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名興福,南鄉(xiāng)人,富仁家奴仆,告棍徒半路攛馬匹事。”拯問:“哪個棍徒?報說姓名。”福備將前情告訴云:“路途一面,不知名姓。”拯責云:“鄉(xiāng)民好不知事!既無對頭下落,怎生來告狀?”興福哀告云:“久仰天臺善斷無頭冤訟,小民故此伸告。”
拯吩咐云:“我設一計,據(jù)爾造化。你歸家三日后來聽計。”興福叩頭而去。
拯令趙虎將騾牽入馬房,三日不與草料,餓得那騾叫聲廝鬧。只見興福過了三日見拯,拯令牽出那騾,叫興福出城,張龍押后,吩咐依計而行。令牽從原路攛駁之處引上路頭,放韁任走,但逢草地,二人攔擋沖咄,那騾竟奔歸路,不用加鞭。跟至四十里路外,有地名黃泥村。只見村中一所瓦房,旁邊一扇茅屋。二人旁觀,不覺那騾竟奔其家,直入茅房廝叫。洪出看,只見原騾走回,暗喜不勝。當日張龍同興福就于邊鄰人家埋腳。
次日,昂然乘著一匹騾馬,并騾騎往山中看養(yǎng)。張龍隨跡帶興福去認人。福見洪大罵,近前勒馬牽過。洪正欲來奪,就被張龍一把扭索,連人帶馬,押迤邐而行往府中見拯。拯喝云:“你這廝狼心虎膽,不曉我包爺之事,平路上攛人馬匹,甘當何罪?”
洪理虧事實,難以抵對。拯吩咐張龍將重重刑責,打枷號儆眾,罰前騾歸官,杖七十趕出。興福不合與之試馬,亦量情責罰,當官領馬回歸。將二人供領明白。觀此一場小節(jié),亦見包公發(fā)奸日燭如神見也。
§§§第十六回密捉孫趙放龔人
斷云:
博子江頭起禍釁,機事不密被人侵。
包公一決明如鏡,盜賊于今也懼心。
話說江西南昌府有一客人,姓宋名喬,負白金萬余兩,往河南開封府販買紅花。過沈丘縣,寓曹德充家。是夜,德充備酒接風,宋喬盡飲至醉,自入臥房,解開銀包秤完店錢,以待來日早行。不覺間壁趙國禎、孫元吉窺見,那二人就起竊喬銀兩之心。
劃一計,聲言明日去某處做買賣。
次日施從喬來到開封府去,裝做客人,叩龔勝門,叫:“宋兄相訪。”勝連忙開門,孫趙二人從腰間拔出利刀,捉勝趕斬,奔入后堂聲喊:“強人至此。”即令妻子望后徑走。國禎、元吉將喬銀兩一一挑去,徑投入城隱藏,住東門口。喬轉龔宅,勝將強盜劫銀之事告知。喬遂入房看銀,果不見了。心忿不已,暗疑勝有私通之意,即日具告開封府。拯即差張千、李萬拿龔勝到廳審問。龔勝須臾赴臺,拯大怒喝道:“這賊大膽包身,蠱賊謀財,罪該斬死。”速喚薛霸將勝拷打一番。龔勝哀告:“小人平生看經(jīng)念佛,不敢非為。自從宋喬入家,過次夜實遭強盜劫去銀兩,日月三光可證。小人若有私通,不惟該斬,而粉骨碎身亦當甘受。”
拯聽罷,喝令左右將勝收監(jiān)。后遣趙虎去各府州縣密探消息。
虎領旨去了一年,回報:“小人詳察,并無蹤跡。”拯沉吟半晌:“此事這等難斷。”自己悄行禁中,探龔勝在那里何如?聞得勝在禁中焚香誦經(jīng),一祝云:“愿黃堂功業(yè)綿綿,明伸勝的苦屈冤情。”二祝云:“愿吾兒學書有進。”三祝云:“愿皇天靈佑,保我出監(jiān),夫婦偕老。”拯聽罷自思:“此事果然冤屈。怎奈不得其實,無以放出。”又喚張千拘原告客人宋喬來審:“你一路來,曾轉何處住否?”喬答道:“小人只在沈丘縣曹德充家歇一晚。”拯聽了這言,發(fā)喬出去。次日,自扮為南京客商,徑往沈丘縣,投曹德充家安歇,托買氈套,遇酒店無不投入買酒。
