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八章大勢已去</br> “哎呀,不好!”</br> 隨著溫莎的一聲尖叫聲出口,不遠處也立刻傳來了一個有些氣急敗壞的聲音,原來卻是不遠處的羅德里格斯自從見到王越一口吸氣,直吸得前胸貼了后背之后,便一直在暗中關注著這邊戰局。</br> 只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王越和溫莎之間的交手,兔走鷹飛,電光火石,分出勝負的速度竟然會這么快!溫莎的年紀雖然比他小的多,但卻是整個國內最年輕的一位格斗大師,功夫到底有多厲害,他心中早就有數,所以之前雖然眼見著她落在了下風,羅德里格斯也并沒有立刻上前支援。</br> 一來,是因為他對溫莎有足夠的信心,認為她就算最后打不贏王越,卻也不至于支撐不下去。二來,則是他心里恨極了蘇明秋,一心一意想要在此役中借助唐艾爾幾個人的力量,殺了對方。如果這時候,轉移戰場,他自己心里都不愿意。</br> 不過,羅德里格斯老奸巨猾,也深知蘇明秋的可怕,因此便一直在外圍游斗,心中打定了主意,要兼顧兩個戰場,只要蘇明秋這邊一分出了勝負,王越那邊自然也就沒了任何懸念。一切都要見機行事。</br> 但是,他根本想象不到,溫莎這邊居然敗得這么快,須臾之間就被王越以身作餌,一把捏碎她的一只手掌,當下不由大驚失色,連忙氣息一轉,身形有若一道黑風,前來救援。</br> 兩邊戰場,相互牽制,固然是他們這一方人多勢眾,看似占據優勢,但只要一方率先決出勝負,那對整個戰局的影響肯定就是致命的。剛剛王越一記殺招“虎撲三勢”勞而無功,在占據上風的情形下卻仍舊被溫莎成功化解,身子掉轉,側對對手,按照正常情況來說,這種姿勢是根本無法形成連續的進攻的,非要把腳先落在地上之后,才能轉身對敵。</br> 所以,目睹于此,羅德里格斯心中一松,還以為溫莎終于有機會扳回一局,可以順勢反擊了。</br> 大凡練功夫的人,功夫到了一定程度后,最忌諱的就是背對敵人,因為大家都是高手,生死搏殺,勝負只在一瞬之間,轉身掉頭總是要浪費一點時間的,誰也不知道你的對手會在這個時候用出什么殺手來。</br> 可是王越那一記虎尾腳橫掃之后的變化,卻順勢而下,將腰身做軸,整個人竟是單腳站地凌空一轉,就把上半身翻了個兒。然后掃腿變直踢,如高手運槍,攔完了就是扎,去意剛猛,無法抵擋。</br> 而事實上,六合拳的虎撲第三式,在原本的功夫中也的確是決定勝負的一腳,如猛虎撲食,一撲不中,然后一掀,再不中,就掉起鋼鞭似的尾巴,攔腰一剪,其勢之快,簡直無與倫比。你要躲不過去,攔腰一腳就掃段腰身,死的不能再死,可要是擋住了,躲過去了,那這一招就從殺招變成了自己的取死之道。一連三勢的變化到了盡頭,都奈何不了你的敵人,那力道過猛之下,當然也就沒了反應變招的余地,很容易就會為人所乘。</br> 但是,王越的六合拳雖然學自蘇明秋,卻也絕非照搬照抄,而是在練習之中,已經逐漸有了獨屬于他自己的風格和打法。同樣是一招虎撲,別人的第三式過后,不是敵死就是我亡,到了他這里卻竟然又生出了一式變化,置之死地而后生,翻身一轉,出腿如槍,卻正是蘇家拳法中的另一招腿功“穿林腿”。勢如鷹隼騰空,夜鳥歸林,一腳前踢,頓時將虎尾腳的劣勢化作了優勢,再無半點遺憾。</br> 不過,像是這種突然硬生生扭轉腰胯九十度的動作,也就只有那些功夫入骨,體力異常強橫的人物才能成功的用的出來。否則換了一般的高手,哪里可能在發力用盡之后,還能新力驟生,然后轉骨如軸,把自己的身子硬生生的憑空扭轉過來。</br> 這樣的一種動作就好像是常人在走路時,不回頭,把臉突然間轉到了腦后一樣,幾乎是完全違背了人類正常的生理特性的。</br> 所以說,這一招的功夫也只有王越這樣,身體經過劍器青蓮改造的人才能輕輕松松的用出來。換了別人,就算是蘇明秋那樣練了一輩子六合拳的絕頂大高手,也很難做的像他這樣上下銜接,宛如羚羊掛角,天衣無縫。</br> 而也正是因為這一腳的緣故,徹底絕了溫莎反擊的最后機會。再然后,王越腳一落地,便是上步緊跟,變成了連環崩。這就好像是,一頭老虎,撲殺獵物,突然化形成人,雙手挽弓如滿月,拳發如箭,連珠射來。</br> 崩拳起落如波生,身如弓弩手似箭,崩拳發力時,蓄勁隱蔽,短距急發,猝然冷動之下最擅長就是透勁,尤其王越這一路連環崩就好像傳說中連珠箭,一拳接著一拳,力道層層疊加,練到最高的境界據說可以疊加到九重。崩打發力,就算是溫莎功夫再高,能接下一拳兩拳,可三拳四拳過后,也必然體力衰敗,無以為繼。</br> 所以溫莎根本也不敢硬接,最后只好拼盡全力,行險一搏,抓住王越的手腕,要卸了他的關節,卻不想這又中了王越的圈套,故意引她上鉤,反手便捏碎了她的手掌和腕骨,把這個強勢的女人徹底變成了殘廢。