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喜的確沒跟喬治笙打招呼,因為起初不知道能幫上多少,想去長寧是她自己的意思,沒必要興師動眾,可如今夜城的醫生圈都跟著她和凌岳這兩只領頭羊躍動起來,喬治笙知道,也是早晚的事兒。</br> 這是宋喜和凌岳在協和的最后一天,喬治笙打給她的時候,她正在跟全科室的醫護人員做告別,看到他的電話,她暫時掛斷,回了條短信:等我幾分鐘。</br> 重新面向大家,宋喜唇角勾起好看的弧度,出聲道:“這是我在協和做的最后一臺手術,術后病人的一切情況就麻煩丹姐幫忙照看了,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站在這里跟大家告別…”</br> 對面幾個淚窩淺的小護士,已經低頭抹眼淚,宋喜遞了紙過去,笑著道:“別哭了,以前總說我兇,現在我走了,沒人兇你們了。”</br> 小護士抬眼回道:“宋醫生,你能不走嗎?”</br> 旁邊一個道:“我寧愿時不時看你一臉高冷,你一笑,我們心情能好一天。”</br> 宋喜忍俊不禁,“你這話該對凌醫生說吧?聽著像表白似的。”</br> 小護士道:“我們也不想讓凌醫生走,你們兩個一走,別說心外,整個協和的醫生顏值都被拉低了。”</br> 凌岳淡笑:“看來我也就是個繡花兒的門面。”</br> 離別總會傷感,很多人都哭了,宋喜卻一直在笑,無論別人說什么,她始終保持著唇角勾起的狀態。</br> 宋喜跟大家擁抱,一一告別,等到了自己帶的學生這里,她收起笑容,一如既往的嚴厲,“以后跟著其他老師好好學,記著我跟你們說過的話,對病人負責,尊重自己的職業。”</br> 張觀陽紅了眼眶,宋喜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臂,“你是個好醫生,等你轉正,我請你吃飯。”</br> 休息室里面很多人,有些人已經站到了門口,外面有人推門,幾個人閃開,房門才得以打開,宋喜和凌岳站在人群中間,聽到外圈有人叫道:“江主任。”</br> 隨后人群打開一條路,一身白大褂的江宗恒邁步走來,所有人都盯著他,心底詫異,因為江宗恒已經一個多禮拜沒來上班了,今天突然出現…</br> 看向宋喜和凌岳,江宗恒眼鏡背后的目光復雜,帶著留戀與不舍,驕傲與自豪,像是一個竭盡所能的長者,傾囊所受,如今徒弟們長大了,他只能放開手送他們走。</br> 其實宋喜心底特別難過,可以說是酸澀,但卻一直忍著沒哭,直到看見江宗恒,他還一句話都沒說,她卻猝不及防的紅了眼眶。</br> 凌岳叫了聲:“老師。”</br> 江宗恒勾起唇角,微笑著道:“我來送送你們。”</br> 宋喜垂下頭,眼淚連墜兩滴。</br> 江宗恒走至她面前,淡笑著道:“哭什么。”</br> 宋喜緊抿著唇瓣,不敢發聲,因為喉嚨到鼻間,全是酸脹的感覺。</br> 江宗恒抬手拍了下宋喜的手臂,出聲說:“別難過,無論去到哪兒,記得自己是誰,記得自己的責任是什么,足夠了。”</br> 宋喜跨步上前,一把抱住江宗恒,把眼睛埋在他肩膀處,不讓人看見她掉眼淚,雖是掩耳盜鈴,可卻瞬間紅了多少人的眼睛。</br> 唇瓣開啟,宋喜忍著顫抖,聲音不大,卻充斥堅定的道:“無論我去哪兒,永遠不會忘記自己是誰的學生,不會給您丟人。”</br> 江宗恒輕拍她的后背,微笑著道:“你們一直都是我的驕傲,也是協和的驕傲。”</br> 后來江宗恒站在凌岳面前,似家常,又似鄭重囑托:“到了那邊,照顧好她。”</br> 凌岳點頭,“嗯。”</br> 江宗恒拍了拍凌岳的手臂,“走吧。”</br> 走吧,千里搭長棚,再盛大的宴席,也早晚會有散場的那一天。</br> 宋喜除了帶走一些私人物品之外,很多東西都留給其他人了,凌岳東西更少,他一人拿著兩人的箱子,兩人出去的時候,宋喜一路沒敢回頭,直到進了電梯,眼淚才嘩嘩的往下淌。</br> 凌岳雙手占著,出聲道:“我兜里有紙。”</br> 宋喜掏他口袋,拿了紙擋住眼睛,凌岳想勸勸她,可發現自己嗓子眼兒也是酸的。</br> 韓春萌今天沒來上班,因為受不了,她說見不得這副場面,有種‘國破家亡’的既視感,曾幾何時,協和就是眾人的國,眾人的家,可如今國不是國,家不是家,他們都是一群流離失所背井離鄉的可憐人。</br> 一直等走到醫院樓下,宋喜才后知后覺,之前喬治笙給她打了個電話,趕緊打過去,她悶聲道:“喂。”</br> 喬治笙問:“怎么哭了?”</br> 宋喜此刻格外敏感,有人問一句,她都難過的不得了,完全說不出來話。</br> 喬治笙道:“我在協和樓下,現在上去找你。”</br> 宋喜聞言,吸了吸鼻子,“我已經下樓了,馬上出大門。”</br> 等到電話掛斷,宋喜紅著眼睛,側頭看向凌岳,“你待會兒去哪兒?”</br> 凌岳道:“回家睡覺。”</br> 宋喜知道凌岳心底的難受一定不會比她少,他在協和待得更久,可男人不能像女人一樣想哭就哭,他怕也要偷偷的緩解一下情緒。</br> “我老公來接我,等晚一點兒我跟小雯說你去長寧的事兒,你倆也別僵著了。”</br> 凌岳目視前方,面無表情,“不用說,我想去哪兒是我的事兒。”</br> 宋喜橫了他一眼,“現在就別死鴨子嘴硬了,你以為不說光做很酷嗎?”</br> 凌岳不語,實際行動表明,他就是很酷。</br> 宋喜想找個時間細跟他聊聊,看喬治笙以前是怎么花樣作死的,前車之鑒他懂不懂?</br> “你老公在哪兒等你?”出了大門口,凌岳問。</br> 宋喜平時眼神兒不怎么樣,但找喬治笙一找一個準,目光落向街對面,那里停著一輛黑色路虎,看樣子喬治笙是自己開車來的。</br> “我看見他了。”</br> 凌岳順著她的目光看去,“我送你過去。”</br> 宋喜道:“不用了,東西給我吧,不沉。”</br> 兩人正站在街邊說話的功夫,對面路虎車門打開,穿著黑色襯衫和黑色長褲的喬治笙邁步下車,主動過來接她。</br> 凌岳見狀,出聲道:“那我先走了。”</br> 宋喜道:“回家好好睡一覺。”</br> 凌岳應聲:“你也是。”</br> 宋喜說:“我想找個地方好好大哭一場。”</br> 告別,每個人都有屬于自己的方式,或者說是儀式。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