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和自己的能力無比自信,確信能從生活中得到自己所希望的一切,可以、并且只靠自己做成任何自己想做的事,這對創造者來講很正常(因為他是理性的,才會有這樣的感覺……),[但是]他必須銘記:不錯,創造者的確能夠心想事成——前提是他要依循人的本性、世間的規律以及他自身高尚的品行,就是說,他不要一廂情愿地期望別人,而且不要對那些有集體性質的、和他人相關的,或主要借助他人的意志才能完成的事有所企圖和幻想(這會是一種不道德的愿望和嘗試,與創造者的本性背道而馳)。如果他做這樣的嘗試,他就不再是創造者,而會成為集體主義者和寄生者。
因此,他絕不能對他想對別人做的事,以及依靠和通過別人做的事抱信心(他不能——甚至不該希望去做這樣的嘗試——哪怕是嘗試就已經不對了)。他絕不能認為他可以……以某種方式用自己的熱情和智慧感染他們,令他們符合他的期望。他必須面對原本的他們,認可他們生來就是本性獨立的個體,不受他的影響。[他必須]用自己的方式獨立地和他們交往,處理那些根據自己的判斷適合自己的目標或標準的事(是他們自發、獨立于他所做的事)——同時,不要指望別人。
達格妮現在的迫切愿望是經營塔格特運輸公司。她看出身邊沒人符合她的目標,沒人有這個能力、獨立性和資格。她覺得自己可以同那些無能的寄生蟲共同經營,可以通過培訓他們,或者只當他們是接受她命令、缺乏主動性和責任感的機器人。而她自己,事實上則成為萌發一切創意的火花,所有責任的承擔者。這根本無法做到。這是她的決定性錯誤,失敗的根本原因。
作為小說家,安·蘭德最終要表現的并非是壞人或是有缺陷的英雄人物,而是理想的人——堅定如一、完整、完美。在《阿特拉斯聳聳肩》里,這個人物是約翰·高爾特(John Galt),一個直到小說的第三部分才出現,卻推動社會和情節發展的高大形象。按他(以及小說)的特點,高爾特有必要成為所有人物生活的中心。在蘭德女士1946年6月27日所寫的一篇筆記《高爾特與其他人物的關系》中,她簡要說明了高爾特對每個人物的意義。
對達格妮——理想。是她的兩個追求的答案:既是天才,也是她愛慕的人。第一個追求通過她尋找發動機發明者表現出來。第二個的表現則是通過她日益堅定的信念:自己永遠不會陷入愛情……對里爾登(Rearden)——朋友。這種理解和欣賞是他一直都需要,但又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或者他覺得自己已經得到了——他曾在周圍的人,他的妻子、母親和兄妹身上尋找)。
對弗蘭西斯科·德安孔尼亞(Francisco d‘Anconia)——貴族。唯一給他挑戰和激勵的人——幾乎就是“屬于他的那種”觀眾。生活中只要有如此的快樂和色彩就足以令人眩暈。
對丹尼斯約德(Danneskjold)——依靠。對于這個不安和魯莽的漂泊者,他是唯一代表土地和根的人,如同拼命抵達的目標,瘋狂出海遠航后的港口——他唯一能夠尊敬的人。
對作曲家——靈感和出色的聽眾。對哲學家——他的抽象結果的具體化身。
對神父阿瑪杜(Amadeus)——他的矛盾的源泉。痛苦地意識到高爾特是他一切努力的終點,一個品德高尚的人,一個完美的人——而在這個終點,他的方法并不適合(他正屈從于那些罪人,毀滅這終點,毀滅他的理想)。
對詹姆斯·塔格特(James Taggart)——永恒的威脅,神秘的恐懼,恥辱,負罪感(他自己的罪孽)。他與高爾特并無特別的聯系——但他有那種持續不斷的、毫無來由的、莫名的、歇斯底里的恐懼。在他聽到高爾特的講話和初次見到高爾特后,他覺察到了這種恐懼。
對教授——他的良知、恥辱和提醒,時刻折磨他的幽靈,對他的一生說“不”的那個東西。
關于以上的一些注解:里爾登的妹妹斯苔西(Stacy)是一個小角色,后來從小說中刪去。
弗蘭西斯科(Francisco)在當時那個年代被拼寫成“Francesco”;丹尼斯約德的名字為伊瓦爾,大概是沿用了瑞典“火柴大王”伊瓦爾·克魯格的名字,后者是劇本《一月十六日夜》中的人物比約恩·福克納的真實原型。
