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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直一直寫,但寫了多年之后,就常常覺得筆下正寫這本大概就是后一本了吧!哪里想到,一年又一年,雖然創作日少,但并沒有停產,一年還能兩三本地寫著,這對我來說,實是很棒情況。
寫作,通常只前五年維持著熱血狀態;而后下個五年,就是對自已產生了“咦,我是個職業作者了啊!”認知,會有很強上進心,會覺得自己應該要有職業道德,于是會大量找各類書籍充實自己1覺得自已眼界需要開闊、知識需要充實、每次創作都要用心謹慎豐富——
對自己要求多了,折騰不只是自己,還有讀者——好吧,我承認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滿足自己創作欲,才去想這個故事讀者會不會喜歡問題。總覺得既然有幸當了一個創作者,當然要把滿腦子匪夷所思給傾倒個興,才不枉走這一遭。
寫作第十年之后,滿腔“我是作者”壯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靜下來了。不會太意讀者批評,不會因為網上一些惡評而難過,當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后,寫每一本ikdzs時,都想著:這是后一本了吧——第二十年、寫第八十本時,仍然這樣想著……
我想,任何一個創作者,都很難對這個職業有一生規畫。
我們得承認,個人創作力是有限。即使從來沒有停下手中筆,卻不表示你一直創,多是重復著自己風格,寫著差別并不太多故事。雖然有心突破,卻發現沒那么容易;于是,像我這樣二十年都寫人,也不敢說我可以接著寫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喚,這個數字真夠嚇人!要真能這樣,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恒偉大了。
好,拉回正題。當我扳著手指再三確認自已真寫了二十年ikdzs之后,我才發現,其實這幾年我創作量相當于是半退休狀態了耶!當我愈把這個職業看重,就會愈謹慎。同時,企圖每次都寫些不一樣,明知道創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絕,卻總是跟自已過不去,于是,寫慢了,出書少了,而且自己還老是不滿意……我總是自找麻煩,這一輩子大概都改不了了。
我不知道跟我同時期出道言情作者,還有多少人仍然堅持著寫作,但我知道市場環境極之惡劣,臺灣書局里再不是半壁江山鼎盛時期,如今可憐兮兮地縮角落小書柜里,幾無立錐之地。言情興起與沒落,我都親身經歷過。身為其中一員,曾經很難過,曾經很忿忿不平,曾經很迷惘,有過放棄念頭。
但,不管心思怎么變,對言情沒落有多遺憾,卻始終沒有真正放下筆勇氣——我愛了言情大半輩子,我是作者,是讀者,孜孜念念好不容易當了作者,又怎么舍得將筆放下?
這世間,當一輩子讀者很容易,但若企圖當一輩子作者,卻是個奢望,尤其如今這個世道,是。
因為愛,所以不放棄。
因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雖然,我并不知道我會寫到什么時候,但,總覺得,應該撐一下,再摟一下,腦中還有故事,雙手還有打字,出版社還愿意幫你出版,那么,就撐下去吧,直到親眼看到一代將它再度興起,到時,退得也甘心一點吧。
好吧,不說這些了。談回我們這次底書吧。
關于這套“步步精心”系列,從二月初出版社發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間花了四個多月時間。這段日子我重溫了許多年不曾感受到緊迫咸,已經習慣慢悠悠完稿人,一下子必須截稿期之內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實說,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經比別人遲很多了。不是不想,但就是難,近十五萬字書稿,寫得我氣喘吁吁,死了一堆腦細胞,真是有套書就會努力,無論如何都想讓作品呈現得再好一些,于是對劇情與文字是斤斤計較了起來;別說古代稿向來要查找很多資料,雖然現網路很方便,但有時候你得明確知道自己要查找方向哪里,才有辦法輸入關鍵字是吧?
比如說,當我決定讓女主角十歲考中秀才,那么我就得找到證據來說服自己,這樣小年紀,考中秀才并非不可能。于是,我網上找啊找,終于給我找到史上年輕狀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時期人,于十二歲考中秀才,十七歲考中狀元,雖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事跡如今仍然家鄉流傳,并建有“狀元祠”,逢年過節祭拜著。
又比如說,我得找找歷史上是不是真出過女狀元?然后,發現是有,是太平天國開辦科舉,出了一位女狀元。那位女狀元名叫傅善祥,據說難得才貌雙全,可惜太平天國沒幾年就滅了;太平天國男女平等主張,自是隨著政權崩潰而成為歷史長河里一朵不眼水花,所有曾經歷史不被重視,亦無法考證,一切只能成為“據說”。
寫古代稿就是這樣,讀者不會跟你較真,但作者卻會與自己過不去,總覺得應該可能地去找些史料來說服自己寫某些設定合理性。反正也可以順便長長知識咩,是吧?
所以說,寫古代稿實是件既愉又痛苦事。
總之,被自己書稿折騰了四個多月,完稿之后,覺得脫了一層皮同時,又有滿心成就戚,覺得自己空空腦袋充實了不少知識。
飛田難得又企劃了這次套書活動,總之我是寫得滿愉,我想其他參與作家也是跟我同樣心情,努力創作之后,對讀友反應既緊張又期待。
這是我第八十本ikdzs,我寫作第二十年時完成。我喜歡這個數字、這個年份、這個故事;以及,恰好這個時候企劃出來底書活動。巧合而圓滿。感覺真好。
但愿你們跟我一樣喜歡這套書。
席絹《行行出狀元》番外篇之愛神悶棍
之一:小芳人生感悟與志向
小芳是個很典型小歸村女人──悍勇無畏、吃苦耐勞、一根筋認定村法高于國法。
小歸村是個窮村,田力貧脊,經年不用繳稅,遇上荒年還得朝廷救濟,亂世到來時就毫無壓力地舉村為匪。而小芳家則是這個窮村里窮戶,年年冬天都要凍死一兩個家人。
生存是如此艱難事,童年時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糧食,小芳已經無法再要求多了。
她沒有白云那樣生長環境,主要是,沒有白云那樣重視教育娘。
白云是個很聰明人,這一點從小就看得出來了。小芳大白云一歲,但打從白云會走路說話以來,通常都是小芳聽她。這并不表示小芳是個沒有主見人。相反,她很有主意,有自知之明。既然小云天生腦筋好,再平常一件事,都能給她想成彎彎曲曲九拐十八彎意味而不會打結,那么,只是普通聰明小芳,當然要聽特別聰明人話啦。
小時候,小芳就這樣想:既然白云那樣聰明,做出決定幾乎從不出錯,那么,她又何必非要爭先搶當領頭那一個?都聽小云不是省事?所以,兩人一同出門干活兒時,她總是聽小云。
事實證明,小云總是對。
她七八歲那年決定了自己人生大事──將自己賣掉時,她聽小云說,隨時把自己弄得干干凈凈,衣著可以襤褸破舊,但量不要骯臟凌亂;頭發不可以有虱子;指甲不可留長、不可以有污垢;同儕里要勤少言,每一個可能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來精干,寧愿給人覺得傻氣。這是生存之道,羽翼未豐之前,她不可以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