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撩人。</br> 祝惜沒想到他會這么做,怔了下,紅唇含笑,“沒看出來,譚少還是個愛干凈的人?!?lt;/br> 譚肅收回手垂在身側,摩挲過祝惜嘴角的指腹捻了又捻,“你回哪里?我送你?!?lt;/br> 祝惜臉上帶著盈盈笑意,“不必了,時間都這么晚了,我就不打擾譚少休息了?!?lt;/br> 譚肅低頭看祝惜,“你是真怕打擾到我?”</br> 祝惜,“……”</br> 她當然不是真的怕打擾他。</br> 只是不想他送而已。</br> 祝惜平日里向來善辯,這個時候卻突然啞言。</br> 就在祝惜思忖該如何回答譚肅時,譚肅已經轉身邁步,隨之響起的還有譚肅不冷不熱的聲音,“走吧,我送你。”</br> 譚肅話落,祝惜掃了眼四周,發現他的車并沒有在跟前,踩著高跟鞋小跑了兩步追上,“譚少,你車呢?”</br> 既然譚肅非得送她,她沒辦法拒絕,就只能接受。</br> 伏小做低,是祝惜這兩年最擅長的生存本領。</br> 譚肅,“我走著送你,你住哪兒?”</br> 祝惜,“……”</br> 祝惜在豪門公子哥的圈子里呆的時間不算短,平日里那些豪門公子哥在她面前都恨不得把‘我是富二代’五個字貼腦門上,送她也是盡可能的開豪車。</br> 提出走路送她的人,譚肅是第一個。</br> 祝惜跟在譚肅身后,眼皮掀了掀落在譚肅寬窄有型的后背上,唇角噙笑:這個男人有點意思。</br> 祝惜正在笑,譚肅停下腳步回頭,低沉著聲音繼續問,“你家在哪兒?”</br> 祝惜回笑,“立蔭路?!?lt;/br> 譚肅,“……”</br> 祝惜莞爾,“譚少,還走嗎?”</br> 立蔭路,距離這兒就算開車都得半個小時,走路最起碼一個半小時以上。</br> 祝惜以為她說出這個地址后,譚肅一定會改口說要坐車。</br> 沒想到譚肅卻是低睨了一眼祝惜腳上的高跟鞋,沉聲問道,“你確定你能走?”</br> 祝惜懶瀲瀲的笑,“不是有譚少嗎?像您這樣懂得憐香惜玉的人,我如果走不動路了,您應該會主動背我吧?”</br> 祝惜姿態千嬌百媚,譚肅耳廓泛紅轉身,“走吧!”</br> 祝惜秀眉輕挑,“?!”</br> 祝惜不了解譚肅是個什么樣的人,豪門公子哥的圈子里,對于譚肅的消息少之又少。</br> 她今晚受人之托去陪酒,在得知要陪的人是譚肅后,也曾旁敲側擊的跟別人打聽過譚肅的消息。</br> 但是接連打聽了幾個人,對方皆是高深莫測的說,“阿肅啊,你想靠美色誘他,難!”</br> 這就是傳說中的難?</br> 祝惜看著譚肅泛紅的耳朵,忍俊不禁,這到底是不近女色?還是太純情?</br> 恐怕很難說。</br> 祝惜跟著譚肅走了一段路后,腳下的高跟鞋磨壞了腳。</br> 腳踝斜后方的位置磨出了血,每走一步都疼的揪心。</br> 起初祝惜還在堅挺著走,最后祝惜實在忍不住了,站住脫下腳下的高跟鞋拎在手里,后抬腳看了眼腳后,‘嘶’了一聲,輕啟紅唇,“譚少,我腳壞了,接下來的這段路,恐怕得勞駕您背著我了?!?br/>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