已經(jīng)數(shù)月,忽一日,同德充往景靈橋買套,又轉店吃酒,遇著二人亦在店中飲酒。那二人見德充來,與他稽首,動問:“這客官何州人氏?”充答道:“南京人也。”二人遂與充笑道:“趙國禎、孫元吉獲利千倍。”充詰云:“他拾得天財乎?”那二人道:
“他兩個去開封府做買賣,半月檢銀若干,就在省中置家,買田數(shù)頃。有如此造化!”拯聽在心里想:“宋喬事想必是這二賊了。”
遂與德充轉家,問及二人姓甚名誰。充答曰:“一個喚作趙志道,一個喚作魯大郎。”拯記了名字。次日,叫張千收拾行李轉府。
后令趙虎拿數(shù)十疋花綾錦緞,徑往省城借問趙家去賣。時九月重陽,國禎請元吉在家飲酒。他二人云:“前歲事今以固矣。”同口占一律曰:
枯木逢春發(fā)稚芽,殘枝沾露復開花。
人生得運隨時樂,不作擎天賽石家。
趙虎入其家,適二人吟罷,國禎起身問:“客人何處?”虎答道:“杭州人,名崧嶠。”禎遂拿五疋緞看,問:“這緞要多少價?”崧嶠云:“五疋緞要銀十八兩。”禎即將銀錠三個,計十二兩與之。元吉見國禎買了,亦引崧嶠到家,仍買五疋,給六錠銀十二兩與之。虎得了此數(shù)銀,忙奔回府報知。拯將數(shù)錠銀吩咐庫吏藏在匣內(nèi)與其他錠銀同放,喚張千拘宋喬來審。喬至廳跪下,拯將匣內(nèi)銀與喬看。喬只認得數(shù)錠,泣云:“小的不瞞老爺說,江西錠子乃是青絲出火,匣中只有這幾錠是小人的,望老爺做主,萬死不忘。”拯喚張千將喬收監(jiān),速差張龍、李萬往省城捉拿趙國禎、孫元吉,又差趙虎、薛霸往沈丘縣拘拿趙志道、魯大郎。
至三日,四人俱赴廳前跪下。拯大怒道:“趙國禎、孫元吉,你這兩賊,全不怕我!黑夜劫財,坑陷龔勝,是何道理?罪該萬死!好好招來,庶免毒責。”孫趙二人初不肯招,拯即喝:“志道、大郎,你支半月獲利之事,今日敢不直訴?”那二人只得直言其情。國禎與元吉俯首無語,從實供招。拯令李萬將長枷枷號,捆打四十。喚出宋喬,即給二家家產(chǎn)與喬賞銀;發(fā)出龔勝回家務業(yè);又發(fā)趙志道二人歸家,喝令薛霸、鄭昂押趙國禎、孫元吉到法場斬首示眾。自后盜賊之風遂滅,善人之行復興。包拯名威,不有顯著于天下乎?
§§§第十七回伸黃仁冤斬白犬
斷云:
人畜相染事可評,豈知包相似神明。
淫欲未識機關伏,一勘皆陳往事情。
話說廣東廉州有一人姓黃名仁,家道富麗,不好攻書,只好為客。一日,負千金往云南經(jīng)商,已去一年。其妻章氏,才藝兼全,頗韻文字。值二月天氣,心感燕子雙飛,遂而欲動情勝,難為禁持。意與人通,又恐恥笑。自思無奈,因家有白犬一只,章氏不得已,引入臥房,將手撫弄其犬厥物,與行交感之歡。那犬若知人道。自此章氏與犬情如夫婦,夜宿一房。
不覺日月駒隙,韶光似箭,已經(jīng)五年。時適八月中秋日,黃仁抵家,章氏喜不自勝。彼夜又是佳節(jié),乃攜酒于亭對飲,以敘契闊之情。仁濟美景,兼且遠會,遂賦詩一首云:
戀爾妖媚器,心懷永不違。
今將重折柳,滴露透茶靡。
章氏亦和韻一首云:
數(shù)別君子器,思情今會違?