</br> 而這一次交手之中,王越的打法多變,也不再拘泥于從前的一味剛猛,勁力內含,出手雖然迅猛如雷,但發七收三,發力用勁每每都給自己留下了幾分余地,所以交手時,反倒顯得更加的靈活,連貫自然。也正是因為如此,溫莎才接連失手,落得了個如此下場。</br> 不過,雖然廢了一只手,但顯然事情還沒有到結束的時候,王越一把捏碎了溫莎的手腕,不過是讓她致殘,卻還并沒有要她的命。</br> 立時間,溫莎口中尖叫不絕,猛力一掙,竟是將碎裂的傷處生生扯斷,如同壁虎斷尾求生,身子只往下一縮,人就肩背著地,一溜跟頭翻滾了出去,去勢之快就好像一個皮球滿地亂滾。這是她最后用來保命的功夫,人在地上滾便如同游魚入海,動作雖然難看了一點兒,可卻是不折不扣的脫身妙招,一下就避免了被王越乘勝追殺。</br> 而與此同時,和他們相距不遠的地方,蘇明秋剛剛一槍逼得唐艾爾和朱立夫,狄更斯三個人慌忙后退,正要起身再出手,眼角余光就看見了王越瞬間弄殘溫莎,不由得眼神一亮,大叫了一聲“好”。不過是十來天的功夫,王越此時的拳法武功,就已經進展到了這個地步,連溫莎這種高手,都在他手下討不到任何便宜,饒是蘇明秋已經手刃了兩位格斗大師,此時見到王越出手,卻也連連點頭。</br> 只覺得自己平生之中,做的最正確的一件事,就是莫過于代父收徒,把王越收入了自己蘇家門下。然后,緊接著溫莎一聲尖叫,直沖云霄,尖銳的慘叫聲幾乎震得在場中人,人人都是耳朵驟然一疼,好像被燒紅的鋼針扎了一下。</br> 蘇明秋目光一閃,立刻就縱觀了整個局勢,溫莎在那一邊一陣翻滾跌撲,王越雖然暫時被拉開了距離,但卻仍舊緊追不舍,雙腳趟地,人如狂風,一路追逐。</br> 溫莎在翻滾中猛的一起身,退向的方向卻正是自己這一邊。</br> 也就是說,眼下這局面,他和王越兩個已經從一開始被七個人包圍,逐一分割成兩個戰場,一下變成了他和王越反過來包圍對手這幾個人了。溫莎這些人雖然人數仍舊占據優勢,但已經從群毆,變成了被圍毆,蘇明秋和王越兩個人圍毆他們幾個人!</br> 不過,不得不說眼前的唐艾爾,朱立夫和狄更斯,這三個人的心理素質實在是太好了,明明聽到了溫莎在身后的一聲慘叫,卻仍舊是頭也不回,只死死的盯著面前的蘇明秋。</br> 只有在最外圍的羅德里格斯,一見不好,立刻就沖了上去。</br> 而面對著王越這樣的一發威,蘇明秋也受了影響,一聲大喝過后,頓時哈哈大笑,豪氣沖天,竟是二話不說,腳下發力,踩踏地面!只一個震腳,便啪的一聲,踏的腳下路面就此凹陷下去了三分,一應碎石立刻碎裂如粉。</br> 瞬間,蘇明秋人往前撲,腳下地面就好像是變成了一大塊柔軟的橡皮泥,所過之處地面上啪啪啪,留下了一行整齊的腳印!</br> 他腳下發力,如同烈馬,身子一動,力從地起,只是一個沖刺竟然就在堅硬的路面上生生踩出幾個腳印來,卻又不像是王越那般一發力便震裂整個地面,龜裂如同蛛網一般,由此可見他對于自身的力量實在已是掌控的精細無比。如非必要,甚至連一絲一毫都不會外泄。</br> 且他的動作又是如此之快,幾個大步過后,人就撲到了三個人面前,嗤嗤嗤!短矛一展,也沒有任何花俏的變化,就是簡簡單單的那么一記前刺,連出三槍,直刺三個方向的三個人。</br> 六合槍是殺人的功夫,所以反而沒有太多的技巧,最基本的動作無非就是一攔一拿一扎,但也正是這三個基礎動作,練到高明處,卻足以成就一個人在古代萬人敵的美名。用大槍殺人,原本就沒有那么復雜,攔槍向左劃弧,以攔截對方由外側攻來的招數,拿槍向右畫弧,以截拿對方內側攻來之器,而一攔或是一拿之后,往往一記扎槍就能要了人的性命。</br> 當然了,槍術中的攔拿扎還只是基礎的動作招式,里面還有一些秘傳的漲功夫的發力方法是需要一輩子去練習參悟的。蘇明秋練拳幾十年,自然深諳其中的道理,一槍在手,就算是面對著這樣的三個大師級的高手,卻也能輕易的占據上風。人過槍出,無堅不摧。</br> 是以,此時此刻,眼見著蘇明秋一聲長笑,突然起身刺槍,他對面的唐艾爾三個人,竟然連擋都不敢擋,不約而同,齊齊一閃。</br> 頓時,就將正面的道路讓了開來!</br> 速度之快,沒有絲毫拖泥帶水,只是這么一來,卻讓他們身后正趕著去救援溫莎的羅德里格斯,徹底暴露在了蘇明秋的眼前。而面對著整個人都籠罩在一片黑色霧氣中連影子都看不見一絲的羅德里格斯,蘇明秋居然也是毫不猶豫,一頭就沖進了霧氣之中。</br> ---------------------------------------------------------------------------------------------------------</br> (本章完)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