神父阿瑪杜是塔格特的牧師,塔格特向他做懺悔。牧師本應該是獻身善事、始終奉行仁慈道義的正面人物。當蘭德女士發覺不能令這個人物有說服力時,她告訴我,她舍棄了這個人物。教授是羅伯特·斯塔德勒(Robert Stadler)。現在要介紹最后一個摘選。由于蘭德女士思維活躍、觀點層出,她常常被人問到她首先是哲學家還是小說家。到后來,對這個問題她已不勝其煩。然而,在1946年5月4日關于創造性本質的論述的筆記中,她為自己做出了回答。
看起來,我既是一個哲學理論家,又是一個小說作家。不過,還是后者更令我感興趣,前者只是后者的工具,絕對有必要,但只是工具而已,小說的故事才是最終。如果沒有對適當的哲學原則的理解和說明,我無法創作出合適的故事;但對原則的發掘之所以令我感興趣,是因為可以在我的生活里用到發現的這些知識。而我生活的目的是對我喜歡的世界(人和事)的創作——也就是說,它代表著人類的完美。
定義人類的完美需要哲學知識。但是,我對做這種定義沒有興趣。我只是想使用它,把它運用于我的作品(還有我的生活——而我生活和全部生命的核心與目的,就是我的作品)。
我想,寫非虛構的哲學作品的念頭令我感到乏味,原因就在這里。這種書的目的其實是教導他人,是要把我的觀點表達給他們。而小說則是為我自己創造一種我寫作時愿意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如果可能,也間接地讓人們在他們能及的范圍內享受這個世界。
也許有人說,哲學書籍的目的是把新的知識先向自己做出澄清和說明,然后把你的知識提供給其他人。然而,我所知道的區別在于:我需要得到并向自己說明我用過的新的哲學或概念,使其能夠通過小說具體地表現出來。我不介意把故事建立在舊有的知識主題或論點上,或者別人已經發現或說明的知識,也就是別人的哲學上(因為那些哲學是錯誤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我是一個抽象的哲學家(我想表現完美的人和他完美的一生——而且我還必須發掘出自己的哲學觀點及這種完美的定義)。不過,當我一旦發掘出了這樣的新知識,那么對于用抽象、泛泛的辭令,也就是知識化的形式來表達它,我毫無興趣。我感興趣的是使用它,應用它——也就是用人和事件的具體形式,用小說的形式來表達。這一點也是我最后的目的,我的終點。哲學知識或新發現只是通向它的手段。就我的目的而言,抽象知識的非虛構形式無法引起我的興趣,而最終在虛構和故事中的應用形式卻可以(盡管我要向自己說明這些知識,但在這個歸根結底又回到人的循環過程中,我選擇最終的形式——表現)。
我不知道自己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這方面的一種特殊的現象。我想,我代表的是一個完整的人的提煉合成。總之,這應該是我創作約翰·高爾特這個人物的線索。他同樣是抽象哲學家與實用發明家的結合,是思想和行動兩者的共同體……在學習時,我們從具體的物體和事件中歸納出一種抽象。在創作時,我們從抽象中塑造出具體的物體和事件。我們把抽象復原回它的特定含義,回到具體中去。但是,抽象幫助我們得到了我們想要的那種具體。它幫助我們去創造——去根據我們的意圖重新勾畫這個世界。
我忍不住再引用一段,這是出現在幾頁后的相同的論述。
作為旁觀者,偶然想到:如果創造性的小說寫作是一個將抽象轉化為具體的過程,那么這種寫作就有三種可能的等級:通過舊的小說手法(人物、事件或情景曾在同樣的意圖中被同樣地轉化使用過)轉化一個舊的(已知的)抽象(主題或論點)——這是最常見的垃圾;通過新的、獨特的虛構手法轉化舊的抽象——這是大部分的優秀文學;創造全新的、獨特的抽象,并通過新的獨特的手法轉化它。這,就我所知,才是我——我的小說寫作。如果這是錯誤的自負,請上帝寬恕我吧(隱喻!)。就我目前看來,應該不是(第四種可能性——通過舊的手法轉化一種全新的抽象——從定義上就行不通:如果抽象是新的,就不可能存在別人曾用過的轉化手法)。
她的結論是“錯誤的自負”嗎?她寫下這篇筆記已經有四十五年了,而此刻,你的手中正捧著安·蘭德的名著。
你來判斷吧。
里奧那多·佩克夫
199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