣,看見你我就嫌惡心。”</br> 姜云面無表情,除了最初走過來時掃了她一眼,坐下后便連看都不看她一眼,幾乎是將她當作了空氣。</br> 林空雪也是被姜云的平淡給激怒了,她因為最近運氣不好,獨自在這里借酒消愁,沒想到一個窮逼想過來泡她。</br> 這也沒什么,畢竟她也是三線明星,要身材有身材,要臉蛋有臉蛋,讓她氣憤的事這家伙被揭穿后,居然裝作沒事人的樣子故作深沉。</br> “呵,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想泡我林空雪,少白日做夢了。”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