花枝含萼蕊,待雨逐開香。
吟罷,夫婦攜頸入蘭房,遂行云雨之會。章氏將門閉了,與黃仁同睡,只見犬觸門不止。仁詢問章氏:“此畜何為?”章氏答道:“自君去后,妾無人作伴,呼犬入房作伴。”仁云:“如此放他進來何妨?”章氏復言:“你莫管他。”黃仁不語,睡了。
至次夜,犬又是如此觸門不絕。黃仁不聽妻言,自將門開了,放犬進來。那犬不識主,徑奔床上,將仁項下咬死,又與章氏交合一會。章氏見犬咬死夫主,心生一計,故次日侵早,發(fā)聲痛哭,將仁項下血洗凈。須臾,仁之堂叔黃一清來看,詢問章氏:“你夫前日歸,今日死,有何勾當?”章氏回言:“仁歸卒病身亡。”一清心疑章氏有通奸謀夫情弊,具告拯臺下。是時拯任廉州兵備,拯即差趙虎牌拘章氏到廳。拯喝:“潑婦這等淫亂,違奸謀夫,罪合當絞。”速令張千將章氏拷打、枷號、掣手。章氏哭泣不已,哀告包拯云:“小婆娘少讀書幾行,略知理法廉恥。
行奸殺夫,豈敢忍為?但從夫出外,并無一人相接,何有通奸情事?如有奸夫,必然往來,鄰居豈無一人見知?夫死因病,乞青天詳察,豁妾螻命。”拯聽罷,將章氏收監(jiān),以聽后決。次日拯便誠心禱告城隍云:
一邦生靈,皆寄爾與我焉。爾斷陰事,予理陽綱,其責非輕。今黃仁死于妻手,其事未判真假,乞神明示,以振紀法可也。謹告。
至夜三更,拯夢見一人,泣跪于廳,訴曰:“客乃黃仁,為妻少年欲動,與白犬相媾。仁適歸家二日,冤死為犬,非干妻有通奸謀殺情由。且妻作有裹犬四蹄布袋,現(xiàn)在床席下,大人可拘此物,則小人冤可伸矣。訴罷,仍哭泣而去。拯驚醒,思量黃仁事故出此。次日令張千喚出章氏,苦打一番,究與白犬茍合之事。章氏心驚失措,難以抵對,供招是實。拯又著李萬往黃宅去索那白犬到廳,令張千押章氏取包犬蹄布袋來看。喝令趙虎、李萬押白犬到法場凌遲示眾,又將章氏姑恕死罪,杖五十,流三千里。包拯判仁冤事去了,則廉州人民感畏服耳。
§§§第十八回神判八旬通奸事
斷云:
天理昭然莫敢欺,奸情不論壯衰羸。
當時不是包公判,誰識茅店有雞鳴。
聞說包公任南直隸巡按時,池州有一老者,年登八旬,姓周名德,性極風騷,心甚狡偽。因見族房寡婦羅氏貌賽羞花,色如掩月,周德意欲圖奸,日日往來彼家,窺調(diào)稔熟。但見羅氏年方少艾,花心被德牽動。適一日,彼此交言偷情,相約夜深來會。
果然至此時,羅氏見德來至后園,遂引入就榻,共枕同衾,交鸞鳳于飛。嫩抱輕拆,如鴛鴦戲水。兩情正濃,云雨相濟。羅氏遂吟詩一首曰:
夜深偷展窗紗綠,夭桃枝上留鶯宿。
花嫩不禁寒鴉噪,春風鼓動何時休?
周德亦和韻一首曰:
綠窗深貯傾城色,燈花又送秋波溢。
文君為我心堅待,切莫輕違金縷衣。
羅氏與德同心之好,倏爾年余,不覺親鄰皆知通奸情緒。況羅氏夫主親弟周宗海屢次微諫不止,只得具告拯臺。拯看狀,心暗忖度:“八旬老子,氣衰力倦,豈有奸情?”于是亦遂差張龍先拿周德到廳鞫拷。德泣道:“衰老救死惟恐不贍,豈敢亂倫犯奸?
