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水的縣城里面,我待了半天的時間。</br> 這半天,我是用來給林歡歡收拾東西,以及與過去告別的。</br> 等從安水離開之后,她就再也不是以前那個為了家庭賣命,整天風雨飄搖如浮萍般的少女。她會擁有一段新的人生。</br> “都弄好了?”我站在陳沖那家暴發戶氣質十足的會所門口,看著眼前的林歡歡,輕聲問道。</br> “嗯...”林歡歡眉眼仍有些紅腫,看來是剛哭過,在她身后門口處有幾個穿著清涼的妹子,剛才林歡歡就是在和她們道別,估計都是她在這里的好友。</br> 這幾個妹子正在偷偷的打量我,目光中帶著些許好奇和敬畏,她們時不時瞥向林歡歡的眼神里,基本上沒有什么不舍,反而滿是艷羨。</br> 林歡歡穿著一身白色的亞麻裙子,無論是從剪裁還是料子來看都是地攤貨那種,可被她前凸后翹的身材一襯,就多了幾分高級感。</br> 她背著一個灰撲撲的雙肩包,手上拎著個磨損頗為嚴重的旅行袋,除此之外,就再沒有任何行李了。</br> “就這些東西?”我順手拎過她的旅行袋,林歡歡下意識的掙扎了下,卻沒有抓住:“你在安水工作有日子了吧,怎么東西這么少?”</br> 林歡歡沉默了片刻,小聲的說:“都被我扔掉了...”</br> “嗯。”我點了點頭,露出溫和的笑容,輕聲說:“扔掉也好,留著還礙眼。”</br> 說著話,我走到車旁,幫林歡歡拉開了車門:“上車吧。”</br> “唔,好。”林歡歡點了點頭,背著那個跟她氣質特別不襯的雙肩包坐上了副駕駛,步子邁動間,裙擺輕揚,白皙的腿從裙擺間若隱若現。</br> 我虛扶了她一把,看著我的動作,我注意到跟她告別的那幾個妹子眼神里的艷羨更加濃郁了...</br> 將車子發動,我順手扭開了車載音響,一首舒緩的輕音樂響起,讓氣氛仿佛也輕松了很多。</br> “把包放下吧,還抱著干嘛?”我側頭看了林歡歡一眼,有些哭笑不得。</br> 她正將雙肩包牢牢的抱在懷里,好像那是什么了不得的寶貝似的。</br> “...哦。”</br> 林歡歡應了一聲,卻并沒有放下。</br> 我看著前面的路,隨意的說:“等到了萊西我帶你安頓安頓,然后咱們去商場,給你添置點新東西。你不用擔心,我會給你安排工作,你可以用自己的雙手賺錢改變自己的生活。像你這么大的姑娘,正是這輩子最好的時候,對自己好一點,別太虧著自己個兒。”</br> “你看你這個包,跟我上學時候背的差不多。”我用調侃的口吻說:“現在還哪兒有姑娘背這個,你看你以前那些朋友,用的不是LV就是香奈兒,等到萊西了咱也換一個,把你這個換掉。”</br> 林歡歡嘴唇蠕動了下,聲音細弱的說:“我這個包...是以前上學的背的,我想留著做個紀念,用來提醒我...總有一天我要回去繼續上學的。”</br> 我沉默了下來,用余光看了她一眼。她雙手揪著自己亞麻的裙擺,有點尷尬有點羞澀。</br> 我突然有點后悔,剛才似乎不應該用這種事情來調侃她。說起來,還是我并沒有太將她放在心上...我的心思大多都用在想萊西拆遷的事情,根本沒有顧忌她的心事。</br> “對不起。”我輕聲說:“是我沒想到。”</br> 林歡歡嚇了一跳,她連連擺手,像是炸毛了小兔子似的。</br> “不是...沒有...沒有對不起...。我...”</br> 看到語無倫次的她,我不禁勾了勾嘴角,展顏笑了起來。</br> “餓了吧,帶你吃好東西去。”</br> ……</br> 離開安水之前,我還有個飯局。</br> 約飯的對象,是剛從萊西回來不久的方少白。m.</br> 我想交代他一些事情,畢竟我目前重心都會放在萊西,關于安水的發展事宜,都要靠他來經手。</br> 我跟方少白約在一個特別不起眼的店面,這里是方少白發現的,聽說老板是個狩獵愛好者,經常會去山上打獵,這里窮鄉僻壤,森警大多睜只眼閉只眼,所以在這店里,總有新鮮的野味供應。</br> 方少白比較好這口,我本來不喜歡吃野味,因為這種東西做不好的,總會有種腥膻的感覺,可來過兩次后,我就對這東西改觀了。</br> 這家店的老板還真有兩把刷子,也不知道是食材新鮮的原因還是別的什么,這店里的野味,不僅沒有腥膻的騷味,還多了些原生態的異香。</br> 這家店特別的簡陋,是在老板住家的基礎上改的,進門只有寥寥幾張桌子,隔間也只有一個,被布簾子擋著,充滿了掩耳盜鈴的感覺。</br> 至少我剛進門,就看到了布簾后面正百無聊賴的轉著手里匕首的方少白。</br> 我掀開簾子走進去,輕笑著說:“十二少好興致啊,在這兒玩的這么歡,也不怕人家舉報你私藏管制刀具,把你弄進去待幾天。”</br> 方少白看見我,臉上也露出了懶散的笑。</br> “有你安水葉哥在,我看誰敢舉報我!”他手微微動了動,那刀芒瞬間沒入他的袖口,匕首也消失不見。</br> “你這兩天是威風了,我剛回安水就聽說了,你從萊西不聲不響的就把鼎爺給搬回來,把曹老狗差點嚇成一條死狗!”</br> 我慢慢的走進門,搬了把椅子,沒理會方少白的調侃,對身后說:“進來吧,站在外面干嘛?”</br> 林歡歡磨磨蹭蹭小心翼翼的走進來,抬著頭不敢看方少白。</br> 方少白目光閃了閃,看我的眼神多了些調侃。</br> 我指著方少白對林歡歡說:“叫小白哥。”</br> “小白哥。”林歡歡聲音軟糯。</br> 方少白點了點頭,接著對我說:“行啊你,不愧是當年的校草,身邊的人換的跟流水一樣,我那兒可還養著一個呢,天天盼你盼的都快成望夫石了,也不見你去看看。”</br> 林歡歡聽了方少白這番話,頓時坐立難安。</br> “別瞎說了,人家姑娘跟我不是那個關系。”</br> 我連忙撇清,可沒想到,林歡歡怔了怔,又多了幾分落寞...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