乞老爺想情。”拯心愈疑,卻將周德收監(jiān)后,差黃勝拘羅氏到廳嚴究。羅氏哭云:“妾寡居,半步不出,況與周德有尊卑內(nèi)外之分,并不敢交談焉,豈有通奸情由?皆是謗言誣妾,老爺可諒情。”這二人言訴如一,甘心受刑,不肯招認。拯悶悶不已,退入后堂,三餐不飯。其嫂汪氏詢問曰:“叔何故不食?”拯應道:
“小叔今遇這場詞淪,難以分剖,是故納悶忘食。”汪氏欲言不言,即將牙簪插地,諭叔知之。包拯即悟,隨升堂令薛霸去禁中取出周德、羅氏來問。喚張千將那二人捆打,乃喝道:“老賊無知,敗壞綱常,死有遺辜。”又指羅氏大罵:“潑婦淫亂,分明與德通奸,又要瞞我。”包公急令薛霸,拿拶棍二付,把周德、羅氏拶起各棒二百。那二人當拷不過,只得將通奸情由從實供招。
于是拯將周德、羅氏各杖一百,趕周德回家,牌拘周宗海押羅氏另嫁。宗海領羅氏去訖。須臾拯出告示,嘵諭四方,而池州皆謂拯作神官云。
§§§第十九回還蔣欽谷捉王虛
斷云:
虛一化二自不才,卻將撮法惑清臺。
此情若非包公問,怎見天堂禍惡頑?
傳說許州有光棍,一名王虛一,一名劉化二,素有撮摶為術,專一詐騙大戶。二人探得南鄉(xiāng)巨富大戶蔣欽,銀溢萬箱,谷積千倉,遂設一計,將銀十兩,徑往他家糴谷。來到蔣家,見了蔣欽,云:“小者與翁糴些稻子做些買賣。”欽答道:“將銀來看。”虛一遞銀與欽看。欽受下銀十兩,即喚來保開倉,發(fā)谷二十余車,付王虛一去。劉化二得了谷,心下暗喜,遂用撮法,將谷掩藏去了。又假作行路半里,推轉還欽,說道虧了,取銀別用。欽看谷入倉,付銀還他。那一個得了原銀,遂將欽一倉谷盡皆撮去。沿途車聲喧滾,地塵狂起,鄰右望見,偶對云:“蔣家發(fā)出多谷何為?”有佃夫張小一,徑往蔣家看,笑道:“恭喜官人糶了許多符,得了若干銀。”欽云:“亡矣。”小一道:“我在半路相遇,官人何必謙退。”欽大驚疑:“莫不是撮弄之行乎?”喚來保開倉看何如。只見先間糴包公谷倉全無半粒。欽云:“此撮去真矣。”悶上心頭,無如奈何,具告開封府。
拯發(fā)欽回,次日發(fā)義倉谷二百石,載于船上。自扮作湖廣糴谷客人,徑往許州大開糴谷,谷內(nèi)放廣靛子為記。來至許州河下,那虛一、化二聞得船谷至河,仍行撮摶之法,徑來船上訪客:“動問客官何處?”拯捏故道:“湖廣,姓褚名景先。”因問:
“二執(zhí)事尊名?”那二人直答云:“王虛一、劉化二。”拯記姓名在心。二人揖畢,虛一云:“小者特來糴谷。”景先云:“借銀來看。”遂受了銀,當發(fā)谷二十余車,布在岸上。那二人見了谷,先撮去了。須臾,假出對罵:“糴虧了!將谷還褚客人,取銀回家。”拯亦看谷入船倉,將銀付還。那二人去后,霎時船內(nèi)不見一粒。
拯便回府,心生一計:示諭百姓,建立興賢祠,缺少錢糧。
諭曰:“有民出銀一百者,給官帶榮身;出谷三百石者,給下帖免差。”令耆老各報鄉(xiāng)村富戶。當時王虛一、劉化二摶得谷上千余,有耆老不忿他家谷多,即報他在官。他二人欲圖免差,雖被耆老報作富戶,自以為慶。拯見報王虛一等名,即差薛霸牌喚他到廳領取下帖。那二人見了牌上領帖二字,遂集人運谷來府交拯。拯見谷內(nèi)有靛子:“果然是我原谷。”喝問王虛一、劉化二:
“你乃是有名光棍,今日這么多谷從何而來?”王劉二人爭辯道:
“是小人秋租來的。”初不肯認。拯大怒,罵道:“這賊膽大,你前次撮去蔣欽谷,后又摶我的谷,還要硬爭?這谷我原日放有靛子作記,你看是不是?”便令李萬將虛一、化二捆打一百,長枷掣號。二人受刑不過,只得直招。拯問:“蔣欽谷存否?”虛一道:“還存谷一萬在家。”拯于是令張千押化二往家付為還蔣欽。
欽領完,奔府叩頭謝拯。拯拘了王虛一等撮摶法書,問虛一江西龍津驛擺站五年,問化二浙江江頭驛擺站三年。喚李虎、張千各押二人去訖。撮摶之方,自此而止。
§§§第二十回伸蘭孆冤捉和尚
斷云:
國法昭彰不可違,人生何必費心機。
員成空使圖鞋計,入獄方知包宰明。
話說江州城東永寧寺有一和尚,姓吳名員成,其性騷裂。因為檀越張德化娶南鄉(xiāng)韓應宿之女名蘭孆為妻,夫婦久調(diào)琴瑟之歡,未葉熊羆之祥,切情懇禱,求嗣續(xù)后。每遇三元圣誕,建設醮祠,凡朔望之日,專請員成在家理誦。員成每覷蘭孆貌如女完媮,鬢似潘皤,香塵步剪影翩翩,露出百般嬌體態(tài);紅裙影動色飄飄,恁是一般香艷質。員成一眼瞧看,無意誦經(jīng)。須臾欲心竦動,展轉難禁,意圖夤奸也。遂自思無計可成,彼晚轉寺中,密生奸計云:“韓氏有一婢女名小梅者,其事非她,計難成就。”
故于次日瞰化往外,假討齋糧為由,來至彼家,賄托小梅,求韓氏睡鞋一只。小梅悄然竊出與之。員成得鞋,喜不自勝,轉回寺中,自以為慶,乃捧鞋嘆曰:
鳳鞋兮,鳳鞋兮,惹起風情兮!思之弗得兮,如狂醉。今日得鞋兮,得鞋兮,稱我良緣兮!問我佳期兮,定何日?
員成賦罷,每日沉吟無奈。適次日張?zhí)丛絹硭伦h設醮事,行童報知,員成故將睡鞋一只丟在寺門。德化拾取進寺,心甚驚疑。既與員成話畢,歸家大怒,根究睡鞋不見之由。遂將韓氏逐轉母家,經(jīng)日休退。員成聞知計就,潛跡逃回,處于西鄉(xiāng)太平源,改姓馮名仁,蓄發(fā)三年。值應宿將蘭孆改嫁,馮仁買求鄰居汪欽徑往韓宅求姻。宿與欽素交好,遂許其姻,令擇吉日過聘,刻期畢姻。欽回復馮仁,即納彩親迎。夫婦適諧伉儷,自矜馮孟之配,乃自羨云:
天假良緣意,配偶記紅鞋。
夫妻連侶并,琴瑟兩諧和。
倏覺韶光掣電,時值中秋佳節(jié),月色騰輝,樂聲鼎沸。夫婦設筵于亭,兩情交暢。仁樂飲沉醉,攜妻而笑曰:“昔日非小梅之功,安有今日之樂!”韓氏聞言即疑,遂詢其故。仁將前情一一說知。韓氏聽罷,敢怒而不敢言,身雖遭仁汁襲,心實為仁茹冤。酒蘭仁睡,時至三鼓,自縊而亡。
次日,韓應宿聞知馳視,正欲赴縣具告,適包拯出巡江州,應宿狀告生死不明,馮仁亦捏虛情抵訴。包拯即將二人收監(jiān)。其夜焚香祝告穹蒼云:
拯受子民之職,惟欲下民咸樂其土,以副厥職,故心愿也。今據(jù)韓應宿狀告韓氏身死不明,予雖頗識治體,但其死情實難辨真假,行已斷,猶恐枉屈,只得禱告我天,乞明示之,無任仰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